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一名省管幹部被開除黨籍

浙江省 法律 紹興 人民網 2019-05-10

本報訊 (記者 呂玥)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省監委決定給予紹興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建設開除黨籍處分。此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省監委對陳建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陳建設毫無黨性原則,毫無廉潔意識,利用手中權力為自己提前退休“鋪路架橋”,與私營企業主合股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建設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陳建設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配合審查調查、退出全部違紀違法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省監委決定給予陳建設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陳建設違紀違法所得;將陳建設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陳建設在其懺悔材料中剖析,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個人私心、虛榮心佔據上風,將黨性觀念和公僕意識通通拋之腦後,私慾膨脹,完全從個人私利出發考慮問題,錯誤地認為“官途不順”時,要盡力抓住將所謂的“人力資本價值”轉換成現實的資本價值。陳建設表示,完全接受組織的處理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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