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天價”宿舍收費問題引熱議:是市場行為還是變相漲價?'

東北大學 秦皇島 大學 人生第一份工作 河北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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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天價”學生宿舍收費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日前開學,有新生入住鵬遠學生公寓時,被要求繳納1.664萬元/學年,其中住宿費1200元,服務費1.4萬元,其餘為設備使用費。高額住宿服務費引發了學生和家長的質疑。

8月27日,河北省秦皇島市政府已成立聯合工作組進駐學校開展調查。

8月28日上午,記者在鵬遠公寓App上看到,受到學生質疑的1.664萬元豪華二人間標價已被撤下,但還有標準二人間,價格為4900元/學年,其中服務費3700元。

記者從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獲悉,針對秦皇島鵬遠高校後勤服務有限公司收費問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有關人士表示,將努力配合調查組做好相關工作,堅決依法依規維護好學生合法權益。

高額服務費到底是市場行為,還是變相漲價?“天價”學生宿舍收費問題該由誰來解決?當地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的認定並不一致。

此前,秦皇島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鵬遠公寓屬社會力量辦的公寓,學生自願進行選擇,收費標準是否合理,不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秦皇島市物價局曾接到學生對鵬遠公寓高收費的舉報,遂要求鵬遠公司退還多收學生的費用。然而,鵬遠公司卻將秦皇島市物價局告上法庭。今年1月,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鵬遠公司收取服務費屬於市場行為,秦皇島市物價局不宜依據相關文件對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記者瞭解到,鵬遠學生公寓由社會力量創辦。秦皇島鵬遠高校後勤服務有限公司於2002年4月與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簽訂合同,建設後勤園區,並由該公司進行管理收費。

一位大二女生告訴記者,在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學生住宿有兩種選擇,一種為學生宿舍,只有6棟樓,分為四人間和六人間,僅夠差不多一半學生住,另一種為鵬遠公寓,條件比宿舍要好。

她說,鵬遠公寓雖然住宿條件好,但價格非常貴,而且總是漲價。今年1.664萬元的兩人間,去年僅5740元,其他的房間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漲價。

記者注意到,從去年開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就有多名學生在網上發帖反映鵬遠公寓的高收費問題,也有學生向當地物價部門舉報。秦皇島市物價局要求鵬遠公司退還多收學生的費用,卻被鵬遠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1月,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鵬遠對學生公寓收取住宿費的行為,不屬於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行為,鵬遠在與自願選擇入住的學生達成協議的基礎上,向學生提供標準之外的額外服務,並在收費票據上明確載明收取的費用為“增值服務費”,該行為屬於市場行為。鵬遠公司屬於企業法人而非行政單位,所收資金為自用,並不上繳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秦皇島市物價局不宜依據相關文件對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據相關報道,當地物價局在接到法院判決後,於今年2月26日發函給秦皇島市發改委,建議對有關社會力量舉辦學生公寓的收費政策文件予以規範。但目前此事仍無進展。

根據教育部官方網站發佈的《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做好2003年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學生公寓住宿收費標準總體上繼續保持穩定,控制在每生每學年1200元以內。學生公寓建設應堅持“實用、夠用、耐用”的原則,嚴禁以建設高檔公寓為由提高收費標準。

而據媒體報道,秦皇島鵬遠高校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對此迴應稱,這份文件中的價格針對的是校內宿舍,並非針對市場化行為的社會力量建設的學生公寓。

8月28日下午,記者多次撥打秦皇島鵬遠高校服務有限公司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對於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天價”宿舍收費問題,北京京谷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長青認為,根據國家規定,每學年宿舍費最高為1200元,這屬於政府定價,高額的服務費屬於巧立名目,變相漲價,這是違法的。

“據學生反映,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宿舍不能滿足所有學生住宿,並且不允許學生在校外住宿,剩餘學生只能選擇鵬遠公寓。這種情況下,並不是學生自願選擇。”他說,由此,學生與鵬遠公司簽訂的合同,應屬於無效合同,依《民法總則》第148條的規定,學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合同,退還多收的費用。

李長青認為,高校宿舍作為大學的基礎配套設施,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學校和政府部門應該解決好學生的住宿問題,不能將其隨意推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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