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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按照西漢王朝自漢武帝時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姑且用這個詞兒)屬於典型的“聖人”再生。

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了,他是“亂臣賊子”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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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按照西漢王朝自漢武帝時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姑且用這個詞兒)屬於典型的“聖人”再生。

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了,他是“亂臣賊子”好嘛?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其實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就寫道: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換句話說,在唐代讀史人的眼中,王莽“未篡”之時,其謙恭下士,厲行簡樸和孝悌忠信,都是絕對符合儒家行為規範的“楷模”,所以可以與“真聖人”周公對稱,而周公的人生, 也有恐懼“篡位”流言的時候,如果不是確實做到了“攝政”之後歸政周成王,也一樣免不了一個“篡”字。

也就是說,王莽在未暴露“篡位”野心的時候,屬於標準的儒家言行的“模板”。

也正因為如此,在西漢末年天災人禍頻仍的社會背景下,朝野上下深受漢武帝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影響的官僚和知識分子們,都對他寄予厚望。

而這個邏輯,我們必須先介紹一下背景。

我們的歷史教育告訴我們,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際上,這是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總結的論斷,在當時人,也是整個事件的倡導者和參與者董仲舒的筆下,實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漢書·董仲舒傳》),而在《漢書·武帝紀》的讚辭中則寫作“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注意,董仲舒的建議是: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實質上是對“選官”制度的一個建議,而非在“思想鉗制”或者說“思想絕滅”上提出建議,與秦朝的《挾書律》和《焚書令》那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當然,如果堅持認為不能當官就沒有研究學問的必要,可以把兩者劃等號。

所謂“推明孔氏”,即在董仲舒所擅長的兩門學問——“春秋公羊學”和“陰陽家”的基礎上,對聖人“孔子”進行“神化”,當然,這個工作他自己完成不了,“漢儒”們炮製了很多“古書”來協助,最終構成了一個糅合“五德終始說”和“孔子半神”的“新故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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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按照西漢王朝自漢武帝時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姑且用這個詞兒)屬於典型的“聖人”再生。

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了,他是“亂臣賊子”好嘛?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其實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就寫道: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換句話說,在唐代讀史人的眼中,王莽“未篡”之時,其謙恭下士,厲行簡樸和孝悌忠信,都是絕對符合儒家行為規範的“楷模”,所以可以與“真聖人”周公對稱,而周公的人生, 也有恐懼“篡位”流言的時候,如果不是確實做到了“攝政”之後歸政周成王,也一樣免不了一個“篡”字。

也就是說,王莽在未暴露“篡位”野心的時候,屬於標準的儒家言行的“模板”。

也正因為如此,在西漢末年天災人禍頻仍的社會背景下,朝野上下深受漢武帝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影響的官僚和知識分子們,都對他寄予厚望。

而這個邏輯,我們必須先介紹一下背景。

我們的歷史教育告訴我們,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際上,這是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總結的論斷,在當時人,也是整個事件的倡導者和參與者董仲舒的筆下,實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漢書·董仲舒傳》),而在《漢書·武帝紀》的讚辭中則寫作“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注意,董仲舒的建議是: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實質上是對“選官”制度的一個建議,而非在“思想鉗制”或者說“思想絕滅”上提出建議,與秦朝的《挾書律》和《焚書令》那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當然,如果堅持認為不能當官就沒有研究學問的必要,可以把兩者劃等號。

所謂“推明孔氏”,即在董仲舒所擅長的兩門學問——“春秋公羊學”和“陰陽家”的基礎上,對聖人“孔子”進行“神化”,當然,這個工作他自己完成不了,“漢儒”們炮製了很多“古書”來協助,最終構成了一個糅合“五德終始說”和“孔子半神”的“新故事”出來。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五德終始說”的核心就是“天命有德”,“德”又根據世間的“五行”規律輪轉,在董仲舒的時代,流行的還是“五行相剋”理論,“後德”克“前德”,“後德”代“前德”,即對於改朝換代時“天命轉移”的一整套解釋。

秦始皇建立帝國之後,“尚水德”即此意,“秦”為水德,“周”為火德,水克火,秦代周,是為“天命轉移”。

“天命”發生轉移,有一個必要條件, 即“徵應”,也就是通俗說的“祥瑞”,見《史記·封禪書》:

秦始皇既並天下而帝,或曰: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夏得木德,青龍止於郊,草木暢茂。殷得金德,銀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烏之符。今秦變周,水德之時。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漢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是時丞相張蒼好律歷,以為漢乃水德之始,故河決金隄,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如公孫臣言,非也。罷之。

由此可見,秦漢兩代其實是拿著一套理論講故事,秦始皇認可了前代的故事,講了自家的“秦文公獲黑龍”,西漢初年一直堅持自己是“水德”,理由就是“河決金隄”,啥意思?

就是黃河在“金隄”這個地方決口,按照《漢書音義》的解釋,此地在“東郡”,也就是今天豫北魯西這塊。

可以說,“五德終始說”與當時的“山川祭祀”結合,就是一整套戰國、秦漢時代人的“宗教觀”,當然,既不是道教,更不是佛教,而是一套近似於“薩滿”式的原始世界觀。

“漢儒”秉承漢武帝的意志和喜好,在“五德終始說”的基礎上,增加了“聖人受天命”的故事,實現了“天命可知”的有機結合,在當時流行一時的緯書《春秋演孔圖》中,記錄了孔子的“標準像”:

孔子長十尺,海口尼首,方面,月角日準,河目龍顙,鬥脣昌顏,均頤輔喉,駢齒龍形,龜脊虎掌,胼肩修肱,參膺圩頂,山臍林背,翼臂汪頭,阜脥堤眉,地足谷竅,雷聲澤腹,修上趨下,末僂後耳,面如蒙倛,手垂過膝,耳垂珠庭,眉十二採,目六十四理,立如鳳峙,坐如龍蹬,手握天文,足履度字(宇),望之如林,就之如升,腰大十圍,胸應矩,舌理七重,鈞文在掌。胸文曰:“製作定世符運”。

孔聖人身高10尺,以河南殷墟出土的西周骨尺21.92釐米計算,孔子身高2.19米;按照《史記·孔子世家》的記載,孔子身高9.6尺,也有2.10米,在當時被人稱為“長人”,還算可以理解,但是相貌的形容詞就實在太讓人沒法還原了,也就是所謂的“聖人異相”,胸口竟然還有字……

而他的“製作定世符運”任務,在《春秋漢含孳》中是這樣完成的:

經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赤受命,蒼天權,周滅火起,薪採得麟。孔子曰:丘覽史記,援引古圖,推集天變,為漢帝制法,陳敘圖錄。

簡言之,孔夫子作為“先知”已經在春秋末年考慮到為“漢帝”來“製法”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受命”了,也稱“端門受命”,天上降下血書在魯國都城的端門,子夏第二天去看,“血書”飛為“赤烏”,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製法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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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按照西漢王朝自漢武帝時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姑且用這個詞兒)屬於典型的“聖人”再生。

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了,他是“亂臣賊子”好嘛?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其實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就寫道: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換句話說,在唐代讀史人的眼中,王莽“未篡”之時,其謙恭下士,厲行簡樸和孝悌忠信,都是絕對符合儒家行為規範的“楷模”,所以可以與“真聖人”周公對稱,而周公的人生, 也有恐懼“篡位”流言的時候,如果不是確實做到了“攝政”之後歸政周成王,也一樣免不了一個“篡”字。

