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不起死者家屬”他砍死了老闆一家3口,鑑定案發時患有精神分裂症

“我對不起死者家屬。”被告人尹某被控故意殺人罪,4月24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起訴書提到,依據司法鑑定,被告人尹某在案發時處於精神分裂症病發期,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該案未當庭宣判。

據案發後的警方通報,2018年4月21日12時35分許,廣州白雲區發生一宗持刀傷人案件,在鍾落潭光明村良沙路某五金廠,一名男子尹某持刀砍傷4人,其中3人死亡,尹某(男,33歲,湖南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我對不起死者家屬”他砍死了老闆一家3口,鑑定案發時患有精神分裂症

經查尹某是該五金廠員工,因故與該廠老闆周某發生爭吵,於是持刀將老闆及其妻兒,還有另外一名員工4人砍傷,老闆一家3口重傷不治死亡。被砍傷的員工正接受救治,暫無生命危險。

//懷疑被陷害持刀追砍致3死//

據指控:2018年4月21日12時許,被告人尹某因懷疑被人陷害而產生幻覺,在其打工的五金廠內持菜刀追砍工廠老闆周某一家3口和工友李某。老闆周某以及妻子李某華被砍數刀後當場死亡,隨後尹某又前往工廠二樓臥室內,用刀砍老闆兒子(年僅3歲)的腹部、背部、肩部數刀,致其當場死亡。

經鑑定,被害人周某一家三口系被他人用銳器砍傷,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尹某當庭表示,他和老闆之間關係一般,平時沒有糾紛和矛盾。公訴人問他為什麼要拿菜刀砍人,“記不清,當時腦子不清楚。”

//工友用桌子頂住門逃過一劫//

工友林某的證言顯示,林某看到尹某手持菜刀站在工廠門口的走廊處,菜刀上有血跡,“尹某看到我,就往我宿舍這邊衝過來,我意識到他可能會持刀傷人,馬上關上門並用桌子頂住宿舍門口。”

隨後尹某在宿舍門口用力踢房門,並用菜刀砍房門,林某和另一個工友逃出後,撥打了110報警。林某說,“民警到達現場後我才敢回工廠,回到發現老闆躺在門口馬路上,已經死亡。”

到達現場的一名治保人員稱,他不停地叫尹某把刀放下,尹某往門口走,口裡還不停說話,“好像是說老闆全家要害死他,他要先殺老闆全家。”

//鑑定患有精神分裂案發時處於發病期//

庭審中,檢方的起訴書提到,被告人尹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處於發病期,作案時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目前症狀部分緩解具有受審能力。

根據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意見書,尹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處於發病期,作案時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同時廣東精衛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出具的鑑定意見書顯示,尹某的精神狀態符合精神分裂症,案發時處於發病期,目前部分緩解。

尹某當庭表示,小時候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被村裡的瘋狗咬過,打了狂犬疫苗。”尹某父親在筆錄上講到,在案發前收到工廠老闆娘電話反映尹某精神不正常,要求家人把他帶回家。

//

對故意殺人罪名沒有異議

“對不起死者家屬”

//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尹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3人死亡1人輕微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2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尹某屬於精神分裂症,發病期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從輕處罰。

“故意殺人手段殘忍,連年幼沒有自衛能力的孩子都不放過,三條鮮活生命在充滿惡念的刀下消逝,留給親友的是無盡的哀痛。”公訴人說,從被害人被砍擊的部位可以看出,尹某下手為要害部位,刀刀致命。

尹某的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尹某犯故意殺人罪的定性沒有異議,並表示由於案發時處於發病期,希望合議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被害人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喪葬費、誤工費等多項費用合計賠償3645192元。

尹某當庭表示沒有能力賠償,“誰都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我對不起死者家屬。”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魏麗娜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廖嘉明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