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 工商銀行 深交所 法律 證券時報 2017-05-20

證券代碼:002641 證券簡稱:永高股份 公告編號:2017-01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17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總部四樓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包括擬審議議案)已於2017年5月12日以郵件、傳真、當面送達等方式遞交。本次董事會應到董事9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9名,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盧震宇先生主持。會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決議情況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5月19日刊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吸收合併全資子公司浙江金諾銅業有限公司的議案》。

為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運營效率,董事會同意公司通過吸收合併的方式合併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金諾銅業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授權經營管理層辦理與本次吸收合併相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相關協議、通知債權人及公告,並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和相關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5月19日刊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吸收合併全資子公司浙江金諾銅業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證券代碼:002641 證券簡稱:永高股份 公告編號:2017-02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授信的公告

2017年5月18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授信的議案》。現就子公司以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授信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為滿足公司生產經營需要,保證公司持續健康地發展,公司擬以江口街道黃椒路1118號的部分房產、土地等資產,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岩支行申請金額不超過13,891萬元(壹億叄仟捌佰玖拾壹萬元整)的授信,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47%。起止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到2020年5月30日,本次抵押資產具體明細如下:

一、公司位於江口街道黃椒路1118號的工業用房

二 、公司位於江口街道黃椒路1118號的工業用地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次抵押資產的賬面價值總計為19,434萬元,評估抵押價值總計為19,845萬元,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將根據實際經營需要與銀行簽訂授信合同,最終實際簽訂的合同總額將不超過上述總額度。本次抵押資產為公司正常銀行融資所需,對公司生產經營不存在不利影響。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證券代碼:002641 證券簡稱:永高股份 公告編號:2017-02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吸收合併

全資子公司浙江金諾銅業有限公司的

公告

一、吸收合併事項概述

為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運營效率,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或 “本公司”)於2017年5月18日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吸收合併全資子公司浙江金諾銅業有限公司的議案》。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公司擬吸收合併全資子公司浙江金諾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諾銅業”)全部資產、負債、權益及業務,待上述吸收合併完成後,金諾銅業的獨立法人資格將被註銷,公司將享有和承繼金諾銅業的所有資產、負債、權益和業務。

本次吸收合併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該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無須經股東大會審議。

二、合併方的基本情況

名稱: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年3月19日

企業性質: 股份公司

註冊地:浙江省台州市黃岩經濟開發區埭西路2號

法定代表人 :盧震宇

註冊資本:86400萬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000610003372E

經營範圍:生產銷售日用塑膠製品、塑料管、 塑料管子接頭、塑料異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膠閥門、塑料窨井蓋、保溫容器、橡膠密封墊圈、模具、水暖管道零件、金屬緊固件、逆變器,鐵法蘭、PPR剪刀、PPR熔接器的銷售;各種管道施工設計、安裝。(上述經營範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財務狀況: 2017年一季度末總資產449,716.50萬元,淨資產254,687.59萬元,負債195,028.92萬元,2017年一季度主營業務收入82,854.26萬元,利潤總額1,143.37萬元。

三、被合併方的基本情況

名稱:浙江金諾銅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9日

企業性質: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台州市黃巖區新前街道錦川路333號

法定代表人: 鄭超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03741026646D

經營範圍: 銅製品製造、加工、銷售,模具、管道配件製造、銷售,貨物進出口與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財務狀況:截止2017年3月31日,金諾銅業擁有總7,141.44萬元,負債2,452.99萬元,淨資產4,688.45萬元。 2017年一季度主營業務收入2,641.16元,利潤總額321.33萬元。

四、吸收合併方式、範圍及相關安排

1、公司通過吸收合併方式合併金諾銅業全部資產、負債及業務,吸收合併完成後,公司作為合併方存續經營,金諾銅業獨立法人資格將被註銷。

2、吸收合併完成後金諾銅業的所有資產、負債、權益及人員和業務均由公司享有或承繼。

3、合併雙方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履行通知債權人、債務人和公告程序。

4、公司董事會授權經營管理層辦理與本次吸收合併相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相關協議、通知債權人及公告,並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和相關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5、合併各方履行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規定的其他程序。

五、吸收合併的目的及影響

金諾銅業生產的銅製品全部為本公司配套使用,本次吸收合併後,其業務只作為公司一個業務部門存在和管理,金諾銅業獨立法人資格將被註銷,這有利於公司整合資源、優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運營效率,符合公司整體戰略要求。金諾銅業作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其財務報表均已納入公司的合併報表範圍內,本次吸收合併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財務狀況均不構成實質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證券代碼:002641 證券簡稱:永高股份 公告編號:2017-02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 會議召開日期及時間:

現場會議: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網絡投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黃椒路555號永高雙浦新廠區公司總部會議室。

3、會議表決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盧震宇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12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614,000,808股,佔公司總股本864,000,000股的71.0649%。

現場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7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613,943,720股,佔公司總股本864,000,000股的71.0583%;

參加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57,088股,佔公司總股本864,000,000股的0.0066%。

參與本次會議表決的中小投資者共5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57,088股,佔公司總股本864,000,000股的0.0066%。

出席或列席大會的還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見證律師。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613,980,02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對20,788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34%;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

2、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財務決算及2017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4、審議通過了《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36,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63.5860%,反對20,788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36.414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0%。

5、審議通過了《2016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6、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專項報告》

7、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公司董事、監事薪酬的議案》

8、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9、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本議案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即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2/3以上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本次股東大會經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下稱“國浩所”)指派律師現場見證,參加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參加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表決結果為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 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國浩所出具的《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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