也就是說,王莽在未暴露“篡位”野心的時候,屬於標準的儒家言行的“模板”。

也正因為如此,在西漢末年天災人禍頻仍的社會背景下,朝野上下深受漢武帝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影響的官僚和知識分子們,都對他寄予厚望。

而這個邏輯,我們必須先介紹一下背景。

我們的歷史教育告訴我們,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際上,這是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總結的論斷,在當時人,也是整個事件的倡導者和參與者董仲舒的筆下,實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漢書·董仲舒傳》),而在《漢書·武帝紀》的讚辭中則寫作“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注意,董仲舒的建議是: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實質上是對“選官”制度的一個建議,而非在“思想鉗制”或者說“思想絕滅”上提出建議,與秦朝的《挾書律》和《焚書令》那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當然,如果堅持認為不能當官就沒有研究學問的必要,可以把兩者劃等號。

所謂“推明孔氏”,即在董仲舒所擅長的兩門學問——“春秋公羊學”和“陰陽家”的基礎上,對聖人“孔子”進行“神化”,當然,這個工作他自己完成不了,“漢儒”們炮製了很多“古書”來協助,最終構成了一個糅合“五德終始說”和“孔子半神”的“新故事”出來。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五德終始說”的核心就是“天命有德”,“德”又根據世間的“五行”規律輪轉,在董仲舒的時代,流行的還是“五行相剋”理論,“後德”克“前德”,“後德”代“前德”,即對於改朝換代時“天命轉移”的一整套解釋。

秦始皇建立帝國之後,“尚水德”即此意,“秦”為水德,“周”為火德,水克火,秦代周,是為“天命轉移”。

“天命”發生轉移,有一個必要條件, 即“徵應”,也就是通俗說的“祥瑞”,見《史記·封禪書》:

秦始皇既並天下而帝,或曰: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夏得木德,青龍止於郊,草木暢茂。殷得金德,銀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烏之符。今秦變周,水德之時。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漢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是時丞相張蒼好律歷,以為漢乃水德之始,故河決金隄,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如公孫臣言,非也。罷之。

由此可見,秦漢兩代其實是拿著一套理論講故事,秦始皇認可了前代的故事,講了自家的“秦文公獲黑龍”,西漢初年一直堅持自己是“水德”,理由就是“河決金隄”,啥意思?

就是黃河在“金隄”這個地方決口,按照《漢書音義》的解釋,此地在“東郡”,也就是今天豫北魯西這塊。

可以說,“五德終始說”與當時的“山川祭祀”結合,就是一整套戰國、秦漢時代人的“宗教觀”,當然,既不是道教,更不是佛教,而是一套近似於“薩滿”式的原始世界觀。

“漢儒”秉承漢武帝的意志和喜好,在“五德終始說”的基礎上,增加了“聖人受天命”的故事,實現了“天命可知”的有機結合,在當時流行一時的緯書《春秋演孔圖》中,記錄了孔子的“標準像”:

孔子長十尺,海口尼首,方面,月角日準,河目龍顙,鬥脣昌顏,均頤輔喉,駢齒龍形,龜脊虎掌,胼肩修肱,參膺圩頂,山臍林背,翼臂汪頭,阜脥堤眉,地足谷竅,雷聲澤腹,修上趨下,末僂後耳,面如蒙倛,手垂過膝,耳垂珠庭,眉十二採,目六十四理,立如鳳峙,坐如龍蹬,手握天文,足履度字(宇),望之如林,就之如升,腰大十圍,胸應矩,舌理七重,鈞文在掌。胸文曰:“製作定世符運”。

孔聖人身高10尺,以河南殷墟出土的西周骨尺21.92釐米計算,孔子身高2.19米;按照《史記·孔子世家》的記載,孔子身高9.6尺,也有2.10米,在當時被人稱為“長人”,還算可以理解,但是相貌的形容詞就實在太讓人沒法還原了,也就是所謂的“聖人異相”,胸口竟然還有字……

而他的“製作定世符運”任務,在《春秋漢含孳》中是這樣完成的:

經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赤受命,蒼天權,周滅火起,薪採得麟。孔子曰:丘覽史記,援引古圖,推集天變,為漢帝制法,陳敘圖錄。

簡言之,孔夫子作為“先知”已經在春秋末年考慮到為“漢帝”來“製法”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受命”了,也稱“端門受命”,天上降下血書在魯國都城的端門,子夏第二天去看,“血書”飛為“赤烏”,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製法之狀。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看起來是荒誕不經,但卻並不是“儒家”主動的“裝神弄鬼”,而是漢武帝自己“請”來的“神仙”。

元光元(五)年,漢武帝策詔公孫弘等諸儒時,明確提出:

屬統垂業,物鬼變化,天命之符,廢興何如?

公孫弘的策論並沒有讓漢武帝滿意,直到董仲舒對他的“三代受命,其符安在?”一一解答之後,尤其運用《公羊》學提出,漢家乃“天命”所歸,“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武帝才完全肯定了這一理論的內容與觀點。

比如,在元朔七年,漢武帝因“幸雍祠五疇,獲白麟”而改元“元狩”,理由就是:

此天之所以示饗,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時令日,改定告元。

翻譯過來就是這是上天給予的酬報,是“受命之符”,此後的“元鼎”、“元封”年號均與“祥瑞有關”,簡言之,就是為“符”紀念,以標識“受命”,也就是政權的合法性。

據《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記載:

(漢昭帝元鳳三年)孟(眭弘,字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說曰:先師董仲舒有言,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漢帝宜誰差天下,求索賢人,禪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週二王后,以承順天命。

這裡說的是漢昭帝時代的《春秋》傳人眭弘在得知一系列“災異”之後,推導提出漢帝“應禪讓”以順天命,理由就是,聖人受命是高於王朝君主的“合法性”。

也就是說,相對於“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智力爭雄”解釋,“受命”理論樹立了更高的“道統”標杆,將“治統”置於其下,從而解釋和確立了一個原則,即漢成帝時大學問家劉向所說的: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

區別只在於“亡”的方式,究竟是“天命轉移”,還是“湯武革命”。

“湯武革命”不需要細說,“天命轉移”還有一個“時間規則”,見《孟子·盡心下》:

孟子曰:“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 則聞而知之。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若文王, 則聞而知之。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若太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 若孔子,則聞而知之。

邏輯,即孟子自己在《孟子·公孫丑下》中所說的: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

簡言之,五百年有天命王者誕生,伴隨而出的是顯名於世的聖賢,孔子,正是其中的絕對“節點”。

“漢儒”將之發揮為五百年的“天命之德”輪轉,孔子非“有土人主”,所以孔子“獲白麟”之後,雖受天命,卻只是“素王”,“素王”的核心工作和任務,就是“刪定六經”,為後世聖王制法,這個後世聖王是誰呢?自然不是秦始皇,而是“漢家劉氏”。

所以,“推明孔氏,表彰六經”,就是漢武帝以“人主”受“素王”轉交的天命,完成“治統”與“道統”的合一。

綜上所述,這套理論有兩個必然導出的邏輯結果:

