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門口的掠食者

張光興在北京市豐臺區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回房產證。

"老房子門口的掠食者

張光興在北京市豐臺區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回房產證。

老房子門口的掠食者

楊世軍起訴張光興、要求對方償還欠款的起訴書。受訪者供圖

85歲那年,張光興開始“流浪”。

這位原衛生部退休幹部租地下室住、到親戚朋友家洗澡,居無定所。因為他的房子沒了。

2016年年底和2017年年初,這位北京老人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分兩次借貸400萬元,“投資”新元盛業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簡稱“新元公司”)。公司承諾的還貸、收益、保本和免費提供保健品都沒有兌現。張光興債務纏身,房子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賣掉,他一度被迫離開了家。

近兩年,許多跟張光興一樣失去房子、背上債務的老年人,出現在公眾視野裡。張光興的代理律師齊正解釋,2017年,因全北京有200多人報案,新元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法定代表人王淑芳被北京警方逮捕。與其相關的部分案件至今仍在偵查中,涉及的房產有200多套,張光興是其中一個案例。

“流浪”16個月後,今年7月,根據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張光興的名字回到他曾失去的房產證上。老人也回到住了將近30年的老房子裡。

另一些簽下他名字的紙張,眼下仍令他喘不過氣。400萬元,欠款合同白紙黑字,債權人把他送上了被告席。

“新元公司的案件涉及的200多套房產中,張光興是目前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拿回房子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田碩寧對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說。

律師齊正認為,比起其他200多個家庭,乃至全北京、全國所有因“以房養老騙局”“套路貸”失去房子的老人,張光興算是“運氣很好了”。

“有房子嗎?有汽車嗎?”

齊正一直覺得奇怪,為什麼退休幹部張光興年輕時學醫,晚年卻不信醫生,更信保健品。

老人家是資深的保健品消費者,他關注各式各樣的產品,瓶的、罐的,固體的、液體的。他曾跟上百人擠在一間屋子裡聽課,平時看保健養生類書籍。他看書時還喜歡做筆記,在空白處寫心得感想,幾乎在每行字下面畫線畫圈。

2016年,新元公司的酵素類產品引起張光興的注意。“酵素啊,酶啊,我非常感興趣。”他說酵素的理念,和他當初在醫科大學學的內容是一致的。新元公司的宣傳資料印得“非常多,隨便拿”。張光興越研究越認同,開始購買產品。

當時,對老人來說,唯一的問題是這種保健品“價位太高”。張光興很快發現,自己掏錢,“繼續吃下去比較困難”。

據張光興和多位老人回憶,新元公司有一個部門叫“貸款部”,負責把老人介紹給小額貸款公司或放貸人。

“有房子嗎?有汽車嗎?”新元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建議他,將房產作為抵押物,可以從私人借貸公司借來好幾百萬元,再將這筆錢作為投資,注入新元公司,張光興就能不花錢吃酵素了。

老人記得,新元公司當時承諾,會簽下協議,幫他償還貸款產生的利息,每個月還會給他一筆投資收益,稱之為“回購款”,貸款到期後新元公司歸還本金,算是“以房養老”。

張光興當時很動心,回家跟妻子劉曙光商量。老太太起初不同意,最終在老爺子的堅持下答應了。如今回想那個時候,劉曙光直咬牙。

2016年12月,經由新元公司介紹,兩位老人被一位放貸人帶到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在幾份文件上籤了字。

直到今天,張光興也說不清自己是怎麼簽下那些文件的,他最後也沒有拿到公證書,更搞不清楚經公證產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約定了什麼內容。後來據媒體報道,類似案件中有些老人,在公證程序進行期間,甚至不記得見沒見著公證員。

程序完成後,張光興被新元公司告知,他抵押的房產可以從放貸人那裡借出300萬元,這筆錢將用於購買新元公司的保健品800公斤。老人表示,新元公司當時承諾每個月給他6萬元“回購款”,一年之後全額返還300萬元本金,貸款產生的每個月9萬元利息,也由新元公司來還。

