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變網約車,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拒賠 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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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網上汽車預訂已深深融入城市生活。從事網上汽車預訂業務已成為兼職車主賺錢的一種常見方式。私家車已由“家庭”轉向“運營”,保險成本幾乎翻了一番。如此巨大的溢價差異讓許多在線汽車司機感到幸運。所以,在不改變保險的情況下,如果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償嗎?聽黃島法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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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網上汽車預訂已深深融入城市生活。從事網上汽車預訂業務已成為兼職車主賺錢的一種常見方式。私家車已由“家庭”轉向“運營”,保險成本幾乎翻了一番。如此巨大的溢價差異讓許多在線汽車司機感到幸運。所以,在不改變保險的情況下,如果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償嗎?聽黃島法院的話。

私家車變網約車,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拒賠 法院:支持

案件審查

2016年12月,該車車主趙某為其所有車輛投保了交通和商業保險。保險期為一年。從2016年12月到2017年12月,保險單顯示被保險機動車的使用屬於家庭所有。

2017年1月,趙在某個平臺註冊了快遞業務。同年5月,趙某駕駛一輛被保險車輛(載王某和孫某)與陳某的車輛相撞,造成兩輛車的損壞。交警部門為事故製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認定肇事者主要對事故負責。事故發生後,趙通知保險公司脫離險境。保險公司派人調查確定交通事故的事實。然而,當趙申請賠償時,他被保險公司拒絕了。

最初,保險公司從對列車上乘客的調查中瞭解到,事故發生時,趙某將被保險車輛不用於家庭,而是用於特快列車業務,屬於未經授權擅自改變運營車輛性質的行為。N,雖然趙某沒有通知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問題後,車的性質發生了變化,所以保險公司。本公司不賠償意外商業保險部分。

面對高額的賠償責任,本文《拒絕賠償通知書》猶如晴天霹靂,擊中了趙某的頭部,他想,既然商業保險已經投保,為什麼保險公司不支付呢?糾紛解決後,趙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支付車輛損失費,並辯稱,通過站臺與乘客聯繫後,雙方決定分攤車費,不收取出租車費,不計入運營費用。

聽證後,法院認定依照保險法的規定,被保險人應當通知保險公司可以提高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同樣。事故發生時,趙某從事訂單服務。即使他當時沒有從事網上汽車預訂服務,他也無法改變汽車的性質已經改變的事實。保險公司拒絕依法支付賠償金,並予以支持。法院依法裁定,保險公司應當在強制交通保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部分由趙某自行承擔。

法官聲明

私家車已經成為網上預約的交通工具。無論是非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汽車使用的性質都從家庭自用轉向了商業運營,商業車輛支付的保險費與自駕車輛支付的保險費不同。從事經營活動的車輛的風險要比私家車高很多。保險人未通知保險公司就經營活動造成的事故損失提出賠償要求,是不公平的。保險公司有權不支付賠償金。提醒淨預約司機,變更車輛使用必須變更保險,否則風險後將無法理賠,一定不能節省一點保險費,而是把自己置於更大的風險之下!

法律聯繫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保險標的在合同有效期內風險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ER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從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在扣除應收部分後,退還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青島市黃島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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