其一,天命無常,國有興亡;其二,五百年有“聖人”出。

正因為如此,伴隨著孔子之後“五百年”大節點的到來,西漢帝國的土地兼併、貧富分化問題的激化,朝野之間對於“天命轉移”的恐慌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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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按照西漢王朝自漢武帝時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姑且用這個詞兒)屬於典型的“聖人”再生。

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了,他是“亂臣賊子”好嘛?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其實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就寫道: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換句話說,在唐代讀史人的眼中,王莽“未篡”之時,其謙恭下士,厲行簡樸和孝悌忠信,都是絕對符合儒家行為規範的“楷模”,所以可以與“真聖人”周公對稱,而周公的人生, 也有恐懼“篡位”流言的時候,如果不是確實做到了“攝政”之後歸政周成王,也一樣免不了一個“篡”字。

也就是說,王莽在未暴露“篡位”野心的時候,屬於標準的儒家言行的“模板”。

也正因為如此,在西漢末年天災人禍頻仍的社會背景下,朝野上下深受漢武帝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影響的官僚和知識分子們,都對他寄予厚望。

而這個邏輯,我們必須先介紹一下背景。

我們的歷史教育告訴我們,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際上,這是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總結的論斷,在當時人,也是整個事件的倡導者和參與者董仲舒的筆下,實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漢書·董仲舒傳》),而在《漢書·武帝紀》的讚辭中則寫作“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注意,董仲舒的建議是: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實質上是對“選官”制度的一個建議,而非在“思想鉗制”或者說“思想絕滅”上提出建議,與秦朝的《挾書律》和《焚書令》那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當然,如果堅持認為不能當官就沒有研究學問的必要,可以把兩者劃等號。

所謂“推明孔氏”,即在董仲舒所擅長的兩門學問——“春秋公羊學”和“陰陽家”的基礎上,對聖人“孔子”進行“神化”,當然,這個工作他自己完成不了,“漢儒”們炮製了很多“古書”來協助,最終構成了一個糅合“五德終始說”和“孔子半神”的“新故事”出來。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五德終始說”的核心就是“天命有德”,“德”又根據世間的“五行”規律輪轉,在董仲舒的時代,流行的還是“五行相剋”理論,“後德”克“前德”,“後德”代“前德”,即對於改朝換代時“天命轉移”的一整套解釋。

秦始皇建立帝國之後,“尚水德”即此意,“秦”為水德,“周”為火德,水克火,秦代周,是為“天命轉移”。

“天命”發生轉移,有一個必要條件, 即“徵應”,也就是通俗說的“祥瑞”,見《史記·封禪書》:

秦始皇既並天下而帝,或曰: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夏得木德,青龍止於郊,草木暢茂。殷得金德,銀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烏之符。今秦變周,水德之時。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漢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是時丞相張蒼好律歷,以為漢乃水德之始,故河決金隄,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如公孫臣言,非也。罷之。

由此可見,秦漢兩代其實是拿著一套理論講故事,秦始皇認可了前代的故事,講了自家的“秦文公獲黑龍”,西漢初年一直堅持自己是“水德”,理由就是“河決金隄”,啥意思?

就是黃河在“金隄”這個地方決口,按照《漢書音義》的解釋,此地在“東郡”,也就是今天豫北魯西這塊。

可以說,“五德終始說”與當時的“山川祭祀”結合,就是一整套戰國、秦漢時代人的“宗教觀”,當然,既不是道教,更不是佛教,而是一套近似於“薩滿”式的原始世界觀。

“漢儒”秉承漢武帝的意志和喜好,在“五德終始說”的基礎上,增加了“聖人受天命”的故事,實現了“天命可知”的有機結合,在當時流行一時的緯書《春秋演孔圖》中,記錄了孔子的“標準像”:

孔子長十尺,海口尼首,方面,月角日準,河目龍顙,鬥脣昌顏,均頤輔喉,駢齒龍形,龜脊虎掌,胼肩修肱,參膺圩頂,山臍林背,翼臂汪頭,阜脥堤眉,地足谷竅,雷聲澤腹,修上趨下,末僂後耳,面如蒙倛,手垂過膝,耳垂珠庭,眉十二採,目六十四理,立如鳳峙,坐如龍蹬,手握天文,足履度字(宇),望之如林,就之如升,腰大十圍,胸應矩,舌理七重,鈞文在掌。胸文曰:“製作定世符運”。

孔聖人身高10尺,以河南殷墟出土的西周骨尺21.92釐米計算,孔子身高2.19米;按照《史記·孔子世家》的記載,孔子身高9.6尺,也有2.10米,在當時被人稱為“長人”,還算可以理解,但是相貌的形容詞就實在太讓人沒法還原了,也就是所謂的“聖人異相”,胸口竟然還有字……

而他的“製作定世符運”任務,在《春秋漢含孳》中是這樣完成的:

經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赤受命,蒼天權,周滅火起,薪採得麟。孔子曰:丘覽史記,援引古圖,推集天變,為漢帝制法,陳敘圖錄。

簡言之,孔夫子作為“先知”已經在春秋末年考慮到為“漢帝”來“製法”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受命”了,也稱“端門受命”,天上降下血書在魯國都城的端門,子夏第二天去看,“血書”飛為“赤烏”,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製法之狀。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看起來是荒誕不經,但卻並不是“儒家”主動的“裝神弄鬼”,而是漢武帝自己“請”來的“神仙”。

元光元(五)年,漢武帝策詔公孫弘等諸儒時,明確提出:

屬統垂業,物鬼變化,天命之符,廢興何如?

公孫弘的策論並沒有讓漢武帝滿意,直到董仲舒對他的“三代受命,其符安在?”一一解答之後,尤其運用《公羊》學提出,漢家乃“天命”所歸,“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武帝才完全肯定了這一理論的內容與觀點。

比如,在元朔七年,漢武帝因“幸雍祠五疇,獲白麟”而改元“元狩”,理由就是:

此天之所以示饗,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時令日,改定告元。

翻譯過來就是這是上天給予的酬報,是“受命之符”,此後的“元鼎”、“元封”年號均與“祥瑞有關”,簡言之,就是為“符”紀念,以標識“受命”,也就是政權的合法性。

據《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記載:

(漢昭帝元鳳三年)孟(眭弘,字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說曰:先師董仲舒有言,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漢帝宜誰差天下,求索賢人,禪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週二王后,以承順天命。

這裡說的是漢昭帝時代的《春秋》傳人眭弘在得知一系列“災異”之後,推導提出漢帝“應禪讓”以順天命,理由就是,聖人受命是高於王朝君主的“合法性”。

也就是說,相對於“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智力爭雄”解釋,“受命”理論樹立了更高的“道統”標杆,將“治統”置於其下,從而解釋和確立了一個原則,即漢成帝時大學問家劉向所說的: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

區別只在於“亡”的方式,究竟是“天命轉移”,還是“湯武革命”。

“湯武革命”不需要細說,“天命轉移”還有一個“時間規則”,見《孟子·盡心下》:

孟子曰:“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 則聞而知之。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若文王, 則聞而知之。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若太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 若孔子,則聞而知之。

