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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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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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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鑑定新石器時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國各地區出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遺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質、成型工藝、窯爐裝燒、器形裝飾等特點。如黃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陶器為手製,以橢圓形波弧紋深腹盂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條盤築、慢輪修坯成型,外表彩繪,以彩飾盆罐和尖底水瓶為典型;長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為手製的夾炭黑陶,以三足器為典型;山東、蘇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和其繼承者龍山文化,製陶由慢輪修坯到快輪拉坯成型,陶器勻薄規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鬹和龍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時期窯爐為升焰型,溫度不高,陶器因受熱不勻出現生燒和窯裂,廢品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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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鑑定新石器時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國各地區出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遺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質、成型工藝、窯爐裝燒、器形裝飾等特點。如黃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陶器為手製,以橢圓形波弧紋深腹盂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條盤築、慢輪修坯成型,外表彩繪,以彩飾盆罐和尖底水瓶為典型;長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為手製的夾炭黑陶,以三足器為典型;山東、蘇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和其繼承者龍山文化,製陶由慢輪修坯到快輪拉坯成型,陶器勻薄規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鬹和龍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時期窯爐為升焰型,溫度不高,陶器因受熱不勻出現生燒和窯裂,廢品率高。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陶器漸為銅、漆、瓷器取代,除特製大型器和建築材料外,實用價值漸居次要地位。各時期陶器的器形與裝飾,均受其他器物影響,尤其是瓷器。

鑑定瓷器與鑑定陶器一樣,鑑定工作者必須熟悉各地區、各窯口或窯系瓷器的胎、釉、裝飾等方面的特點。如磁州窯白地繪黑彩,耀州窯刻劃花,定窯印花,德化窯瓷塑。同時又不可忽視因技術交流、相互摹仿和時代藝術風格諸因素,造成不同地區、不同窯口的瓷器在器形、紋飾、釉彩等方面出現的相同和相近之處,如宋元之際形成的磁州窯系、耀州窯系、龍泉窯系。另外還應注意到銅器、漆木器、金屬器以及繪畫、雕塑、織繡,對陶瓷的器形、裝飾、紋樣等方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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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鑑定新石器時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國各地區出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遺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質、成型工藝、窯爐裝燒、器形裝飾等特點。如黃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陶器為手製,以橢圓形波弧紋深腹盂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條盤築、慢輪修坯成型,外表彩繪,以彩飾盆罐和尖底水瓶為典型;長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為手製的夾炭黑陶,以三足器為典型;山東、蘇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和其繼承者龍山文化,製陶由慢輪修坯到快輪拉坯成型,陶器勻薄規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鬹和龍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時期窯爐為升焰型,溫度不高,陶器因受熱不勻出現生燒和窯裂,廢品率高。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陶器漸為銅、漆、瓷器取代,除特製大型器和建築材料外,實用價值漸居次要地位。各時期陶器的器形與裝飾,均受其他器物影響,尤其是瓷器。

鑑定瓷器與鑑定陶器一樣,鑑定工作者必須熟悉各地區、各窯口或窯系瓷器的胎、釉、裝飾等方面的特點。如磁州窯白地繪黑彩,耀州窯刻劃花,定窯印花,德化窯瓷塑。同時又不可忽視因技術交流、相互摹仿和時代藝術風格諸因素,造成不同地區、不同窯口的瓷器在器形、紋飾、釉彩等方面出現的相同和相近之處,如宋元之際形成的磁州窯系、耀州窯系、龍泉窯系。另外還應注意到銅器、漆木器、金屬器以及繪畫、雕塑、織繡,對陶瓷的器形、裝飾、紋樣等方面的影響。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器的精與粗,取決原料和對原料的加工,也因成型工藝及窯爐焙燒諸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如南宋官窯瓷因瓷土含鐵量高,便出現“紫口鐵足”。明曹昭的《格古要論》說定窯瓷“土脈細,色白而滋潤者貴,質粗而色黃者價低”。明永樂時的脫胎瓷,因瓷土質優,淘煉工細,坯體旋削技術高,窯爐溫度和還原氣氛適宜而螢白如蛋皮。因此觀察胎質的精與粗及其變化,是鑑定工作的一個方面。