此後每個月1日,說好的6萬元都會按時打到老人銀行賬戶,打款人是新元公司。銀行流水明細單顯示,新元公司也的確將利息打到了債權人的賬戶上。

張光興也琢磨過,“房子市值將近600萬元,卻只貸了300萬元,是不是有點不合算?”後來,他對當時的收益情況很滿意,於是又將自己的80萬元存款投入新元公司。

2017年3月,張光興被放貸人勸說,到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再次簽下自己的名字,借貸100萬元。

在相隔4個月的兩份經公證的債權文書上,債權人是兩個不同的人。為這兩次借貸進行信用擔保的人名叫楊世軍,他分別收取了9萬元、13萬元的擔保費。

對張光興這樣的老人來說,公證處這3個字,有著特別的公信力。可用齊正的話說,他接觸的“以房養老騙局”“套路貸”相關案件,大多都會使用把老人領到公證處簽字的方式。

抵押房子的老人,借來的錢除了注入保健品公司,還投資五花八門的信託基金、理財產品。“這些人利用了公證處的公信力,削弱老人的防備意識,因為老人認為公證處就代表著公正。”齊正說,“但有些公證員,跟小貸公司的人特別熟。”

張光興還沒有來得及看賬戶,他借來的錢就直接轉給了新元公司。此後,張光興在7個月裡收到兩筆“投資”的“收益”,累計44萬元。新元公司在7個月裡累計幫張光興還款72萬元。

齊正後來幫張光興算了算,新元公司給老人的這些“收益”,不足以彌補張光興投入的80萬元,也不足以彌補後來陸續產生的“房租、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用、保險公司保全房產的保函費用”。

更何況,就算房子回來了,老人還揹著400萬元的債呢。

錢沒了,老房子也對他關上了門

危機在2017年7月開始顯現,用齊正的話說,當時,新元公司“資金鍊斷了”。

在這位律師看來,新元公司的經營方式是“龐氏騙局”,“利用新投資者的錢,給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而王淑芳“只有忽悠的本事,沒有真正經營的本事”,資金鍊斷裂是遲早的事。

“新元公司的貸款部門,本質上是多個小貸公司的工作人員和非法職業放貸人組成的。套進來的人越多,利息也越滾越多,王淑芳的融資成本也就越來越高,這是不可持續的。”齊正向記者解釋。

那個7月,包括張光興在內,許多“投資者”都沒有收到新元公司打來的“回購款”,該給借貸公司的錢也沒有到賬。這些抵押房產借貸的人,開始陸續接到催款電話。他們找新元公司催問,沒有得到什麼實質性的答覆,錢也要不回來。最後,不少人選擇報案。

一個月後,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淑芳被警方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張光興必須自己面對400萬元債務和借款不斷產生的利息,就連他那800公斤保健品,因為沒有搬回家,似乎“也打水漂了”。

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逮捕還不到一個月,張光興家迎來了一位不速之客——當初為他做擔保借錢的楊世軍。

楊世軍與張光興的兩位債權人簽下債權轉讓合同,如今成為張光興唯一的債主。在楊世軍眼中,事情很簡單,就是張光興跟他借錢投資,失敗後還不上錢了。

在熟人眼中一輩子老實、本分的張光興開始琢磨賣房還債。作為退休幹部,他張羅賣房手續時驚動了老幹部局。局裡的人一聽這事兒,都說他“肯定是被騙了”“這麼大歲數他貸什麼款?不可能”。當時,劉曙光去加拿大探望女兒,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張光興沒賣成。等老太太回國,一聽賣房,立刻就否決了。

幾個月後,楊世軍再次出現時,張光興的名字,已經從自家房產證上消失了。

老兩口這才弄明白,自己當初在公證處簽下的文件裡,包含了一份委託書,“受託人可以代我們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產權轉移、過戶事宜等”。委託人是劉曙光和張光興,受託人正是楊世軍。

在老兩口不知情的情況下,楊世軍已經把房子以400萬多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叫丁明的人,低於市場價約200萬元。齊正給記者展示了另一份文件的複印件,上面顯示,丁明在“買”下這套房子之後,又將其抵押給楊世軍。

