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在“說事評理”現場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酒店內自縊亡家屬索賠20萬

糾紛的起因要追溯到約一週前。7月4日,一名28歲男子獨自入住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一連鎖酒店。7月5日下午,酒店服務員發現該男子用毛巾掛著脖子吊在洗手間的玻璃門框。經120醫護人員到場確認,該男子已無心跳。到場的法醫初步鑑定為自縊。

死者家屬要求酒店方從責任和人道主義方面給予20萬元補償。雙方多日協商未果,共同向西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鑑於死亡案件的調解難度,西鄉司法所迅速啟動“說事評理”調解程序。7月10日上午,西鄉司法所調解室開啟“說事評理”調解死亡案件糾紛。

現場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對“說事評理”調解程序進行了告知,一是對公安機關作出的“排除機械性暴力致死”的結果有異議的,立即終止調解;二是對屍體的解剖可以放棄和不放棄,如果不放棄,則要等屍體解剖結果出來後才能決定能否調解;三是案件雙方對法律的不瞭解不用擔心,心裡想說什麼放開來說,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由調解員進行對應解答。

隨後,調解室內脣槍舌劍,案件雙方敞開糾紛話題各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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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在“說事評理”現場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酒店內自縊亡家屬索賠20萬

糾紛的起因要追溯到約一週前。7月4日,一名28歲男子獨自入住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一連鎖酒店。7月5日下午,酒店服務員發現該男子用毛巾掛著脖子吊在洗手間的玻璃門框。經120醫護人員到場確認,該男子已無心跳。到場的法醫初步鑑定為自縊。

死者家屬要求酒店方從責任和人道主義方面給予20萬元補償。雙方多日協商未果,共同向西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鑑於死亡案件的調解難度,西鄉司法所迅速啟動“說事評理”調解程序。7月10日上午,西鄉司法所調解室開啟“說事評理”調解死亡案件糾紛。

現場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對“說事評理”調解程序進行了告知,一是對公安機關作出的“排除機械性暴力致死”的結果有異議的,立即終止調解;二是對屍體的解剖可以放棄和不放棄,如果不放棄,則要等屍體解剖結果出來後才能決定能否調解;三是案件雙方對法律的不瞭解不用擔心,心裡想說什麼放開來說,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由調解員進行對應解答。

隨後,調解室內脣槍舌劍,案件雙方敞開糾紛話題各述理由。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西鄉司法所公示的“說事評理”首席評理員和法律工作者。

啟動調解,糾紛雙方各抒己見

“兒子死後,我沒有到酒店去鬧,而是尋求法律途徑,要求也不高,賠償20萬元很低。”死者的父親認為兒子既然登記入住酒店就與酒店產生合同行為,酒店應對他兒子負責任,因為酒店設施的設計不合理,兒子才有機會上吊死亡。

“真正的受害者是我們,既然確定是自殺,人只要想死就沒法控制。”酒店經理說,此事件發生後,酒店業務下滑,員工有心理陰影,有的打報告辭職,要求酒店賠償20萬元是毫無道理的。

在案件糾紛雙方代表盡情陳述後,雙方的其他人員補充訴求。等雙方述說結束,現場5名評理員逐一對雙方所說的事情進行評理。

評理員彭國元說,死亡有直接和間接的誘因,包括房間的設計是否有問題、入住期間是否與酒店產生過矛盾等,從公安機關初步的勘查結果來看,自縊與酒店設施沒有關係,追究酒店責任沒有足夠的理由,但酒店從人道立場可以給予死者家屬安撫。

趙勇仕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點集成》,臨時租賃人在租賃期間臨時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出租人未經租賃人同意,無權侵犯租賃人的私人空間,所以酒店不存在責任問題。此外酒店的建設和裝修必須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的標準方可經營,所以酒店的設計也沒有問題。趙勇仕認為,男子的死亡與酒店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死者家屬對此次調解不滿意,可以到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在“說事評理”現場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酒店內自縊亡家屬索賠20萬

糾紛的起因要追溯到約一週前。7月4日,一名28歲男子獨自入住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一連鎖酒店。7月5日下午,酒店服務員發現該男子用毛巾掛著脖子吊在洗手間的玻璃門框。經120醫護人員到場確認,該男子已無心跳。到場的法醫初步鑑定為自縊。