不同時代,不同窯口或窯系燒製的瓷器,大體符合器形演變的規律。琢器類的瓶、壺、罐由低矮向挺拔髮展,如雞頭壺:西晉時小頭短頸、鼓腹平底;東晉則雞冠、壺身加高,頸部加長,出現雞尾形執柄;南朝冠與身更高,頸部較前更長,執柄高過壺口;隋代則雞首昂起,挺胸作打鳴狀,身更瘦長,柄端有龍形貼飾。圓器類碗、碟、盤的足部,由實餅向假圈足、再向經過摳旋的圈足演變。因此,分析瓷器器足的高、低、深、淺、撇、斂、施釉情況,掌握器形的演變規律,是瓷器鑑定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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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鑑定新石器時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國各地區出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遺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質、成型工藝、窯爐裝燒、器形裝飾等特點。如黃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陶器為手製,以橢圓形波弧紋深腹盂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條盤築、慢輪修坯成型,外表彩繪,以彩飾盆罐和尖底水瓶為典型;長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為手製的夾炭黑陶,以三足器為典型;山東、蘇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和其繼承者龍山文化,製陶由慢輪修坯到快輪拉坯成型,陶器勻薄規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鬹和龍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時期窯爐為升焰型,溫度不高,陶器因受熱不勻出現生燒和窯裂,廢品率高。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陶器漸為銅、漆、瓷器取代,除特製大型器和建築材料外,實用價值漸居次要地位。各時期陶器的器形與裝飾,均受其他器物影響,尤其是瓷器。

鑑定瓷器與鑑定陶器一樣,鑑定工作者必須熟悉各地區、各窯口或窯系瓷器的胎、釉、裝飾等方面的特點。如磁州窯白地繪黑彩,耀州窯刻劃花,定窯印花,德化窯瓷塑。同時又不可忽視因技術交流、相互摹仿和時代藝術風格諸因素,造成不同地區、不同窯口的瓷器在器形、紋飾、釉彩等方面出現的相同和相近之處,如宋元之際形成的磁州窯系、耀州窯系、龍泉窯系。另外還應注意到銅器、漆木器、金屬器以及繪畫、雕塑、織繡,對陶瓷的器形、裝飾、紋樣等方面的影響。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器的精與粗,取決原料和對原料的加工,也因成型工藝及窯爐焙燒諸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如南宋官窯瓷因瓷土含鐵量高,便出現“紫口鐵足”。明曹昭的《格古要論》說定窯瓷“土脈細,色白而滋潤者貴,質粗而色黃者價低”。明永樂時的脫胎瓷,因瓷土質優,淘煉工細,坯體旋削技術高,窯爐溫度和還原氣氛適宜而螢白如蛋皮。因此觀察胎質的精與粗及其變化,是鑑定工作的一個方面。

不同時代,不同窯口或窯系燒製的瓷器,大體符合器形演變的規律。琢器類的瓶、壺、罐由低矮向挺拔髮展,如雞頭壺:西晉時小頭短頸、鼓腹平底;東晉則雞冠、壺身加高,頸部加長,出現雞尾形執柄;南朝冠與身更高,頸部較前更長,執柄高過壺口;隋代則雞首昂起,挺胸作打鳴狀,身更瘦長,柄端有龍形貼飾。圓器類碗、碟、盤的足部,由實餅向假圈足、再向經過摳旋的圈足演變。因此,分析瓷器器足的高、低、深、淺、撇、斂、施釉情況,掌握器形的演變規律,是瓷器鑑定的重要依據。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裝燒方法不同,瓷器上留下的痕跡明顯不同,如汝窯瓷因底部滿釉支燒,留下細小的芝麻掙釘痕;定窯碗、碟因覆燒而芒口;疊燒的瓷器,則內底有支墊痕及刮釉澀圈。裝燒方法留下的痕跡,是瓷器鑑定時不可忽略的佐證。