去年12月,張光興與被告丁明、第三人楊世軍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在豐臺區人民法院方莊法庭正式開庭審理。丁明出庭並承認,自己並沒有真的拿錢買這套房子,只是因為擁有北京戶口,替楊世軍掛了個名。房子真正的擁有者,還是楊世軍。

也是楊世軍敲開了張光興的房門,要求兩位老人離開“自己”的家。

扯皮的過程,張光興已經不太記得,只記得楊世軍帶來的人“很講究,只說話,不動手”。

老兩口報警了,但民警看了房產證上的名字,無可奈何。雙方沒有任何肢體接觸,最後民警只能說:“你們這是經濟糾紛,得通過法院來解決。”

“收房”的人拿著房產證,叫來開鎖公司,直接給房門換了鎖。這處80平方米的三室一廳,張光興和劉曙光老兩口一人佔了一間,楊世軍帶著另一個陌生人在客廳住下了。

兩位老人約好,不能同時出門,至少要留一個。門鎖已經換了,一出去,恐怕就回不來了。他們的女兒女婿都在國外,一時趕不回來。

老人和收房人共同生活小半個月,偶爾互相冷嘲熱諷幾句,大多數時候相顧無言。老兩口在廚房自己做飯吃,對方每天叫外賣。劉曙光發現,當初的兩個債權人之一,偶爾會來給楊世軍及他的同伴送飯。

與此同時,楊世軍開始領人來看房子,要把房子轉賣出去。從早到晚,看房的人一撥兒接著一撥兒。劉曙光要是碰見了,就湊過去提醒對方,“這房子別買,產權可有爭議啊”。這話丟出去,來的人“腳後跟一旋就走了”。

這場對峙持續到2018年4月10日,那天劉曙光恰好不在,張光興一個人守著老屋。突然間,房子的水電煤氣都停了。

張光興一緊張,忽略了老伴不在家的情況。他走出房門,進入樓道查看電錶箱,等他反應過來時已經晚了。

這間他住了將近30年的老房子,在他面前牢牢鎖上了房門。

與張光興處境相同的老人,近來年陸續出現在新聞報道中,已經立案的包括北京中安民生的“資產養老”案、廣豔彬案等。類似的案件中,老人往往經歷暴力收房或被迫賣房。

在公證處簽下一摞文件後,許多老人的房子就此被小貸公司控制。即便有些涉案人被依法判刑,被抵押出去的房產仍然難以追回。有著法律效力的“簽名”和“公證”,成為司法部門的最大阻礙。

可他們同樣很難說清,自己是否真的對簽下的那些協議毫不知情。楊世軍對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提及,張光興借款時的兩次公證,公證處都有全程監控錄像,隨時可供查閱。他本人也願意跟張光興、劉曙光當面對質。

“到底是誰在說瞎話?現在是誰在賴賬?誰在揣著明白裝糊塗、故意推卸責任?誰在不擇手段地弄這些事兒,當一個表面上的受害者?”楊世軍對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說。

