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盜竊電動車,犯盜竊罪獲刑八個月'

刑法 環境保護 延慶 延慶法院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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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慶法院受理一起三次盜竊電動車刑事案件,被盜電動車價值共計三千餘元。被告人王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3月6日某時,在北京市延慶區延慶鎮某村湯某的暫住地,被告人王某將湯某停放在院內的汪某的一輛金牛牌電動三輪車盜走。經國宏信價格評估有限公司評估,以2019年3月6日為價格評估基準日,汪某被盜的電動三輪車評估價格為人民幣900元。

2019年3月15日某時,在北京市延慶區延慶鎮某村楊某的暫住地,被告人王某將楊某停放在院門口的一輛金坤牌電動三輪車盜走。經國宏信價格評估有限公司評估,以2019年3月15日為價格評估基準日,楊某被盜的電動三輪車評估價格為人民幣1130元。

2019年3月16日某時,在北京市延慶區延慶鎮某廢品收購站內,被告人王某將張某停放在廢品收購站內的一輛順龍牌電動三輪車盜走。經國宏信價格評估有限公司評估,以2019年3月16日為價格評估基準日,張某被盜的電動三輪車評估價格為人民幣1240元。

張某發現電動三輪車被盜後,立即追趕王某,追上後,張某報警,民警在案發現場將王某傳喚到案。被盜的3輛電動三輪車均已起獲併發還被害人。

延慶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刑罰處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提示:

電動自行車以綠色、環保、節能、速度快等優點受到青睞,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人們外出的又一重要交通工具。由於電動自行車相較於普通自行車價格高,因此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的“瞄準對象”或者“順手牽羊”的目標,甚至在偷盜電動車變賣後去直播平臺為主播打賞,上演真實版的“我偷電動車養你”!在此提示各位朋友,要增強個人財產的保管意識,儘量將電動車停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或者封閉空間內,人離車鎖,減少電瓶或者電動自行車被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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