瓷釉的色也是由單一逐漸發展成多色的,如汝、官、哥釉出現的“魚子”、“百圾碎”、“金絲鐵線”;鈞釉的 “蚯蚓走泥”。瓷釉產生的窯變如鈞窯的玫瑰斑、黑釉出現的“曜變”、“兔毫”、“油滴”等,鑑定時則須瞭解其成因,觀察其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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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鑑定新石器時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國各地區出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遺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質、成型工藝、窯爐裝燒、器形裝飾等特點。如黃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陶器為手製,以橢圓形波弧紋深腹盂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條盤築、慢輪修坯成型,外表彩繪,以彩飾盆罐和尖底水瓶為典型;長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為手製的夾炭黑陶,以三足器為典型;山東、蘇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和其繼承者龍山文化,製陶由慢輪修坯到快輪拉坯成型,陶器勻薄規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鬹和龍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時期窯爐為升焰型,溫度不高,陶器因受熱不勻出現生燒和窯裂,廢品率高。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陶器漸為銅、漆、瓷器取代,除特製大型器和建築材料外,實用價值漸居次要地位。各時期陶器的器形與裝飾,均受其他器物影響,尤其是瓷器。

鑑定瓷器與鑑定陶器一樣,鑑定工作者必須熟悉各地區、各窯口或窯系瓷器的胎、釉、裝飾等方面的特點。如磁州窯白地繪黑彩,耀州窯刻劃花,定窯印花,德化窯瓷塑。同時又不可忽視因技術交流、相互摹仿和時代藝術風格諸因素,造成不同地區、不同窯口的瓷器在器形、紋飾、釉彩等方面出現的相同和相近之處,如宋元之際形成的磁州窯系、耀州窯系、龍泉窯系。另外還應注意到銅器、漆木器、金屬器以及繪畫、雕塑、織繡,對陶瓷的器形、裝飾、紋樣等方面的影響。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器的精與粗,取決原料和對原料的加工,也因成型工藝及窯爐焙燒諸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如南宋官窯瓷因瓷土含鐵量高,便出現“紫口鐵足”。明曹昭的《格古要論》說定窯瓷“土脈細,色白而滋潤者貴,質粗而色黃者價低”。明永樂時的脫胎瓷,因瓷土質優,淘煉工細,坯體旋削技術高,窯爐溫度和還原氣氛適宜而螢白如蛋皮。因此觀察胎質的精與粗及其變化,是鑑定工作的一個方面。

不同時代,不同窯口或窯系燒製的瓷器,大體符合器形演變的規律。琢器類的瓶、壺、罐由低矮向挺拔髮展,如雞頭壺:西晉時小頭短頸、鼓腹平底;東晉則雞冠、壺身加高,頸部加長,出現雞尾形執柄;南朝冠與身更高,頸部較前更長,執柄高過壺口;隋代則雞首昂起,挺胸作打鳴狀,身更瘦長,柄端有龍形貼飾。圓器類碗、碟、盤的足部,由實餅向假圈足、再向經過摳旋的圈足演變。因此,分析瓷器器足的高、低、深、淺、撇、斂、施釉情況,掌握器形的演變規律,是瓷器鑑定的重要依據。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裝燒方法不同,瓷器上留下的痕跡明顯不同,如汝窯瓷因底部滿釉支燒,留下細小的芝麻掙釘痕;定窯碗、碟因覆燒而芒口;疊燒的瓷器,則內底有支墊痕及刮釉澀圈。裝燒方法留下的痕跡,是瓷器鑑定時不可忽略的佐證。

瓷釉的色也是由單一逐漸發展成多色的,如汝、官、哥釉出現的“魚子”、“百圾碎”、“金絲鐵線”;鈞釉的 “蚯蚓走泥”。瓷釉產生的窯變如鈞窯的玫瑰斑、黑釉出現的“曜變”、“兔毫”、“油滴”等,鑑定時則須瞭解其成因,觀察其特點。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彩主要為釉上釉下兩種。釉上彩,如三彩、五彩、琺琅彩、粉彩;釉下彩如褐彩、青花、釉裡紅。鬥彩為釉上下彩的結合。要掌握彩的出現和演變,瞭解不同時代的特點。以青花為例,因鈷料產地不同,青花呈色出現差異,元代到明初永樂、宣德間,主要用進口鈷料“蘇泥勃青”,青花呈色靛藍,出現的鐵鏽斑痕和暈散現象,後世最難仿學。明成化時用樂平陂塘青料,青花顏色淡雅柔和。正德時用瑞州石子青料,青花藍中泛灰。嘉靖萬曆年間,將瑞州石子青與雲南回青料配合使用,青花呈色深濃,藍中泛紫。清康熙時,使用淘煉極為純淨的雲南珠明料,青花純藍幽菁,能分出許多濃淡色階,被譽為“青花五彩”。瞭解釉彩出現的時間和發展變化以及其物理化學機理,是鑑定工作不可少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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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鑑定新石器時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國各地區出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遺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質、成型工藝、窯爐裝燒、器形裝飾等特點。如黃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陶器為手製,以橢圓形波弧紋深腹盂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條盤築、慢輪修坯成型,外表彩繪,以彩飾盆罐和尖底水瓶為典型;長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為手製的夾炭黑陶,以三足器為典型;山東、蘇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和其繼承者龍山文化,製陶由慢輪修坯到快輪拉坯成型,陶器勻薄規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鬹和龍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時期窯爐為升焰型,溫度不高,陶器因受熱不勻出現生燒和窯裂,廢品率高。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陶器漸為銅、漆、瓷器取代,除特製大型器和建築材料外,實用價值漸居次要地位。各時期陶器的器形與裝飾,均受其他器物影響,尤其是瓷器。