涉及“以房養老”騙局的新聞出現頻繁,張光興格外留意。他在一個與自身遭遇相似的案件中,看到了律師齊正的名字,覺得這個律師“有經驗”。

那起案件中,齊正幫受害人拿回了房子。他坦承,由於公證書的存在,這樣的案件辦起來很有難度。

2018年7月左右,張光興輾轉找到了齊正。

“圍獵”老年人,開始是錢,後來是房子

張光興離開老房子時什麼都沒帶,劉曙光還好點,背了包,身份證在身上。老兩口一起用力拍門,隨後報警。派出所民警來了兩次,跟他們一起拍門,裡面毫無動靜。

劉曙光回孃家暫住,張光興卻不肯離開這座老樓。他在老房子的同一個單元裡,租到一間地下室。

8平方米的地下室不見陽光,泛著潮氣,衛生間在走廊裡。張光興沒處開伙,頓頓飯都去附近市場的大排檔解決。他一向追求養生,少鹽、少油、吃素,大排檔的菜得揀著吃。

他躺在地下室的床上,往上數五層,就是自己曾經的家。每隔幾天,他就上樓去看看,敲敲房門。

有一次裡面有人應聲,張光興趕緊要求拿回自己的包,“起碼把身份證給我”。最終,他拿回了一個筆記本、一雙鞋、一個保溫杯,還有他的身份證。

張光興在地下室住了4個多月,熬過了2018年的夏天。地下室沒有空調,85歲的老人拿溼毛巾擦汗,每隔幾天再去親戚家洗澡。

9月,張光興搬出地下室,和妻子在離家不遠的一棟筒子樓租房,新住址仍然沒有離開方莊。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北京的方莊一帶開始建設各國家部委的宿舍區。當時交通不便,張光興得坐單位的班車。如今,這裡早被裹進市中心。日客運量近百萬人次的北京地鐵5號線從小區附近穿過,30年前荒涼的街道,現在在南二環和南三環之間,在早晚高峰時段打開手機地圖,會看見它們呈現表示交通擁堵的深紅色。

齊正一直在勸老人搬遠一點,他擔心哪天要是遇見楊世軍,沒準老人又被勸著簽了什麼東西,“老頭太好哄了,讓籤什麼都籤”。

劉曙光也勸他搬到四環之外的地方,租金便宜點,但張光興不肯去,“就認方莊,他熟悉”。

房子沒了,張光興去公證處調取公證書,才知道當初給自己辦理委託的一位公證員名叫楊宏舟。

豐臺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田碩寧提到,就在今年年初,方正公證處包括楊宏舟在內的8位公證員,因涉嫌一系列“套路貸”“以房養老騙局”案件,已被朝陽警方正式批捕。

“這是一套黑產業,有食物鏈。”齊正解釋,一些人趁著“金融創新”的時代,趁著“很多監管和法律都沒有跟上”,鑽著空子做局,“圍獵老年人”。前些年還只是騙錢,這兩年乾脆“盯上了他們的房子”。

這位律師收集到的證據包括一系列案件中的合同和文書,有所有相關者的簽名。張光興當初與新元公司、楊世軍等人簽訂的所有協議的複印件,目前也都被齊正蒐集完畢。

張光興守著老房子等待,2018年12月26日,豐臺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裡寫著:“楊世軍以張光興的名義與丁明簽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應屬無效。”

張光興簽了那份委託代理房產的文件,楊世軍就是他的代理人。民法總則規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楊世軍以張光興的名義把房子賣給丁明,實際上是賣給自己,那麼這個房屋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齊正向記者解釋。

楊世軍不服一審判決結果,進行上訴。2019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兩個月之後,北京市方正公證處送來一份文件,撤銷2017年3月為張光興、劉曙光夫妻做的那份“委託楊世軍辦理房產抵押、解押、出售”的公證書。

撤銷的依據是《公證程序規則》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公證書的基本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應當作出撤銷公證書的處理決定”。

上個月,中信公證處也針對近800處房產涉案的中安民生案,出具了一份承諾式的決定書,表示不給涉及中安民生的公證債權文書出具執行證書。

時隔一年多,劉曙光重新走進住了幾十年的房子,卻感到陌生。傢俱蒙上厚厚的灰塵,屋裡瀰漫著怪味,紗窗被老鼠咬破。老太太用鋼絲球一遍遍刷洗櫃底的汙跡。

家裡儲藏的酒都成了空瓶,一本屬於她的日記不見了。客廳桌上有一本不屬於這個家的物權法,被翻得很舊,劉曙光猜測,也許是楊世軍的。

今年1月,楊世軍一邊上訴,一邊另案起訴張光興,要求其償還貸款。6月18日,豐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目前還沒有判決結果。

在齊正看來,這起“新元酵素案”中第一個拿回房子的案子,或許會成為相關案件中較好的判例。

據媒體報道,另一位因新元公司抵押了房子的老人,至今仍不知自己當時在公證處究竟簽了什麼合同,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債主到底是誰。