邏輯,即孟子自己在《孟子·公孫丑下》中所說的: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

簡言之,五百年有天命王者誕生,伴隨而出的是顯名於世的聖賢,孔子,正是其中的絕對“節點”。

“漢儒”將之發揮為五百年的“天命之德”輪轉,孔子非“有土人主”,所以孔子“獲白麟”之後,雖受天命,卻只是“素王”,“素王”的核心工作和任務,就是“刪定六經”,為後世聖王制法,這個後世聖王是誰呢?自然不是秦始皇,而是“漢家劉氏”。

所以,“推明孔氏,表彰六經”,就是漢武帝以“人主”受“素王”轉交的天命,完成“治統”與“道統”的合一。

綜上所述,這套理論有兩個必然導出的邏輯結果:

其一,天命無常,國有興亡;其二,五百年有“聖人”出。

正因為如此,伴隨著孔子之後“五百年”大節點的到來,西漢帝國的土地兼併、貧富分化問題的激化,朝野之間對於“天命轉移”的恐慌愈演愈烈。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以至於在漢哀帝時代上演了一出“再受命”的大戲,聽從黃門待詔夏賀良建議,發佈詔書,大赦天下,改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為太初元年,改帝號為“陳聖劉太平皇帝”,把計時的漏上的刻度從一百度改為一百二十度。

這麼大的變動,原因只是夏賀良告訴漢哀帝,因為漢成帝不順天命,所以沒有兒子,只要他能修改曆法、順應天命,就能消災去病、國泰民安……

結果,僅僅兩個月後,漢哀帝就發現這一套真不好使,自己還是得病,就把夏賀良下獄處死。

要知道,此時恰是王莽政治生涯的低谷期,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他擔任大司馬,成為漢廷的實際執政者,次年,漢成帝駕崩,漢哀帝以外藩入繼,開始清理朝廷中的王氏外戚,王莽被迫回封地新都隱居,期間他的二兒子王獲竟殺死了家中奴婢,按照漢律,這是比較嚴重的犯罪,當然罪不至死,但卻屬於典型違背儒家倫理的“殘忍”,所以,王莽嚴厲責罰了他,並逼迫王獲自殺。

此次“大義滅親”,對於王莽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之前,他對自己的表兄淳于長,已經搞過一次,當然,淳于長作為太后王政君的外甥,又因善於逢迎而被漢成帝賞識,官位早已領先王莽,而王莽則在任勞任怨侍奉叔父大司馬王鳳、王根之餘,蒐集了淳于長諸多罪證,告知了病中的大司馬王根,一舉反超,還要了淳于長的命。

而“王獲之死”的根本原因在於此事可大可小,卻發生在漢哀帝重用母族、排斥王氏的尷尬時點,如果被抓住不放,很可能讓王莽苦心經營的士林聲望毀於一旦,所以,逼子自殺,雖屬於反應過度,卻有利於塑造“聖人”人設。

他的努力也沒有白費,居家三年間,官員們為王莽鳴冤的上疏數以百計,令根基不穩的漢哀帝也不能無視,只能在元壽元年(公元前2年),以侍奉太皇太后的名義徵召王莽回京,只是沒有擔任任何實權職務。

僅僅一年後,漢哀帝去世,也未留下子嗣,王政君迅速返回未央宮收奪玉璽,並在逼殺哀帝的“男朋友”大司馬董賢之後,要求公卿推舉大司馬,王莽受到絕大多數公卿支持,得以繼任大司馬執政。

由於新立的皇帝漢平帝此時只有九歲,王莽在太皇太后王政君的支持下,開始大展拳腳。

一方面,拉攏三朝元老大司徒孔光,又組建了以堂弟王舜、王邑為心腹謀士,甄豐、甄邯負責決策,平晏掌管機密,劉歆撰寫文告製造輿論的核心班底;

一方面,逼迫太皇太后罷廢叔父王立,罷免反對其繼任大司馬的前將軍何武和左將軍公孫祿官職,又以各種罪名陸續罷免了中太僕史立、南郡太守毋將隆、泰山太守丁玄、河內太守趙昌等二千石以上的高官,剝奪了高昌侯董武、關內侯張由等的爵位。

這一番“騰籠換鳥”,王莽基本將朝廷人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開始了一系列的“善政”。

"

王莽,按照西漢王朝自漢武帝時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姑且用這個詞兒)屬於典型的“聖人”再生。

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了,他是“亂臣賊子”好嘛?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其實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就寫道: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換句話說,在唐代讀史人的眼中,王莽“未篡”之時,其謙恭下士,厲行簡樸和孝悌忠信,都是絕對符合儒家行為規範的“楷模”,所以可以與“真聖人”周公對稱,而周公的人生, 也有恐懼“篡位”流言的時候,如果不是確實做到了“攝政”之後歸政周成王,也一樣免不了一個“篡”字。

也就是說,王莽在未暴露“篡位”野心的時候,屬於標準的儒家言行的“模板”。

也正因為如此,在西漢末年天災人禍頻仍的社會背景下,朝野上下深受漢武帝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影響的官僚和知識分子們,都對他寄予厚望。

而這個邏輯,我們必須先介紹一下背景。

我們的歷史教育告訴我們,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際上,這是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總結的論斷,在當時人,也是整個事件的倡導者和參與者董仲舒的筆下,實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漢書·董仲舒傳》),而在《漢書·武帝紀》的讚辭中則寫作“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注意,董仲舒的建議是: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實質上是對“選官”制度的一個建議,而非在“思想鉗制”或者說“思想絕滅”上提出建議,與秦朝的《挾書律》和《焚書令》那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當然,如果堅持認為不能當官就沒有研究學問的必要,可以把兩者劃等號。

所謂“推明孔氏”,即在董仲舒所擅長的兩門學問——“春秋公羊學”和“陰陽家”的基礎上,對聖人“孔子”進行“神化”,當然,這個工作他自己完成不了,“漢儒”們炮製了很多“古書”來協助,最終構成了一個糅合“五德終始說”和“孔子半神”的“新故事”出來。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五德終始說”的核心就是“天命有德”,“德”又根據世間的“五行”規律輪轉,在董仲舒的時代,流行的還是“五行相剋”理論,“後德”克“前德”,“後德”代“前德”,即對於改朝換代時“天命轉移”的一整套解釋。

秦始皇建立帝國之後,“尚水德”即此意,“秦”為水德,“周”為火德,水克火,秦代周,是為“天命轉移”。

“天命”發生轉移,有一個必要條件, 即“徵應”,也就是通俗說的“祥瑞”,見《史記·封禪書》:

秦始皇既並天下而帝,或曰: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夏得木德,青龍止於郊,草木暢茂。殷得金德,銀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烏之符。今秦變周,水德之時。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漢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是時丞相張蒼好律歷,以為漢乃水德之始,故河決金隄,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如公孫臣言,非也。罷之。

由此可見,秦漢兩代其實是拿著一套理論講故事,秦始皇認可了前代的故事,講了自家的“秦文公獲黑龍”,西漢初年一直堅持自己是“水德”,理由就是“河決金隄”,啥意思?

