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維也納屬“崇洋媚外”?還是在合法使用商標


熱議!維也納屬“崇洋媚外”?還是在合法使用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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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辛德瑞拉

原標題:熱議!維也納屬“崇洋媚外”?還是在合法使用商標

6月12日,海南省民政廳網站發佈了一則關於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的公示。公示中指出,要全面推進清理整治“大、洋、怪、重”不規範地名的相關工作。所以,像清單中的維多利亞花園、夏威夷海岸、釣魚臺背別墅、奧林匹克花園、維也納國際酒店等等,都成了重點整治對象。從類型上看,大多屬於居民區、大型建築物和道路,存在年限大多為6~10年或十年以上,也有小部分是1~5年,但總體上來說不少名稱已經有段歷史了。

可無論他們存在年限多長,都沒逃過被列入清單的命運,並且在清單中還被安排的“明明白白”。“維也納酒店”屬於崇洋媚外,“帝王花園小區”屬於怪異難懂,“釣魚臺別墅”屬於刻意誇大,“鳳凰嶺公園”屬於重名同音……照此看來,使用重大地名和人名都要踩雷了嗎?這樣的操作著實讓一些公司原地發抖。

維也納酒店聲明迴應

稱商標為合法品牌名

清單中,涉及到維也納酒店的就有15家。所以幾天過後,維也納酒店就坐不住了,在官方微博發佈了一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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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中稱,“維也納酒店”為合法經營使用的品牌名。經商標網查詢顯示:維也納酒店有限公司於2009年05月21日申請了第43類7412838號“

熱議!維也納屬“崇洋媚外”?還是在合法使用商標

”商標,並於2012年06月13日初審公告,註冊公告日期為2012年09月14日,專用權期限為2012年09月14日 至 202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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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詳情

根據維也納酒店的聲明,涉事經營主體均為授權使用“其經營場所性質在合法使用範圍內”。而儘管“維也納酒店”商標從申請之日起經歷了很多流程,但至今仍維持著註冊狀態。海南省民政廳的這一舉動,讓九九八十一難過後的“維也納酒店”,再次面臨了危機。

工作人員接受採訪

網友熱議:那“巴黎春天”該叫啥

據瞭解,6月18日下午,某報社記者採訪了海南省民政廳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在問道為何說有的名字崇洋媚外時,工作人員稱:國家現在要文化自信嘛,中國有幾千年的文化,在中國的領土上叫這些洋地名合適不?這不是傷民族的感情嗎?在外國幹嘛不叫中國的地名啊。相關採訪內容如下:


熱議!維也納屬“崇洋媚外”?還是在合法使用商標


而網友對此也議論紛紛,觀點不一。某些上海市民甚至開始未雨綢繆,認為海南省的同志們捅破了這層窗戶紙,如果整頓工作蔓延到“洋地名”遍地的上海,很多品牌也將岌岌可危。

比如上海的迪士尼樂園,難道要改名為“川沙國際兒童卡通遊樂園”嗎?陝西路淮海路口的巴黎春天商廈,多麼氣派的商場名,如果真的因為整頓改為“陝西南路春天”,真的合適嗎?還有前些年大力宣傳的“泰晤士小鎮”,位於上海的郊區,若改名為“松江農民休閒新村”,還有多少人想去呢?

大多數人認為,此整改舉動才真正是文化不自信的表現。真正的文化自信應該是深入骨髓的,而不是靠改地名來實現的,一個有文化自信的大國應該有文化包容的氣度,應該自信這些地名不會影響國人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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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迫於輿論壓力,目前維也納酒店的聲明微博已屏蔽了評論。在座的各位,你怎麼看?


附: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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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德瑞拉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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