鑑定瓷器與鑑定陶器一樣,鑑定工作者必須熟悉各地區、各窯口或窯系瓷器的胎、釉、裝飾等方面的特點。如磁州窯白地繪黑彩,耀州窯刻劃花,定窯印花,德化窯瓷塑。同時又不可忽視因技術交流、相互摹仿和時代藝術風格諸因素,造成不同地區、不同窯口的瓷器在器形、紋飾、釉彩等方面出現的相同和相近之處,如宋元之際形成的磁州窯系、耀州窯系、龍泉窯系。另外還應注意到銅器、漆木器、金屬器以及繪畫、雕塑、織繡,對陶瓷的器形、裝飾、紋樣等方面的影響。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器的精與粗,取決原料和對原料的加工,也因成型工藝及窯爐焙燒諸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如南宋官窯瓷因瓷土含鐵量高,便出現“紫口鐵足”。明曹昭的《格古要論》說定窯瓷“土脈細,色白而滋潤者貴,質粗而色黃者價低”。明永樂時的脫胎瓷,因瓷土質優,淘煉工細,坯體旋削技術高,窯爐溫度和還原氣氛適宜而螢白如蛋皮。因此觀察胎質的精與粗及其變化,是鑑定工作的一個方面。

不同時代,不同窯口或窯系燒製的瓷器,大體符合器形演變的規律。琢器類的瓶、壺、罐由低矮向挺拔髮展,如雞頭壺:西晉時小頭短頸、鼓腹平底;東晉則雞冠、壺身加高,頸部加長,出現雞尾形執柄;南朝冠與身更高,頸部較前更長,執柄高過壺口;隋代則雞首昂起,挺胸作打鳴狀,身更瘦長,柄端有龍形貼飾。圓器類碗、碟、盤的足部,由實餅向假圈足、再向經過摳旋的圈足演變。因此,分析瓷器器足的高、低、深、淺、撇、斂、施釉情況,掌握器形的演變規律,是瓷器鑑定的重要依據。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裝燒方法不同,瓷器上留下的痕跡明顯不同,如汝窯瓷因底部滿釉支燒,留下細小的芝麻掙釘痕;定窯碗、碟因覆燒而芒口;疊燒的瓷器,則內底有支墊痕及刮釉澀圈。裝燒方法留下的痕跡,是瓷器鑑定時不可忽略的佐證。

