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為金錢而寫作,本質上是文學的墮落

文字是文化的載體,寫作是思想的表達。什麼樣的作品才是優良讀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評判標準。不過,最頂端的名著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它們都是“用自己的寫成的”。《紅樓夢》裡說“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內增刪五次的辛苦實屬不尋常。《國榷》的初稿被盜後,談遷哀嘆:“吾手尚在,寧遂已乎?”要想寫出好書,總得有付出心血的準備。不然,大概率是在生產文化快餐,讀者吃多了也會傷胃。

當然,對於普通的作者來說,大師們的境界實在高不可樊,讓我們去學習他們的精神,似乎也有些強人所難。那麼,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寫出佳作呢?叔本華的《論作者》給出了一種答案。

叔本華:為金錢而寫作,本質上是文學的墮落

叔本華《論作者》

我們寫作是為了什麼?

除了應酬之作外,大部分的作者寫文章,多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為了別人。優秀的作者一向不喜歡迎合自己的讀者,他們渴望走在讀者的前面。如果作者俯下身子去迎合讀者膚淺的認識能力,最終會失去自己的特色。所以尼采說:

“人人都可以學會讀書,長此以往,這不僅會敗壞寫作,也會敗壞思想。”

為自己而寫作乃是最基本的前提,不管是為了提升自己,還是為了獲取錢財、賺些稿費。

亞瑟·叔本華在其《論作者》中說:“概括地講,只有兩類作者:一類是為特定的論題而寫作的人,另一類是為寫作而寫作的人。”第一類作者寫作的動機是為了弄清某個論題,因此他們的作品中會有一些值得傳播的思想或經驗。而第二類作者寫作的動機純粹是為了得到,他們為金錢而寫作,並且這種寫作的目的常常會流露於其作品中,使內容變得空洞而膚淺。

為錢而寫的東西,雖然比為他人而寫的敷衍之作要好一點,但同樣也不值一讀。當市場決定以字數、頁碼來計量文章的價格時,所有的作品都敗落了。在書市上,我們經常會看到那些篇幅冗長、動輒上千頁的書籍,對於這些東西,我奉勸讀者還是不要翻開為妙。裡面除了對各種觀點的羅列, 以及對各色材料的挪動遷移之外,再也沒有什麼東西。這類作者彷彿是一個喋喋不休的長舌婦,為了多賺些稿費,四處注水,全然不顧及讀者的時間和金錢。

叔本華說得好——

為金錢和保留版權而寫作,本質上是文學的墮落。除非一個人是為某個問題而寫作,否則他的作品就是毫無價值。”

許多為金錢而寫作的作者都聲稱具有版權受保護的權利,卻從來沒意識到要向社會提供優秀作品的義務。版權應該保護那些精髓的作品不受這些作者的拆分、抄襲和歪曲,而不是為這些作者買賣書籍服務。

我們還是不用去談這些為金錢而寫作的人罷,他們的東西不叫思想,也不叫文學,更不叫作品,而是廣告,或者說得客氣點,叫營銷文,甚至是一種單純的商品。他們不是為了文字而創作的人,而是利用文字來賺錢的人。因此,我們真正關注的是第一類作者,那些真正懂文字的人——他們為寫作而寫作,他們不是奔著稿費而去,相反,他們先是提供優秀的作品,然後再從人們的認可中獲取稿費。

叔本華:為金錢而寫作,本質上是文學的墮落

尼采:“一切寫下來的東西當中,我只愛人們用自己的血寫成的。”

各類作者的優劣之分

為寫作而寫作的人,同樣存在著優劣之分,這是客觀存在的,是任何廣告、鼓吹都抹煞不了的,概括講來,主要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作者的寫作目的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解決某個論題。促使他們進行寫作的動機,是要說清楚或者弄清楚某個論題,如果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問題,那麼決不多說一句廢話;如果花費了很大的篇幅還無法說清楚問題,這說明他的思想還不夠成熟,他就會暫時擱筆,將作品當成草稿保存起來,待日後再重新回到這個論題,繼續寫作。

這種寫作的方式就依賴於作者的思維能力,對於優秀的作者而言,他們的思維總是走在筆頭的前面,往往是在還未動筆之前,他們就已經形成自己的想法了每一次動筆都是深思熟慮的結果,寫作彷彿只是對思想的臨摹而已。

略低一等的作者就像是寫生的畫師,只有在面對對象的時候,他才能在紙上留下東西。許多人都是邊思考邊寫作的,這些作者只有在提起筆的時候才會思考某個論題,當他放下筆時,思考也就跟著結束了。他彷彿是在水中航行的船,既沒有指南針,又沒有方向感,搖動雙槳時船就動,累了就休息,什麼時候到岸邊全憑運氣。不幸的是,有時候筆已經上了岸,思考卻淹死在水中——文章寫到盡頭了還得不出結論。

第三種作者則最為庸劣,他們是過渡到營銷者的橋樑,這些人的思考永遠停留在筆頭後面,甚至根本就沒有思考。在早期,他會根據自己淺薄的經驗進行寫作,到了後來,他開始模仿別人的東西,在他的良心未完全喪盡前,他還會對抄襲過來的東西進行改寫,到最後他乾脆一字不動,只要能通過審核,他就堅決照抄。

