邊看邊聊|拒絕屏攝行為

所謂“屏攝”一般是指在影院觀影時拍攝圖像或視頻,並將其發佈上網的行為。這不僅侵犯知識產權,而且影響他人的觀影體驗,有違社會公德。


邊看邊聊|拒絕屏攝行為


前段時期熱映的某境外電影大片大結局,在創造巨大票房的同時,也使電影“屏攝”問題被再一次推向風口浪尖。所謂“電影屏攝”,一般是指在影院觀影時用手機等拍攝影片圖像或短時視頻,並將其發佈在網絡空間(如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的行為。

屏攝行為在音樂會、話劇、音樂劇等音樂、戲劇節目演出過程中也時有發生。放任“屏攝”行為而不加約束,首先不利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其次也會影響他人的觀影感受,有違社會公德;最後,熱心觀眾規勸屏攝者糾正錯誤行為的過程中,也極易引發言語、肢體衝突。去年電影新媒體巴塞電影在官博上,對自己的記者在香港國際電影節屏攝一事發出道歉的情景,至今令人記憶猶新。

近年來,隨著發朋友圈行為的愈發普及,屏攝現象未有明顯改善趨勢,反而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主要在於以下三方面:首先是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觀影者整體知識產權意識相對薄弱,違法成本低;其次是影院管理失序,對於屏攝行為的制止基本靠觀眾自我約束或其他觀眾的勸阻;再次是部分屏攝者自身素質有待提高。

作為文明觀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上海城市文化軟實力的一個重要載體,我們亟需對屏攝行為加以規範。為此建議做好以下幾件事:一是,加強影院管理,可以參考規定“地鐵車廂內不能吃食”的系列做法,在影劇院、音樂廳的醒目位置,入場劵的票面以及劇目開場前的熒幕上全覆蓋追加“影院不得屏攝,相關行為違法”等告知,也可以安排工作人員在開場前舉牌示意不得屏攝,不得製造噪聲,不得影響他人觀影等,逐漸影響觀眾的行為方式。二是可以利用大數據技術,研究利用掃碼入座等方式,使購票人與座位一一對應,確保違法違規行為人被精準定位、確定,並根據違法違規且拒不履行文明觀影義務觀眾的記錄,給予購票平臺一定的差異化定價權,在購票環節採用提升違法違規行為人購票價格等手段(如半年內票價翻倍,每發現一次翻一倍等),提升其違法成本,同時也應確保規則一旦設立,所有購票平臺皆按該規則統一執行,並由專人監督。三是對相關行為人由影院負責上傳其違法記錄到統一平臺,與其個人徵信記錄掛鉤,提高違法成本。

此外,通過融媒體等途徑,宣傳正確的文化價值觀也是有積極作用的。而對於文藝作品及其演員、電影表現手法和特效等由衷喜愛的,則應鼓勵、引導觀眾通過撰寫影評、觀後感,或者購買正版藍光碟及電影周邊產品等途徑表達,做到主動拒絕、抵制盲目跟風屏攝並違法發佈的行為。(殷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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