雙方都覺得對方是騙子,自己是受害者

張光興也很難說清,自己的債主究竟是誰。齊正根據收集到的銀行流水單據判定,從始至終,借錢給張光興的人都是楊世軍。

楊世軍則認為,在這件事情當中,大家最該弄清楚的是“到底現在誰是受害者”。他眼中的張光興,想逃避還錢的責任,“受益的時候往前衝,承擔風險的時候往後縮”。

在張光興最初簽訂的兩份借款合同上,出借人的名字都不是楊世軍。一審法庭上,楊世軍否認與兩位債權人相識。但齊正把幾份文件的複印件作為證據攤在桌上,他指出,楊世軍和那兩位債權人給法院留的地址都是一樣的。

張光興的房子回來了,但老兩口心有餘悸。劉曙光時不時會想起楊世軍在法庭上喊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樣子。“我要是借出去400萬元,也得想著法子要回來啊……還是得新元公司把這個錢還上才行。”說著說著,她就皺起眉頭。

但楊世軍覺得,這錢就該由張光興來還。“新元公司的人我也不認識,跟我也沒有協議,我找他們要錢不是無理取鬧嗎?”他還表示,打電話跟張光興要利息,老人對他說“我讓朋友給你打過來”。

“我當時也是被他給騙了!”提起這件事,楊世軍同樣氣鼓鼓地說,“我就只想把錢放出去掙點利息……他(張光興)當時跟我借錢時,誆我說要在海南買房定居,誰知道扭頭投資理財保健品。”

齊正也知道關於海南投資的事,據他解釋,新元公司當時給張光興的56萬元,都被“海南儋州一家公司騙去”了,張光興轉賬給儋州的開發商27萬元要買房子,這筆錢也是齊正“花了好大力氣給要回來了”。

楊世軍起訴張光興的官司,大家都在等待判決結果,這位律師覺得贏面很大,因為這“不是正常的民間借貸”,整個過程“都很荒誕”。

針對新元公司,張光興今年5月17日才在齊正的建議下報了案,目前,這起案件正處在公安偵查階段。齊正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刑偵支隊前幾天給兩位老人打了電話,告訴他們,案件已經開始調查了。

他們不想再接著住老房子了。半個月來,兩位老人仍然住在出租屋裡,抽空回來歸置東西,舊物件賣的賣、扔的扔。

7月30日,張光興的名字回到了房本上。齊正和劉曙光一致認為,房本不能讓張光興拿著,“再被人哄著籤個什麼,又把房子弄丟了”。

齊正回憶,一年多前,他剛成為張光興的代理律師,不到一週就接到這位老人的電話,邀請他“入股認購”某項目。

“老爺子不會是又陷進傳銷了吧?”齊正急了。電話那邊,張光興含糊地說起,自己在通州。沒過多久,他被送回家。齊正推測,那邊大約是覺得老爺子身上“實在無利可圖”。

他曾親眼看著這位86歲的老人,在小區門口被健身房發傳單的小夥子遊說,差點辦了卡。他不得不衝上去把老人家攔住:“我說您這把年紀就別健身了!”

“我也不能保證,到了這個歲數,自己是不是就能保持清醒,不被騙。”這位中年律師嘆了口氣。

近年來,涉及房產“套路貸”的案件在全國各地出現,不少案件涉及公證員辦理公證時有違規違法行為。2017年8月,司法部出臺《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要求公證機構“不得為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不得出強制執行書”,在涉及賣房委託公證時,“不得一次性把抵押、買房、解押全部寫上,不得公證代收房款”等。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文件,提出對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應酌情從重處罰。

齊正收集到的數據顯示,僅在北京,近年來幾個系列案件中,被抵押、變賣的房產超過2000套。包括今年3月立案的中安民生案800餘套,今年5月立案的理房網案約450套、融房網案約200套,以及新元公司的200套等。

收拾屋子的過程中,劉曙光時不時會翻出些箱子來,裡面塞著各種保健品,都是張光興這些年買來的。

即便遭了罪、吃了官司,張光興還是保持著自己的倔強。提及新元公司的酵素,他的評價仍是“這個產品確實不錯”。

被問及以後會不會再買保健品,老爺子瞧了一眼老伴兒繃著的臉,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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