一個人寫作的時間越多,思考的時間就越少,他寫的東西就會越低劣。好比一頭每天都被高負荷擠奶的牛,他還沒來得及構思和生產,就不得不將自己的東西投向市場。這樣,到了最後,當他的思考時間被壓縮成一條線時,他就開始向Ctrl+c+v投降了。

叔本華:為金錢而寫作,本質上是文學的墮落

要為了弄清某個論題而寫作

優秀的作者從來就不怕沒有寫作的時間,只怕沒有思考的時間。而要思考,就需要有可供思考的對象,這就是論題

論題往往來自於人的經驗,抑或是對前人某個觀點的理解。因此,人必須要走出書齋,走出撰稿的辦公室,去切身的體驗一番,感受一番自己所要寫作的論題。只有接觸到論題後,人才會產生看法和感想,並且對這些東西進行思考,等到他思考成熟後,就可以動筆寫作了。

論題是一部作品裡最根本的內容,它來自實踐,它就存在於生活中。在很多時候,論題是否明確可以成為一部作品優劣的衡量標準。許多庸劣的作者缺乏思考的能力,以至於他們一直耗費大量的筆墨,仍然說明不了自己想要思考的東西。這種文章就像外觀金碧輝煌的廟宇,即使華美的辭藻和精煉的文字已經將它雕琢得十分美麗,但它仍然贏不得絡繹不絕的瞻仰者——因為在這座廟宇裡缺少了可供瞻仰的神像——它沒有明確的論題。

文章的內容與形式哪個更重要?

在習慣於片面思維方式的人看來,一篇文章的內容要麼比形式重要,要麼比形式次要。他們總是把這種想法推向極端,彷彿可以要內容而不管形式,或者只要形式而不必注重內容。其實,論題就是文章的內容,而對論題進行表述的方式就是形式。如果沒有一個好的表述方式,那麼論題就無法正確的表達出來;同樣,如果沒有一個論題,那麼無論多麼精彩的表述方式亦不過是胡言亂語——形式與內容同等重要

才思淺薄並且無能至極的作者總是專注於研究什麼樣的文章結構、標題技巧能吸引讀者,他開了一家餐廳,然後整天盤算著用什麼樣的裝潢和設計能夠吸引顧客光顧,對於食品的味道、餐具的清潔卻忽視到了一邊,他的餐廳火爆一時,卻留不住顧客,最終關門大吉。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嘲笑那些不會推敲文字,只會研究標題技巧和排版的人,他們可以做出版商,但他們最好還是不要從事寫作,因為他們不僅敗壞了文字,而且還會敗壞思想。

一篇文章的寫作形式,在很多時候決定了文章的質量。吳承恩的《西遊記》出現之前,已經有過許多唐僧取經題材的作品,但只有《西遊記》最廣為人知;羅貫中的《三國演義》有很多文字是從史書上直接抄下來的,而且跟《資治通鑑》存在很多的重複率,但這絲毫不影響《三國演義》的藝術水平;董解元寫作了一部《西廂記》,王實甫也寫作了一部《西廂記》,可是有幾個人讀過董解元的《西廂記》呢?馬略與歌德都寫作過浮士德題材的書,莎士比亞的悲劇基本都是再創作,湯顯祖的《南柯記》、《邯鄲記》、《紫釵記》等皆取材唐宋傳奇。在所有優秀的作品中,完全屬於原創的佔比十分小。這就說明了,內容並不完全決定作品的高低,在很多時候,形式是作者才華的集中展示。

因此,對於一部優秀的作品而言,它的論題必須要明確,而且它對論題的敘述方式必須要清晰。

叔本華:為金錢而寫作,本質上是文學的墮落

根據不同的論題選擇不同的風格

在新媒體的寫作中,很流行一種滑稽的風格,許多作者都試圖在自己的作品中塑造一個逗比的小編形式。這是由公眾的喜好決定的,但公眾的喜好並不等於就是好的東西,因為在很多時候,一個正直的主角得到的只是公眾敬而遠之的疏遠,而一個荒誕的丑角卻能得到公眾的喝彩。如果丑角喧賓奪主,趕走了主角,那麼這部戲也就徹底的完蛋了,它將淪為供庸人俗眾消遣的笑料。因此,我們要極力反對丑角的喧鬧,要把他從主角的舞臺上趕下去,只給他應得的戲份。

風格是作品的面貌,因此我們只能說一篇文章具有什麼樣的風格,而不該說一名作者屬於什麼樣的風格。談作者的風格是荒謬的,一名優秀的作者從來就不會拘泥於寫作單一風格的作品。只有庸劣的作者——由於才疏學淺,只會模仿別人的東西——才會給自己打上某種風格的標籤。優秀作者彷彿川劇藝術裡的變臉演員,能夠根據論題變換不同的臉譜,他從來就不會只寫一種風格的作品。他們沒有風格這種標籤,這只不過是後人強加給他們的罷了。由此,我們也就可以認識到那種根據文章風格來判斷作者的考證手法是多麼的可笑了。

風格的選擇與論題的取材息息相關,什麼樣論題的文章適合用什麼樣的風格。如果出於討好公眾,在不同論題的文章上都採用小編的風格,那就好比在悲劇裡硬要塞進一個丑角,如果沒有莎士比亞寫作《李爾王》的那種技巧,恐怕就會毀掉全部作品。應該把小編的風格限制在某些娛樂性的文章中,並且這種東西不應該寫太多,因為他們本身就已經遠離文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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