就是黃河在“金隄”這個地方決口,按照《漢書音義》的解釋,此地在“東郡”,也就是今天豫北魯西這塊。

可以說,“五德終始說”與當時的“山川祭祀”結合,就是一整套戰國、秦漢時代人的“宗教觀”,當然,既不是道教,更不是佛教,而是一套近似於“薩滿”式的原始世界觀。

“漢儒”秉承漢武帝的意志和喜好,在“五德終始說”的基礎上,增加了“聖人受天命”的故事,實現了“天命可知”的有機結合,在當時流行一時的緯書《春秋演孔圖》中,記錄了孔子的“標準像”:

孔子長十尺,海口尼首,方面,月角日準,河目龍顙,鬥脣昌顏,均頤輔喉,駢齒龍形,龜脊虎掌,胼肩修肱,參膺圩頂,山臍林背,翼臂汪頭,阜脥堤眉,地足谷竅,雷聲澤腹,修上趨下,末僂後耳,面如蒙倛,手垂過膝,耳垂珠庭,眉十二採,目六十四理,立如鳳峙,坐如龍蹬,手握天文,足履度字(宇),望之如林,就之如升,腰大十圍,胸應矩,舌理七重,鈞文在掌。胸文曰:“製作定世符運”。

孔聖人身高10尺,以河南殷墟出土的西周骨尺21.92釐米計算,孔子身高2.19米;按照《史記·孔子世家》的記載,孔子身高9.6尺,也有2.10米,在當時被人稱為“長人”,還算可以理解,但是相貌的形容詞就實在太讓人沒法還原了,也就是所謂的“聖人異相”,胸口竟然還有字……

而他的“製作定世符運”任務,在《春秋漢含孳》中是這樣完成的:

經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赤受命,蒼天權,周滅火起,薪採得麟。孔子曰:丘覽史記,援引古圖,推集天變,為漢帝制法,陳敘圖錄。

簡言之,孔夫子作為“先知”已經在春秋末年考慮到為“漢帝”來“製法”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受命”了,也稱“端門受命”,天上降下血書在魯國都城的端門,子夏第二天去看,“血書”飛為“赤烏”,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製法之狀。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看起來是荒誕不經,但卻並不是“儒家”主動的“裝神弄鬼”,而是漢武帝自己“請”來的“神仙”。

元光元(五)年,漢武帝策詔公孫弘等諸儒時,明確提出:

屬統垂業,物鬼變化,天命之符,廢興何如?

公孫弘的策論並沒有讓漢武帝滿意,直到董仲舒對他的“三代受命,其符安在?”一一解答之後,尤其運用《公羊》學提出,漢家乃“天命”所歸,“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武帝才完全肯定了這一理論的內容與觀點。

比如,在元朔七年,漢武帝因“幸雍祠五疇,獲白麟”而改元“元狩”,理由就是:

此天之所以示饗,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時令日,改定告元。

翻譯過來就是這是上天給予的酬報,是“受命之符”,此後的“元鼎”、“元封”年號均與“祥瑞有關”,簡言之,就是為“符”紀念,以標識“受命”,也就是政權的合法性。

據《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記載:

(漢昭帝元鳳三年)孟(眭弘,字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說曰:先師董仲舒有言,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漢帝宜誰差天下,求索賢人,禪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週二王后,以承順天命。

這裡說的是漢昭帝時代的《春秋》傳人眭弘在得知一系列“災異”之後,推導提出漢帝“應禪讓”以順天命,理由就是,聖人受命是高於王朝君主的“合法性”。

也就是說,相對於“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智力爭雄”解釋,“受命”理論樹立了更高的“道統”標杆,將“治統”置於其下,從而解釋和確立了一個原則,即漢成帝時大學問家劉向所說的: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

區別只在於“亡”的方式,究竟是“天命轉移”,還是“湯武革命”。

“湯武革命”不需要細說,“天命轉移”還有一個“時間規則”,見《孟子·盡心下》:

孟子曰:“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 則聞而知之。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若文王, 則聞而知之。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若太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 若孔子,則聞而知之。

邏輯,即孟子自己在《孟子·公孫丑下》中所說的: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

簡言之,五百年有天命王者誕生,伴隨而出的是顯名於世的聖賢,孔子,正是其中的絕對“節點”。

“漢儒”將之發揮為五百年的“天命之德”輪轉,孔子非“有土人主”,所以孔子“獲白麟”之後,雖受天命,卻只是“素王”,“素王”的核心工作和任務,就是“刪定六經”,為後世聖王制法,這個後世聖王是誰呢?自然不是秦始皇,而是“漢家劉氏”。

所以,“推明孔氏,表彰六經”,就是漢武帝以“人主”受“素王”轉交的天命,完成“治統”與“道統”的合一。

綜上所述,這套理論有兩個必然導出的邏輯結果:

其一,天命無常,國有興亡;其二,五百年有“聖人”出。

正因為如此,伴隨著孔子之後“五百年”大節點的到來,西漢帝國的土地兼併、貧富分化問題的激化,朝野之間對於“天命轉移”的恐慌愈演愈烈。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以至於在漢哀帝時代上演了一出“再受命”的大戲,聽從黃門待詔夏賀良建議,發佈詔書,大赦天下,改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為太初元年,改帝號為“陳聖劉太平皇帝”,把計時的漏上的刻度從一百度改為一百二十度。

這麼大的變動,原因只是夏賀良告訴漢哀帝,因為漢成帝不順天命,所以沒有兒子,只要他能修改曆法、順應天命,就能消災去病、國泰民安……

結果,僅僅兩個月後,漢哀帝就發現這一套真不好使,自己還是得病,就把夏賀良下獄處死。

要知道,此時恰是王莽政治生涯的低谷期,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他擔任大司馬,成為漢廷的實際執政者,次年,漢成帝駕崩,漢哀帝以外藩入繼,開始清理朝廷中的王氏外戚,王莽被迫回封地新都隱居,期間他的二兒子王獲竟殺死了家中奴婢,按照漢律,這是比較嚴重的犯罪,當然罪不至死,但卻屬於典型違背儒家倫理的“殘忍”,所以,王莽嚴厲責罰了他,並逼迫王獲自殺。

此次“大義滅親”,對於王莽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之前,他對自己的表兄淳于長,已經搞過一次,當然,淳于長作為太后王政君的外甥,又因善於逢迎而被漢成帝賞識,官位早已領先王莽,而王莽則在任勞任怨侍奉叔父大司馬王鳳、王根之餘,蒐集了淳于長諸多罪證,告知了病中的大司馬王根,一舉反超,還要了淳于長的命。

而“王獲之死”的根本原因在於此事可大可小,卻發生在漢哀帝重用母族、排斥王氏的尷尬時點,如果被抓住不放,很可能讓王莽苦心經營的士林聲望毀於一旦,所以,逼子自殺,雖屬於反應過度,卻有利於塑造“聖人”人設。

他的努力也沒有白費,居家三年間,官員們為王莽鳴冤的上疏數以百計,令根基不穩的漢哀帝也不能無視,只能在元壽元年(公元前2年),以侍奉太皇太后的名義徵召王莽回京,只是沒有擔任任何實權職務。

僅僅一年後,漢哀帝去世,也未留下子嗣,王政君迅速返回未央宮收奪玉璽,並在逼殺哀帝的“男朋友”大司馬董賢之後,要求公卿推舉大司馬,王莽受到絕大多數公卿支持,得以繼任大司馬執政。

