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鋪一樣,公寓我也不建議碰。
我身邊就有鮮活的例子,朋友前幾年在上海買過一套小公寓,也是因為沒房票,積蓄也不多。
當時想法很簡單,先上車,等這套升值了,再賣掉換住宅。
結果去年5月,上海出臺商住房的政策,給公寓交了一盆冷水。
兩三年來,朋友眼看著周圍住宅蹭蹭蹭地漲,而自己的小公寓房價卻低調的一比。
去年拿到房票,想轉手置換住宅,結果公寓掛了兩三個月沒賣掉,只能先自己住著。
小公寓拋不掉,本來首付夠買中環內,現在只夠買崑山了。
那問題來了,漲幅一般、流動性差,為啥還要投資公寓?
以上還不是最要命的,最坑的是公寓轉手手續費高的驚人。
買房的時候,應該都聽過“滿五唯一”,這種房子在二手市場很吃香。
簡單說,就是如果賣方的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家庭唯一住房,購房者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公寓沒有滿五不滿五這一說,必須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
公寓交易還有個特別坑的地方,就是再次出售時,要交評估價與原價差額的土地增值稅,而且是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和個人所得稅一個道理),徵收至少30%最多60%。
再加上5.5%的營業稅,各種雜七雜八的費用加起來,一般能達到物業交易總價的10%以上。
所以,有這一筆“醬油貴過雞”的驚人稅費,公寓的流動性通常很差。
畢竟對於炒房客更注重短期利潤,就算公寓有漲幅,減去各種交易費,獲得的回報必然比同價位的住宅要低。
其次,公寓不能落戶。
對應的,不能落戶也就不存在學區房了。
如果是因為限購等因素想購買一套住房,或者說婚房,先為後代考慮一下。
再有就是產權問題。
公寓的土地產權只有40年或50年,產權到期後是無法自動續期的。
如果沒有主動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被駁回,不僅土地收歸國有,連房子都有可能被國家無償收回。
而住宅性質的住房土地在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不用擔心產權繼承問題。
其他還有些其他零零碎碎的缺陷,主要是在居住體驗上,和純住宅比還是不太方便。
舉幾個栗子:
一、居住隱性成本高,水電費、物業費都貴到飛起;
二、公寓為了安全起見,一般不通燃氣;
三、公寓的設計規範沒有明確規定,建成什麼樣,完全看開發商。一般公寓都是回字形設計,通風采光均有問題;
四、純住宅的使用率高,公攤能到20%-30%,而公寓的公攤係數比住宅高,能到25%-35%;
總的來說,同樣的錢,投資一套公寓遠沒有買一套住宅來得踏實。
如果你非要買公寓,想當房東收租,那隻考慮租售比,挑一個好地段,工薪族聚集地,還是不錯的。
文章來源:娛樂中金拗(大魚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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