死者家屬要求酒店方從責任和人道主義方面給予20萬元補償。雙方多日協商未果,共同向西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鑑於死亡案件的調解難度,西鄉司法所迅速啟動“說事評理”調解程序。7月10日上午,西鄉司法所調解室開啟“說事評理”調解死亡案件糾紛。

現場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對“說事評理”調解程序進行了告知,一是對公安機關作出的“排除機械性暴力致死”的結果有異議的,立即終止調解;二是對屍體的解剖可以放棄和不放棄,如果不放棄,則要等屍體解剖結果出來後才能決定能否調解;三是案件雙方對法律的不瞭解不用擔心,心裡想說什麼放開來說,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由調解員進行對應解答。

隨後,調解室內脣槍舌劍,案件雙方敞開糾紛話題各述理由。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西鄉司法所公示的“說事評理”首席評理員和法律工作者。

啟動調解,糾紛雙方各抒己見

“兒子死後,我沒有到酒店去鬧,而是尋求法律途徑,要求也不高,賠償20萬元很低。”死者的父親認為兒子既然登記入住酒店就與酒店產生合同行為,酒店應對他兒子負責任,因為酒店設施的設計不合理,兒子才有機會上吊死亡。

“真正的受害者是我們,既然確定是自殺,人只要想死就沒法控制。”酒店經理說,此事件發生後,酒店業務下滑,員工有心理陰影,有的打報告辭職,要求酒店賠償20萬元是毫無道理的。

在案件糾紛雙方代表盡情陳述後,雙方的其他人員補充訴求。等雙方述說結束,現場5名評理員逐一對雙方所說的事情進行評理。

評理員彭國元說,死亡有直接和間接的誘因,包括房間的設計是否有問題、入住期間是否與酒店產生過矛盾等,從公安機關初步的勘查結果來看,自縊與酒店設施沒有關係,追究酒店責任沒有足夠的理由,但酒店從人道立場可以給予死者家屬安撫。

趙勇仕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點集成》,臨時租賃人在租賃期間臨時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出租人未經租賃人同意,無權侵犯租賃人的私人空間,所以酒店不存在責任問題。此外酒店的建設和裝修必須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的標準方可經營,所以酒店的設計也沒有問題。趙勇仕認為,男子的死亡與酒店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死者家屬對此次調解不滿意,可以到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當晚8時許,糾紛雙方達成協議,各自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

調解整日終達成協議補償

一個上午的調解無果,調解員和法律工作者下午繼續給雙方做調解工作。直到當日傍晚近6時,雙方都作出妥協讓步。雙方又回到“說事評理”調解室繼續談判。

臨近晚8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家屬對死者自縊死亡無異議;酒店方從人道主義出發,支付死者家屬方人民幣34800元。死者家屬收到支付款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酒店方主張任何權利。

當晚8時15分,雙方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書》,死者家屬接過酒店方的34800元現金,清點無誤。酒店經理握著死者家屬方代表的手說,下次到深圳如需解決住宿問題請給電話;死者家屬方代表連聲說“不好意思”。

一宗死亡糾紛案件調解結束,“說事評理”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宣佈調解結束。雙方如果反悔,可以到法院申請撤銷《人民調解協議書》,方可重新申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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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在“說事評理”現場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酒店內自縊亡家屬索賠20萬

糾紛的起因要追溯到約一週前。7月4日,一名28歲男子獨自入住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一連鎖酒店。7月5日下午,酒店服務員發現該男子用毛巾掛著脖子吊在洗手間的玻璃門框。經120醫護人員到場確認,該男子已無心跳。到場的法醫初步鑑定為自縊。

死者家屬要求酒店方從責任和人道主義方面給予20萬元補償。雙方多日協商未果,共同向西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鑑於死亡案件的調解難度,西鄉司法所迅速啟動“說事評理”調解程序。7月10日上午,西鄉司法所調解室開啟“說事評理”調解死亡案件糾紛。

現場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對“說事評理”調解程序進行了告知,一是對公安機關作出的“排除機械性暴力致死”的結果有異議的,立即終止調解;二是對屍體的解剖可以放棄和不放棄,如果不放棄,則要等屍體解剖結果出來後才能決定能否調解;三是案件雙方對法律的不瞭解不用擔心,心裡想說什麼放開來說,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由調解員進行對應解答。

隨後,調解室內脣槍舌劍,案件雙方敞開糾紛話題各述理由。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西鄉司法所公示的“說事評理”首席評理員和法律工作者。

