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故操作他人手機 男子因盜竊錢款獲刑'

天津 銀行 法律 信用卡 刑法 天津高法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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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每日新報

新報訊【記者 張家民 通訊員 宋可昕】 天津一男子通過操作他人手機多次竊取他人信息,盜取錢款上萬元。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對該男子判處刑罰。

被告人孫某,男,1988年生人,中專文化,無業。被害人趙某偶然的機會通過一個朋友認識了孫某,而後得知孫某私下可辦理貸款業務,自己也剛好有辦貸款的想法,便主動聯繫上了孫某。

2018年7月4日至7月15日期間,孫某與趙某分別在不同的餐廳進行了三次會面。孫某打著為趙某辦理貸款業務的旗號,在操作趙某的手機時趁其不備,盜用趙某的銀行卡號、密碼等個人信息,將其多家銀行信用卡賬戶內的一萬多元錢轉入自己名下。這一系列操作並未引起趙某的警覺,孫某以為自己的計劃得逞,順利地結束了這三次會面後,便將贓款全部揮霍。

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手機上的銀行短信提醒戳穿了孫某的詭計。趙某在信用卡臨近還款日期時收到了銀行發來的短信,仔細一回想,這才得知自己的錢當時是被孫某轉走了,而不是辦理了貸款。趙某隨即選擇了報警。孫某於2019年2月28日被刑事拘留,於2019年4月29日被逮捕,他對自己盜竊趙某共計15640.5元的事實供認不諱。

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無視國家法律,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孫某自願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積極退贓,依法可從輕處罰。經審理,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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