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和田玉”擾亂了和田玉市場

陶瓷 白玉 收藏 今相玉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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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田玉市場中一直存在一種概念的混淆,即對“和田玉”的不同定義:在國家標準中,只要是以透閃石成分為主的玉石,就都被定義為“和田玉”,並在檢測機構可以出具“和田玉”的鑑定證書。而且玉石行業內以及大眾的認知中,“和田玉”是有著明確產地指向的,即出產自新疆和田地區的玉。

國標“和田玉”擾亂了和田玉市場

國家標準中的“和田玉”,與大眾認知的“和田玉”存在的這種分歧,不僅在市場造成混淆,還讓很多商家以此鑽空子,讓廣大的消費者蒙受了合法的侵害,這在和田玉市場上已經成了很奇怪的現象。不論“和田玉”的國標在制定過程中出於什麼目的和博弈,但是造成的負面市場影響已經深深地傷害了消費者和經營者。

這樣的國標保護傘下,和田玉市場已經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那些堅持只做真正新疆和田玉籽玉的商家,由於資源的稀缺和開採成本的高企,其銷售的價格自然就會水漲船高。但是那些經營其他產地白玉的商家(俄料、青海料、韓料)由於儲量大、開採成本低,其銷售價格自然要低很多。而對於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在他們的認知中最好的玉石就是產自新疆和田,而鑑定證書上的“和田玉”也讓這些消費者確信無疑買到的是產自新疆和田地區的玉,這正是很多商家鑽的空子。

國標“和田玉”擾亂了和田玉市場

在玉器市場中,真正對此有了解的消費者,是不需要這個“和田玉”的鑑定證書,而那些對此瞭解不多的消費者,才會要商家開具“和田玉”的證書,而這個證書又恰恰讓他們被蒙在了鼓裡,而這些商家也堂堂正正地“掛羊頭賣狗肉”。

這種命名方式就是在有意無意中讓山寨品合法地傍上大名牌,混淆概念,與大名牌平起平坐。

國家標準的命名應該更具有統稱的作用,而不能包含有特殊屬性,如產地、特質等。所以玉的國標定義中完全不該出現“和田”二字,而應該用“玉”或“玉石”等更具有廣義的定義。

如果按照這樣的國標命名原則(即產地+品名),那麼所有的蘋果種類就可以用“棲霞蘋果”定義;所有的陶瓷品類都用“景德鎮瓷”定義;所有的河蟹都用“陽澄湖蟹”定義……

國標“和田玉”擾亂了和田玉市場

同樣屬於玉器的翡翠,其國標命名就沒有遵循這個規則:翡翠在全球有很多產地,但只有緬甸北部出產的翡翠是品級最高的,如果按照“和田玉”的國標規則,翡翠的國標應該被命名為“緬甸翡翠”,當然如果這樣定義翡翠會引起國家間的矛盾和爭議。

國家標準的制定是要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而不是讓市場和消費者產生混淆。“和田玉”的國標定義已經明顯地把這個市場的水給攪渾了,抬高了其他玉種的身價,讓一些商家渾水摸魚。不論這種命名方式是出於什麼樣正當目的,但實際效果已經顯而易見,只是那些不明真相的普通消費者一直在為此埋單,堅持經營真正和田玉的商家收到衝擊。

國標“和田玉”擾亂了和田玉市場

在國內的消費市場,之所以國人都喜歡去買洋貨,主要是因為國貨的品質是短板,而深層次的原因是沒有高品質產品的生存土壤,這其中就有條法方面的因素。

玉器行業正在經歷著一次大規模的市場寒冬,如同宏觀經濟一樣,玉器行業也面臨著去庫存、去產能、發展創新、尋找新的增長動力,行業洗牌不可避免。在這樣的過程中,作為行業制高點的國家標準屬於頂層設計範疇,它將對玉器行業的未來發展起著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從某種意義上也決定著行業的未來走向。

國標“和田玉”擾亂了和田玉市場

國標“和田玉”擾亂了和田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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