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綠化條例》規定哪些行為將被罰款

刑法 法制 社會 任丘市於村司法所 任丘市於村司法所 2017-09-05

從9月1日起,與河北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河北省綠化條例》開始施行。《河北省義務植樹條例》和《河北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河北省綠化條例》規定哪些行為將被罰款

這些行為將被罰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賠償損失,並處罰款:

在樹木上設置廣告牌、標語牌或者牽拉繩索、架設電線,以樹承重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踐踏綠地,損傷樹木花草,在綠地內堆放雜物、焚燒物品、排放汙水的,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等

在綠地內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處1000元以上3000以下的罰款

擅自採挖樹木的,處採挖樹木價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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