瓷釉的色也是由單一逐漸發展成多色的,如汝、官、哥釉出現的“魚子”、“百圾碎”、“金絲鐵線”;鈞釉的 “蚯蚓走泥”。瓷釉產生的窯變如鈞窯的玫瑰斑、黑釉出現的“曜變”、“兔毫”、“油滴”等,鑑定時則須瞭解其成因,觀察其特點。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彩主要為釉上釉下兩種。釉上彩,如三彩、五彩、琺琅彩、粉彩;釉下彩如褐彩、青花、釉裡紅。鬥彩為釉上下彩的結合。要掌握彩的出現和演變,瞭解不同時代的特點。以青花為例,因鈷料產地不同,青花呈色出現差異,元代到明初永樂、宣德間,主要用進口鈷料“蘇泥勃青”,青花呈色靛藍,出現的鐵鏽斑痕和暈散現象,後世最難仿學。明成化時用樂平陂塘青料,青花顏色淡雅柔和。正德時用瑞州石子青料,青花藍中泛灰。嘉靖萬曆年間,將瑞州石子青與雲南回青料配合使用,青花呈色深濃,藍中泛紫。清康熙時,使用淘煉極為純淨的雲南珠明料,青花純藍幽菁,能分出許多濃淡色階,被譽為“青花五彩”。瞭解釉彩出現的時間和發展變化以及其物理化學機理,是鑑定工作不可少的內容。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明以前瓷器,極少數有銘記與款識。明以後出現常見的紀年款、家堂款、吉語佳言款等款識,書款位置多在器底或器口沿。明代紀年款有“宣德款多、成化款肥、弘治款秀、正德款恭,嘉靖款雜”的特點。鑑定瓷器,銘紀與款識是重要的依憑,明清瓷更是如此。

明清時期,瓷器的器形、釉彩、裝飾均比以往豐富。製成的瓷器大多流傳於世,仿古摹舊贗品也混雜其中,鑑定工作者對每個朝代瓷器的口、頸、肩、腹、系、足和釉、彩、紋樣的細小變化,都要熟悉。對待贗品,本著知真辨偽的原則,須瞭解作偽的手段和時間,也可用典型的贗品,當辨明真假的標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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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鑑定古陶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鑑定工作者憑實踐中獲得的鑑別能力,吸取前輩經驗,參考文獻與圖像來進行鑑定的傳統方法;另一種是科技工作者運用分析、化驗、測示等現代科技手段進行鑑定的方法。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傳統的方法以目測為主要手段。考古發掘出的陶瓷,要對地層、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實物進行綜合分析並與已有科學定論的遺址、窯址、墓葬出土的陶瓷進行器物排隊和分析比較,同時參考考古發掘報告和專門著作後作出判斷。鑑定傳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成果,選擇有可靠地層、年代的文化遺址、窯爐遺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標本、殘器)作標準器,也可用經過驗證的陶瓷器作標準器,與需作鑑定的陶瓷的胎質、器形、裝飾、成型工藝、裝燒、釉彩、紋片、紋樣、銘款,乃至手感輕重、敲擊音響等各方面,作綜合的觀察和驗證,有時還需參閱鑑定陶瓷專著、考古學著作、陶瓷史、歷代紀年史、地方誌和筆記雜著、圖錄圖片等資料。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鑑定新石器時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國各地區出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遺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質、成型工藝、窯爐裝燒、器形裝飾等特點。如黃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陶器為手製,以橢圓形波弧紋深腹盂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條盤築、慢輪修坯成型,外表彩繪,以彩飾盆罐和尖底水瓶為典型;長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為手製的夾炭黑陶,以三足器為典型;山東、蘇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和其繼承者龍山文化,製陶由慢輪修坯到快輪拉坯成型,陶器勻薄規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鬹和龍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時期窯爐為升焰型,溫度不高,陶器因受熱不勻出現生燒和窯裂,廢品率高。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陶器漸為銅、漆、瓷器取代,除特製大型器和建築材料外,實用價值漸居次要地位。各時期陶器的器形與裝飾,均受其他器物影響,尤其是瓷器。

鑑定瓷器與鑑定陶器一樣,鑑定工作者必須熟悉各地區、各窯口或窯系瓷器的胎、釉、裝飾等方面的特點。如磁州窯白地繪黑彩,耀州窯刻劃花,定窯印花,德化窯瓷塑。同時又不可忽視因技術交流、相互摹仿和時代藝術風格諸因素,造成不同地區、不同窯口的瓷器在器形、紋飾、釉彩等方面出現的相同和相近之處,如宋元之際形成的磁州窯系、耀州窯系、龍泉窯系。另外還應注意到銅器、漆木器、金屬器以及繪畫、雕塑、織繡,對陶瓷的器形、裝飾、紋樣等方面的影響。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器的精與粗,取決原料和對原料的加工,也因成型工藝及窯爐焙燒諸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如南宋官窯瓷因瓷土含鐵量高,便出現“紫口鐵足”。明曹昭的《格古要論》說定窯瓷“土脈細,色白而滋潤者貴,質粗而色黃者價低”。明永樂時的脫胎瓷,因瓷土質優,淘煉工細,坯體旋削技術高,窯爐溫度和還原氣氛適宜而螢白如蛋皮。因此觀察胎質的精與粗及其變化,是鑑定工作的一個方面。