由於新立的皇帝漢平帝此時只有九歲,王莽在太皇太后王政君的支持下,開始大展拳腳。

一方面,拉攏三朝元老大司徒孔光,又組建了以堂弟王舜、王邑為心腹謀士,甄豐、甄邯負責決策,平晏掌管機密,劉歆撰寫文告製造輿論的核心班底;

一方面,逼迫太皇太后罷廢叔父王立,罷免反對其繼任大司馬的前將軍何武和左將軍公孫祿官職,又以各種罪名陸續罷免了中太僕史立、南郡太守毋將隆、泰山太守丁玄、河內太守趙昌等二千石以上的高官,剝奪了高昌侯董武、關內侯張由等的爵位。

這一番“騰籠換鳥”,王莽基本將朝廷人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開始了一系列的“善政”。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王莽的政策方針完全遵循儒家理論,他不搞裙帶關係,不封王氏子孫,而是尊崇皇族。他依《周禮》的精神,封宣帝子孫三十六人為列侯,平反了一批冤假錯案,解放了一批皇族後裔。此舉一下子贏得了皇族的擁護。

他號召官員們節儉度日,與百姓共患難,帶頭捐款一百萬錢,捐地三十頃,用來救助貧民。每遇水旱災害,他就吃素,與民同甘苦。在他的帶領下,共有二百三十名高官顯貴捐獻田地,分給貧民。

王莽按照《周禮》的記載,在全國建立常滿倉,儲備穀物,做賑災之用。他按照上古傳說,改革官制,設置“四輔”,加封周公、孔子等聖賢的子孫。

為了復興儒家傳統制度,王莽奏請建立明堂、辟雍、靈臺等禮儀建築和市(市場),為學者建造一萬套住宅,網羅天下學者和有特殊本領的幾千人至長安。

元始五年秋,派往各地瞭解民情的八位風俗使者回到長安,帶回各地歌頌王莽的民歌三萬字,這個時候,恰恰是孔子之後五百年左右。

王莽奏請進一步制定條例,以便做到“市無二賈(市場上不討價還價)、官無獄訟(衙門裡沒有打官司的)、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男人女人分別走在路的兩邊)”,“犯者像刑”(犯法的人以畫像示眾,不必真的用刑),彷彿回到了傳說中的三代盛世。

正是在王莽的“輝煌時代”,發生了王莽毒殺長子王宇的大事件。

要知道,王宇是長子,更是嫡子,是王莽的當然繼承人,卻對王莽處置漢平帝母家衛氏家族的方式頗有微詞。原來,王莽為了阻止漢平帝母家對朝政的干預,將其母衛氏和家族封在中山國,禁止進入長安,王宇擔心其父的強硬手段,會讓漢平帝長大後報復王氏家族。

屢勸不果後,王宇與其師吳章討論後,命其妻舅呂寬持血酒撒在王莽的住宅大門,然後以此為“災異”,勸說王莽將權力交給衛氏,結果在實施過程中被撞破,王莽大怒將王宇下獄,並窮治誣陷衛氏一族參與,逼殺了敬武公主、樑王劉立等朝中政敵,前後被殺者數以百計。

為了“壞事變好事”,王宇也被王莽毒殺,王莽之黨羽即上書說,“安漢公”大義滅親,公而忘私,作八篇“誡書”與《孝經》一同下發天下,作為國家選拔人才的書目。

正是在這輝煌時代裡,王莽的一切行為都能“被理解”,漢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當政五年後,群臣總結王莽功績,提議為他加封“九錫”。

“九錫”代表著權力,距離皇位只有一步之遙,天下臣民卻並不緊張,反而在不長的時間裡,有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向朝廷上書,支持給王莽加“九錫”,其中有王公列侯和卿大夫達九百零二人,可以說,幾乎長安周邊所有能提起筆的人,都對王莽“加九錫”表示了支持。

這個結果,預示著整個漢帝國的精英階層已經拋棄了劉氏皇族,熱切期盼著“聖王”的降世。

恰恰是“聖王”的人設,讓王莽在當上皇帝后,殺死了第三個兒子——太子王臨。

王臨是王莽最後一個嫡子,所以在王莽稱帝之後被封為太子,卻偏偏被發現與皇后身邊的宮女通姦,而這個宮女恰恰是王莽寵幸過的,在漢律裡,這叫“與御婢奸”,屬於要處以死刑的大罪,而在儒家的禮法裡,“子烝父妾”更是典型的“禽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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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按照西漢王朝自漢武帝時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姑且用這個詞兒)屬於典型的“聖人”再生。

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了,他是“亂臣賊子”好嘛?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其實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就寫道: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換句話說,在唐代讀史人的眼中,王莽“未篡”之時,其謙恭下士,厲行簡樸和孝悌忠信,都是絕對符合儒家行為規範的“楷模”,所以可以與“真聖人”周公對稱,而周公的人生, 也有恐懼“篡位”流言的時候,如果不是確實做到了“攝政”之後歸政周成王,也一樣免不了一個“篡”字。

也就是說,王莽在未暴露“篡位”野心的時候,屬於標準的儒家言行的“模板”。

也正因為如此,在西漢末年天災人禍頻仍的社會背景下,朝野上下深受漢武帝官方敲定的“儒家學說”影響的官僚和知識分子們,都對他寄予厚望。

而這個邏輯,我們必須先介紹一下背景。

我們的歷史教育告訴我們,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際上,這是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總結的論斷,在當時人,也是整個事件的倡導者和參與者董仲舒的筆下,實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漢書·董仲舒傳》),而在《漢書·武帝紀》的讚辭中則寫作“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注意,董仲舒的建議是: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實質上是對“選官”制度的一個建議,而非在“思想鉗制”或者說“思想絕滅”上提出建議,與秦朝的《挾書律》和《焚書令》那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當然,如果堅持認為不能當官就沒有研究學問的必要,可以把兩者劃等號。

所謂“推明孔氏”,即在董仲舒所擅長的兩門學問——“春秋公羊學”和“陰陽家”的基礎上,對聖人“孔子”進行“神化”,當然,這個工作他自己完成不了,“漢儒”們炮製了很多“古書”來協助,最終構成了一個糅合“五德終始說”和“孔子半神”的“新故事”出來。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五德終始說”的核心就是“天命有德”,“德”又根據世間的“五行”規律輪轉,在董仲舒的時代,流行的還是“五行相剋”理論,“後德”克“前德”,“後德”代“前德”,即對於改朝換代時“天命轉移”的一整套解釋。

秦始皇建立帝國之後,“尚水德”即此意,“秦”為水德,“周”為火德,水克火,秦代周,是為“天命轉移”。

“天命”發生轉移,有一個必要條件, 即“徵應”,也就是通俗說的“祥瑞”,見《史記·封禪書》:

秦始皇既並天下而帝,或曰: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夏得木德,青龍止於郊,草木暢茂。殷得金德,銀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烏之符。今秦變周,水德之時。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漢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是時丞相張蒼好律歷,以為漢乃水德之始,故河決金隄,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如公孫臣言,非也。罷之。

由此可見,秦漢兩代其實是拿著一套理論講故事,秦始皇認可了前代的故事,講了自家的“秦文公獲黑龍”,西漢初年一直堅持自己是“水德”,理由就是“河決金隄”,啥意思?

