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趙盾和崔杼弒君,太史為何敢寫下來?

公元前607年,晉國中軍將(國君以下最大官職)趙盾對外宣佈,由於國君猜忌自己且多次欲加害,他放棄晉國執政的權力,並立即返回封地。

春秋時期趙盾和崔杼弒君,太史為何敢寫下來?

此舉頗有點高風亮節的意味,晉國上下真以為他為了保命放棄權力,一時間晉靈公放鬆了警惕,公卿百姓也為趙盾犧牲自己保全國家的做法口口相傳。

趙盾這一招叫做“以退為進”,他離開絳都之日,也是晉靈公死亡倒計時開始之日。

趙氏有個重要人物叫趙穿,娶了先君(晉襄公)的公主為妻,他是晉靈公的舅舅。

趙盾一走,趙穿立即進宮。他先命身穿晉軍軍服的趙家軍包圍宮殿,再率領兩百勇士殺入宮廷之內。趙穿也是聰明人,他也想借刀殺人,借晉軍之手殺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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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靈公,這位荒淫暴虐,厚斂於民,廣興土木,好為遊戲的國君,終於被臣子弒殺。

晉靈公一死,趙盾立即返回絳都,伏於靈公之屍旁,“痛哭”一場,哀聲聞於園外,為晉靈公演了最後一場戲。

當時天下稱這一事件為趙穿弒君,但是晉國太史(職責之一是記錄歷史)董狐在竹簡上刻道:“秋七月乙丑,趙盾於桃園,弒其君。”

時間、地點、人物,說得清清楚楚,言簡意賅。

春秋時期的文人,我們不得不向他們致敬,寧可犧牲生命,也絕不歪曲事實,這太史董狐,記錄真實歷史,不卑不亢,值得我們後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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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盾終於發現這一卷竹簡,令人請來太史董狐,恭恭敬敬地問道:“太史誤矣!吾已出奔河東,離絳城二百餘里,怎知弒君之事?而太史歸罪於吾,不亦誣乎?”

豈料太史董狐剛正不阿,正色道:“大人雖離開絳都,卻未離晉,返回絳都又不討弒君之賊,此事若不是大人主謀,誰能信乎?”

趙盾見董狐正氣凜然,語氣軟了下來,問道:“太史,竹簡還能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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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狐冷哼一聲道:“吾頭可斷,此簡不可改也!”

趙盾無奈,他不能處罰太史,因為他還要取信於晉人,歷史真相得以保留下來。

沒過多久,齊國也發生大夫崔杼弒殺齊國國君的事情,齊國的史官也直接寫道:“崔杼弒其君。”大夫崔杼連殺兩個史官,第三個還是堅定地寫上:“崔杼弒其君。”

用性命保存真實歷史,是那個時代普遍的特質,決不是個別現象。庸史記事,良史誅意。寧斷吾頭,敢以筆媚?卓哉董狐,是非可畏!

春秋時期趙盾和崔杼弒君,太史為何敢寫下來?

弒君這個事情真的太敏感,不管誰做了,都難逃滅族之禍,趙氏和崔氏後來都被滅族。在《冰與火之歌》中,御林鐵衛詹姆弒瘋王,也背了一世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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