不同時代,不同窯口或窯系燒製的瓷器,大體符合器形演變的規律。琢器類的瓶、壺、罐由低矮向挺拔髮展,如雞頭壺:西晉時小頭短頸、鼓腹平底;東晉則雞冠、壺身加高,頸部加長,出現雞尾形執柄;南朝冠與身更高,頸部較前更長,執柄高過壺口;隋代則雞首昂起,挺胸作打鳴狀,身更瘦長,柄端有龍形貼飾。圓器類碗、碟、盤的足部,由實餅向假圈足、再向經過摳旋的圈足演變。因此,分析瓷器器足的高、低、深、淺、撇、斂、施釉情況,掌握器形的演變規律,是瓷器鑑定的重要依據。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裝燒方法不同,瓷器上留下的痕跡明顯不同,如汝窯瓷因底部滿釉支燒,留下細小的芝麻掙釘痕;定窯碗、碟因覆燒而芒口;疊燒的瓷器,則內底有支墊痕及刮釉澀圈。裝燒方法留下的痕跡,是瓷器鑑定時不可忽略的佐證。

瓷釉的色也是由單一逐漸發展成多色的,如汝、官、哥釉出現的“魚子”、“百圾碎”、“金絲鐵線”;鈞釉的 “蚯蚓走泥”。瓷釉產生的窯變如鈞窯的玫瑰斑、黑釉出現的“曜變”、“兔毫”、“油滴”等,鑑定時則須瞭解其成因,觀察其特點。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瓷彩主要為釉上釉下兩種。釉上彩,如三彩、五彩、琺琅彩、粉彩;釉下彩如褐彩、青花、釉裡紅。鬥彩為釉上下彩的結合。要掌握彩的出現和演變,瞭解不同時代的特點。以青花為例,因鈷料產地不同,青花呈色出現差異,元代到明初永樂、宣德間,主要用進口鈷料“蘇泥勃青”,青花呈色靛藍,出現的鐵鏽斑痕和暈散現象,後世最難仿學。明成化時用樂平陂塘青料,青花顏色淡雅柔和。正德時用瑞州石子青料,青花藍中泛灰。嘉靖萬曆年間,將瑞州石子青與雲南回青料配合使用,青花呈色深濃,藍中泛紫。清康熙時,使用淘煉極為純淨的雲南珠明料,青花純藍幽菁,能分出許多濃淡色階,被譽為“青花五彩”。瞭解釉彩出現的時間和發展變化以及其物理化學機理,是鑑定工作不可少的內容。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明以前瓷器,極少數有銘記與款識。明以後出現常見的紀年款、家堂款、吉語佳言款等款識,書款位置多在器底或器口沿。明代紀年款有“宣德款多、成化款肥、弘治款秀、正德款恭,嘉靖款雜”的特點。鑑定瓷器,銘紀與款識是重要的依憑,明清瓷更是如此。

明清時期,瓷器的器形、釉彩、裝飾均比以往豐富。製成的瓷器大多流傳於世,仿古摹舊贗品也混雜其中,鑑定工作者對每個朝代瓷器的口、頸、肩、腹、系、足和釉、彩、紋樣的細小變化,都要熟悉。對待贗品,本著知真辨偽的原則,須瞭解作偽的手段和時間,也可用典型的贗品,當辨明真假的標準器。

淺談:古陶瓷的鑑定

以上目測手段鑑定陶瓷,有隻可意會不易言傳的特點,要求鑑定工作者在接受行家裡手口傳身授經驗的同時,必須要親自實踐,要腦、手、眼並用,去認識和接觸陶瓷。接觸的陶瓷越多,積累的鑑定知識越豐富,鑑定能力也越強。

從20世紀50年代起,科技工作者逐漸使用現代科技方法鑑定陶瓷,如用碳14測定法和熱釋光檢定法測定陶瓷的時代;用電子顯微鏡和金相顯微鏡,檢定陶瓷的質地和結構;用製陶瓷的模擬實驗,斷定燒製溫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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