就是黃河在“金隄”這個地方決口,按照《漢書音義》的解釋,此地在“東郡”,也就是今天豫北魯西這塊。

可以說,“五德終始說”與當時的“山川祭祀”結合,就是一整套戰國、秦漢時代人的“宗教觀”,當然,既不是道教,更不是佛教,而是一套近似於“薩滿”式的原始世界觀。

“漢儒”秉承漢武帝的意志和喜好,在“五德終始說”的基礎上,增加了“聖人受天命”的故事,實現了“天命可知”的有機結合,在當時流行一時的緯書《春秋演孔圖》中,記錄了孔子的“標準像”:

孔子長十尺,海口尼首,方面,月角日準,河目龍顙,鬥脣昌顏,均頤輔喉,駢齒龍形,龜脊虎掌,胼肩修肱,參膺圩頂,山臍林背,翼臂汪頭,阜脥堤眉,地足谷竅,雷聲澤腹,修上趨下,末僂後耳,面如蒙倛,手垂過膝,耳垂珠庭,眉十二採,目六十四理,立如鳳峙,坐如龍蹬,手握天文,足履度字(宇),望之如林,就之如升,腰大十圍,胸應矩,舌理七重,鈞文在掌。胸文曰:“製作定世符運”。

孔聖人身高10尺,以河南殷墟出土的西周骨尺21.92釐米計算,孔子身高2.19米;按照《史記·孔子世家》的記載,孔子身高9.6尺,也有2.10米,在當時被人稱為“長人”,還算可以理解,但是相貌的形容詞就實在太讓人沒法還原了,也就是所謂的“聖人異相”,胸口竟然還有字……

而他的“製作定世符運”任務,在《春秋漢含孳》中是這樣完成的:

經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赤受命,蒼天權,周滅火起,薪採得麟。孔子曰:丘覽史記,援引古圖,推集天變,為漢帝制法,陳敘圖錄。

簡言之,孔夫子作為“先知”已經在春秋末年考慮到為“漢帝”來“製法”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受命”了,也稱“端門受命”,天上降下血書在魯國都城的端門,子夏第二天去看,“血書”飛為“赤烏”,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製法之狀。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看起來是荒誕不經,但卻並不是“儒家”主動的“裝神弄鬼”,而是漢武帝自己“請”來的“神仙”。

元光元(五)年,漢武帝策詔公孫弘等諸儒時,明確提出:

屬統垂業,物鬼變化,天命之符,廢興何如?

公孫弘的策論並沒有讓漢武帝滿意,直到董仲舒對他的“三代受命,其符安在?”一一解答之後,尤其運用《公羊》學提出,漢家乃“天命”所歸,“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武帝才完全肯定了這一理論的內容與觀點。

比如,在元朔七年,漢武帝因“幸雍祠五疇,獲白麟”而改元“元狩”,理由就是:

此天之所以示饗,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時令日,改定告元。

翻譯過來就是這是上天給予的酬報,是“受命之符”,此後的“元鼎”、“元封”年號均與“祥瑞有關”,簡言之,就是為“符”紀念,以標識“受命”,也就是政權的合法性。

據《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記載:

(漢昭帝元鳳三年)孟(眭弘,字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說曰:先師董仲舒有言,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漢帝宜誰差天下,求索賢人,禪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週二王后,以承順天命。

這裡說的是漢昭帝時代的《春秋》傳人眭弘在得知一系列“災異”之後,推導提出漢帝“應禪讓”以順天命,理由就是,聖人受命是高於王朝君主的“合法性”。

也就是說,相對於“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智力爭雄”解釋,“受命”理論樹立了更高的“道統”標杆,將“治統”置於其下,從而解釋和確立了一個原則,即漢成帝時大學問家劉向所說的: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

區別只在於“亡”的方式,究竟是“天命轉移”,還是“湯武革命”。

“湯武革命”不需要細說,“天命轉移”還有一個“時間規則”,見《孟子·盡心下》:

孟子曰:“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 則聞而知之。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若文王, 則聞而知之。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若太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 若孔子,則聞而知之。

邏輯,即孟子自己在《孟子·公孫丑下》中所說的: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

簡言之,五百年有天命王者誕生,伴隨而出的是顯名於世的聖賢,孔子,正是其中的絕對“節點”。

“漢儒”將之發揮為五百年的“天命之德”輪轉,孔子非“有土人主”,所以孔子“獲白麟”之後,雖受天命,卻只是“素王”,“素王”的核心工作和任務,就是“刪定六經”,為後世聖王制法,這個後世聖王是誰呢?自然不是秦始皇,而是“漢家劉氏”。

所以,“推明孔氏,表彰六經”,就是漢武帝以“人主”受“素王”轉交的天命,完成“治統”與“道統”的合一。

綜上所述,這套理論有兩個必然導出的邏輯結果:

其一,天命無常,國有興亡;其二,五百年有“聖人”出。

正因為如此,伴隨著孔子之後“五百年”大節點的到來,西漢帝國的土地兼併、貧富分化問題的激化,朝野之間對於“天命轉移”的恐慌愈演愈烈。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以至於在漢哀帝時代上演了一出“再受命”的大戲,聽從黃門待詔夏賀良建議,發佈詔書,大赦天下,改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為太初元年,改帝號為“陳聖劉太平皇帝”,把計時的漏上的刻度從一百度改為一百二十度。

這麼大的變動,原因只是夏賀良告訴漢哀帝,因為漢成帝不順天命,所以沒有兒子,只要他能修改曆法、順應天命,就能消災去病、國泰民安……

結果,僅僅兩個月後,漢哀帝就發現這一套真不好使,自己還是得病,就把夏賀良下獄處死。

要知道,此時恰是王莽政治生涯的低谷期,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他擔任大司馬,成為漢廷的實際執政者,次年,漢成帝駕崩,漢哀帝以外藩入繼,開始清理朝廷中的王氏外戚,王莽被迫回封地新都隱居,期間他的二兒子王獲竟殺死了家中奴婢,按照漢律,這是比較嚴重的犯罪,當然罪不至死,但卻屬於典型違背儒家倫理的“殘忍”,所以,王莽嚴厲責罰了他,並逼迫王獲自殺。

此次“大義滅親”,對於王莽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之前,他對自己的表兄淳于長,已經搞過一次,當然,淳于長作為太后王政君的外甥,又因善於逢迎而被漢成帝賞識,官位早已領先王莽,而王莽則在任勞任怨侍奉叔父大司馬王鳳、王根之餘,蒐集了淳于長諸多罪證,告知了病中的大司馬王根,一舉反超,還要了淳于長的命。

而“王獲之死”的根本原因在於此事可大可小,卻發生在漢哀帝重用母族、排斥王氏的尷尬時點,如果被抓住不放,很可能讓王莽苦心經營的士林聲望毀於一旦,所以,逼子自殺,雖屬於反應過度,卻有利於塑造“聖人”人設。

他的努力也沒有白費,居家三年間,官員們為王莽鳴冤的上疏數以百計,令根基不穩的漢哀帝也不能無視,只能在元壽元年(公元前2年),以侍奉太皇太后的名義徵召王莽回京,只是沒有擔任任何實權職務。