啟動調解,糾紛雙方各抒己見

“兒子死後,我沒有到酒店去鬧,而是尋求法律途徑,要求也不高,賠償20萬元很低。”死者的父親認為兒子既然登記入住酒店就與酒店產生合同行為,酒店應對他兒子負責任,因為酒店設施的設計不合理,兒子才有機會上吊死亡。

“真正的受害者是我們,既然確定是自殺,人只要想死就沒法控制。”酒店經理說,此事件發生後,酒店業務下滑,員工有心理陰影,有的打報告辭職,要求酒店賠償20萬元是毫無道理的。

在案件糾紛雙方代表盡情陳述後,雙方的其他人員補充訴求。等雙方述說結束,現場5名評理員逐一對雙方所說的事情進行評理。

評理員彭國元說,死亡有直接和間接的誘因,包括房間的設計是否有問題、入住期間是否與酒店產生過矛盾等,從公安機關初步的勘查結果來看,自縊與酒店設施沒有關係,追究酒店責任沒有足夠的理由,但酒店從人道立場可以給予死者家屬安撫。

趙勇仕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點集成》,臨時租賃人在租賃期間臨時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出租人未經租賃人同意,無權侵犯租賃人的私人空間,所以酒店不存在責任問題。此外酒店的建設和裝修必須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的標準方可經營,所以酒店的設計也沒有問題。趙勇仕認為,男子的死亡與酒店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死者家屬對此次調解不滿意,可以到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當晚8時許,糾紛雙方達成協議,各自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

調解整日終達成協議補償

一個上午的調解無果,調解員和法律工作者下午繼續給雙方做調解工作。直到當日傍晚近6時,雙方都作出妥協讓步。雙方又回到“說事評理”調解室繼續談判。

臨近晚8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家屬對死者自縊死亡無異議;酒店方從人道主義出發,支付死者家屬方人民幣34800元。死者家屬收到支付款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酒店方主張任何權利。

當晚8時15分,雙方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書》,死者家屬接過酒店方的34800元現金,清點無誤。酒店經理握著死者家屬方代表的手說,下次到深圳如需解決住宿問題請給電話;死者家屬方代表連聲說“不好意思”。

一宗死亡糾紛案件調解結束,“說事評理”首席評理員趙勇仕宣佈調解結束。雙方如果反悔,可以到法院申請撤銷《人民調解協議書》,方可重新申請主張。

男子酒店自縊身亡 家屬索賠20萬 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
因兒子兒媳工作很忙,所以彭國元提前退休到深圳幫忙帶孫女。此次參加調解,他也帶著3歲半的孫女。

“說事評理”成功調解460宗糾紛

“只有疑難矛盾糾紛案件才會啟動‘說事評理’進行調解。”趙勇仕說,此次是他成功調解的第212宗案件,其中獲得補償最高的是143萬元,最小的是5000元。

今年50歲的趙勇仕是四川達州人,曾在達州當過派出所民警,2010年8月到西鄉司法所當街道辦人民調解員至今,累計參與調解矛盾糾紛案件500多宗。

“‘說事評理’等於建立了一支公平公正的人民調解隊伍。”說事評理員彭國元今年58歲,來自湖北孝昌,曾在孝昌當過老師,後在縣政法委工作20年,當過綜治辦主任、維穩辦主任和政法委副書記,退居二線前為信訪局局長。因兒子、兒媳在深圳工作忙碌,所以他提前退休到深圳幫忙帶孫女。

“以人民為中心,很多糾紛不單要依法,還要依情,把情說清楚了,解了雙方的心結,當事人才能認法,從內心服從法律。”彭國元說,2017年初他與隔壁小區一老幹部聊天,得知西鄉司法所“說事評理”調解工作需要評理員,在這名老幹部的推薦下報名,至今已參加“說事評理”近50場調解工作。

西鄉司法所所長虞榮芳說,“說是評理”調解機制是類似人民陪審員的做法,由老黨員、退休老幹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賢達人士組成,建起了278名評理員、33名首席評理員的固定調解隊伍,在西鄉街道遇到重大、疑難糾紛需要調解時,從評理員數據庫隨機抽取,到“說事評理”調解現場開展調解工作。

據悉,2009年西鄉首創“說事評理”,至今通過該平臺共調解矛盾糾紛487宗,其中成功調解為460宗,調解成功率為94%;所調解的意外死亡糾紛案件沒有發生一起起訴、民轉刑和群體性事件。

採寫/攝影:南都記者 張林菲 通訊員 劉洪群 劉輝 徐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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