僅僅一年後,漢哀帝去世,也未留下子嗣,王政君迅速返回未央宮收奪玉璽,並在逼殺哀帝的“男朋友”大司馬董賢之後,要求公卿推舉大司馬,王莽受到絕大多數公卿支持,得以繼任大司馬執政。

由於新立的皇帝漢平帝此時只有九歲,王莽在太皇太后王政君的支持下,開始大展拳腳。

一方面,拉攏三朝元老大司徒孔光,又組建了以堂弟王舜、王邑為心腹謀士,甄豐、甄邯負責決策,平晏掌管機密,劉歆撰寫文告製造輿論的核心班底;

一方面,逼迫太皇太后罷廢叔父王立,罷免反對其繼任大司馬的前將軍何武和左將軍公孫祿官職,又以各種罪名陸續罷免了中太僕史立、南郡太守毋將隆、泰山太守丁玄、河內太守趙昌等二千石以上的高官,剝奪了高昌侯董武、關內侯張由等的爵位。

這一番“騰籠換鳥”,王莽基本將朝廷人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開始了一系列的“善政”。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王莽的政策方針完全遵循儒家理論,他不搞裙帶關係,不封王氏子孫,而是尊崇皇族。他依《周禮》的精神,封宣帝子孫三十六人為列侯,平反了一批冤假錯案,解放了一批皇族後裔。此舉一下子贏得了皇族的擁護。

他號召官員們節儉度日,與百姓共患難,帶頭捐款一百萬錢,捐地三十頃,用來救助貧民。每遇水旱災害,他就吃素,與民同甘苦。在他的帶領下,共有二百三十名高官顯貴捐獻田地,分給貧民。

王莽按照《周禮》的記載,在全國建立常滿倉,儲備穀物,做賑災之用。他按照上古傳說,改革官制,設置“四輔”,加封周公、孔子等聖賢的子孫。

為了復興儒家傳統制度,王莽奏請建立明堂、辟雍、靈臺等禮儀建築和市(市場),為學者建造一萬套住宅,網羅天下學者和有特殊本領的幾千人至長安。

元始五年秋,派往各地瞭解民情的八位風俗使者回到長安,帶回各地歌頌王莽的民歌三萬字,這個時候,恰恰是孔子之後五百年左右。

王莽奏請進一步制定條例,以便做到“市無二賈(市場上不討價還價)、官無獄訟(衙門裡沒有打官司的)、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男人女人分別走在路的兩邊)”,“犯者像刑”(犯法的人以畫像示眾,不必真的用刑),彷彿回到了傳說中的三代盛世。

正是在王莽的“輝煌時代”,發生了王莽毒殺長子王宇的大事件。

要知道,王宇是長子,更是嫡子,是王莽的當然繼承人,卻對王莽處置漢平帝母家衛氏家族的方式頗有微詞。原來,王莽為了阻止漢平帝母家對朝政的干預,將其母衛氏和家族封在中山國,禁止進入長安,王宇擔心其父的強硬手段,會讓漢平帝長大後報復王氏家族。

屢勸不果後,王宇與其師吳章討論後,命其妻舅呂寬持血酒撒在王莽的住宅大門,然後以此為“災異”,勸說王莽將權力交給衛氏,結果在實施過程中被撞破,王莽大怒將王宇下獄,並窮治誣陷衛氏一族參與,逼殺了敬武公主、樑王劉立等朝中政敵,前後被殺者數以百計。

為了“壞事變好事”,王宇也被王莽毒殺,王莽之黨羽即上書說,“安漢公”大義滅親,公而忘私,作八篇“誡書”與《孝經》一同下發天下,作為國家選拔人才的書目。

正是在這輝煌時代裡,王莽的一切行為都能“被理解”,漢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當政五年後,群臣總結王莽功績,提議為他加封“九錫”。

“九錫”代表著權力,距離皇位只有一步之遙,天下臣民卻並不緊張,反而在不長的時間裡,有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向朝廷上書,支持給王莽加“九錫”,其中有王公列侯和卿大夫達九百零二人,可以說,幾乎長安周邊所有能提起筆的人,都對王莽“加九錫”表示了支持。

這個結果,預示著整個漢帝國的精英階層已經拋棄了劉氏皇族,熱切期盼著“聖王”的降世。

恰恰是“聖王”的人設,讓王莽在當上皇帝后,殺死了第三個兒子——太子王臨。

王臨是王莽最後一個嫡子,所以在王莽稱帝之後被封為太子,卻偏偏被發現與皇后身邊的宮女通姦,而這個宮女恰恰是王莽寵幸過的,在漢律裡,這叫“與御婢奸”,屬於要處以死刑的大罪,而在儒家的禮法裡,“子烝父妾”更是典型的“禽獸行”。

王莽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兒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嗎?

《禮記·曲禮》中說:

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

麀,鄭玄解作鹿之牝,也就是雌性生殖器,引申為父子亂倫,整句翻譯過來就是,因為禽獸沒有“禮法”,所以會父子亂倫,所以聖人出現,制訂禮法以教化人,以區別於禽獸,太子王臨所為不啻為“禽獸行”,推而廣之,王莽這個新“聖王”,連自己的親兒子、繼承人都沒教成“人”,還是個“禽獸”,又有什麼資格君臨天下、教化萬邦?

對於以“儒家倫理”作為至高法理的新莽政權而言,尤其是王莽本人真信這套的情況下,王臨可以說是不得不死。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哪怕上述王莽殺三子的事件,有看似虛偽的成分,其本人的一系列立身之德,卻是貨真價實的。

要知道,在漢成帝時代,流亡的百姓已以百萬計,在發生災害的年份,流離失所、死於溝壑的百姓不計其數,貧富相差懸殊,奴婢與牛馬一起供買賣,西漢王朝已經坐上了火藥桶,帝室聚斂和揮霍財富仍不知收斂,僅聘皇后一項,聘金就要幾萬萬錢,皇帝的寵臣、高官們更是貪賄橫行,漢哀帝的男寵董賢在短短几年內就聚斂了家產四十三萬萬,相當於漢元帝時國家財政(司農錢四十萬萬,帝室私財不計,當年為八十萬萬,是國家財政的兩倍)的總和。

在此背景下,王莽非但不貪,還一次次把自己的錢財、土地和獲得的賞賜分給下屬和貧民,甚至連俸祿也常常用於救濟,自己生活清苦,正妻穿得像僕婦,至於他孝順母親、贍養寡嫂、撫育侄子、謙恭下士都是東漢人班固編撰《漢書》時承認的事實。

正是這種人格感召,讓他在最後時刻,遭到大軍圍攻之際,仍不是孤家寡人。

王莽在王揖等護衛下逃往漸臺,公卿大夫、宦官、隨從還有千餘人,守城的王邑日夜搏鬥,部下死傷略盡,也退至漸臺,這時他的兒子、侍中王睦正想脫掉官服逃命。王邑將他喝住,父子倆一起守著王莽,最後直到將士全部戰死,其他隨員在臺上被殺,王莽才被殺掉。

相比之下,只有一個宦官陪同殉死的崇禎皇帝乃至眾多亡國之君怕是要差得遠了。

看到這兒,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王莽的“世界觀”是完全的“漢儒”式樣的,根本不可能是建國後“穿越”的人,因為本質上,那是格格不入的兩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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