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書法|論書法與文學、音樂、建築、中國戲曲、舞蹈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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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書法|論書法與文學、音樂、建築、中國戲曲、舞蹈的關係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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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錄齋(微信號:Guangyunzhai_)

無冥冥之志者,無昭昭之明;無惛惛之事者,無赫赫之功。

走進書法|論書法與文學、音樂、建築、中國戲曲、舞蹈的關係

書法可以說是綜合性的藝術,它與其它文學藝術形式有密切的關係,找出其異同之處,則更有助於對書法的理解。我們首先談它與文學的關係。

書法與文學二者的物質基礎都是文字。文字進行不同的組合、排列,可成為詩、詞、歌、賦、散文、小說等不同形式的文學作品。文字本體在文學中不具備藝術性,排成鉛字即可成書,只有當這些文字形成語詞、轉化為形象的符號後,其藝術性才顯示出來。

而書法,則以文字本身的不同形式的組合、變化,形成了篆、隸、草、楷等多種書體,它們又經過不同書法家的不同排列,形成了面目迥異的書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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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直接以文字組合成藝術形象。古代的甲骨、金文,是以實用為主,作者們未必意識到藝術性,只是把它組織、排列得美一些。自漢以後,書法有意追求美,從偏重於實用性過渡到偏重於藝術性。

到了近代,則特別突出了其藝術價值,文字,只不過是它賴以表現的物質基礎。書家寫詩詞,但不是為了傳達詩詞中的內容,而是借詩詞的文字體現作者在書法藝術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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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者當然更非通過書作來了解詩詞的內容。但書法依附於文字的重要性並未完全消失,二者的聯繫往往是很密切的。書家可以在文學的大海中馳騁,以選擇與自己氣質、書風相一致的內容。

而文學修養差的人,除了幾首常見的詩外,對其它文學形式概無興趣。書讀得越多,字中“書卷氣”越濃,“江湖氣”、“野氣”便闖不進。文學素養可以說是書法家最重要的字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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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屬於一維性的聽覺藝術,它具備時間流動的特點,但卻與視覺藝術的書法有許多相似之處。一個最明顯之點,二者都是抽象藝術,它們都不直接反映客觀世界的物體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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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的構成主要是聲,它包含有“音”與“形”兩個層次。“音”直接作用於人的感官,包括音的高度、時度、強度、色彩等因素。“形”為連接音的結構形式,如變奏曲式、二部曲式、奏鳴曲式等,只有通過這一表層才可能進入到音樂的體驗。

而書法,以線條為基本構成形式,單獨結構為“字”,以“字”組成整篇作品,其構成形式為“章法”。

一個通過音響,一個通過線條,將人們的精神世界引進到一個奇妙、美好的世界中來。二者都是高揚主體精神的藝術,是世界物質文明的間接折光,是主體精神世界的直接折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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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與音樂,都以強烈的節奏感作為運動的內部形式,在一種更廣漠、朦朧的境界中與主體產生共鳴。二者都是在時間的運行中流動著美,或高亢激越,或淺吟低唱。

我們在蘇東坡的行草書《醉翁亭記》中所領略的跌巖雄偉氣勢,似乎能在貝多芬的“英雄交響樂”中得到共鳴;貝多芬的“田園交響曲”又很容易使人想到文徵明的小楷“歸去來辭”;

觀黃庭堅縱橫欹側的草書如聽琵琶獨奏“十面埋伏”;吳昌須的金文又彷彿使我們回到了青銅時代,在傾聽戰鼓和著編鐘奏出了黃鐘大呂之聲。

這種通感,即成為書法藝術家字外功之重要內容。所以,藝術批評家們常常把書法比做無聲的音樂是有其深刻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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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以實用為主要目的,只能是一種廣義上的造型藝術。它通過抽象的形式概括地反映一個時代的社會生活以及一定時代人對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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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與書法有許多共同點,如都講究對稱、平衡、均稱、變化、和諧。一幅完美的書法作品就像一座建築,佈局要合理,整體感要強烈,有疏有密,要通氣,不能封死,沒有“眼”。

在風格上二者有許多相似之處:雄強的楷書像莊嚴的建築;優美的行草又像江南水鄉錯落分佈的平房;高古的書法猶如廟堂;森嚴書法又像官殿。

書家若能多遊覽,處處留心不同的建築,將會陶冶性情,豐富感情。當然,它也不會像某些論者所說,看過一個建築,書體馬上會變,這純粹是沒有實踐的“理論家”們靠推理、演繹出的奇談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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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多談書、多欣賞其它藝術一樣,是從修養、氣質上予書家以影響。對建築美的沉醉,同樣是豐富了心靈,刺激了求新、求變的慾望。

當我們整天看慣了火柴盒式的房子,突然看到一座樣式新奇的建築,如果沒有情緒上的波動,那麼這樣的人也難以在書法上有什麼大的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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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與中國戲曲在藝術特色上有許多近似之處,最突出的是,二者都是在空白的帷幕上進行藝術上的追求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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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戲曲,不需要佈景,完全通過演員的念唱做打,表現出無限的空間和時間。一支馬鞭,演員在臺上轉兩圈,似乎已奔馳數千裡,燈火通明的舞臺,通過演員的虛擬動作,使《三岔口》的觀眾如入黑暗之室。

書法,沒有複雜的背景(連簡單的也沒有),那單純的黑的線條才得以有縱橫揮掃的廣闊天地:狂放的草書如馳馬在高山、平川;蘊潤的楷書如入沉靜之室;高古的隸書如臨古代戰場;神祕的金文使人沉醉於青銅時代的血與火之間。

一個舞臺,一張白紙,是演員與書家藉以運籌帷幄、導演雄壯之劇的戰場。天上地下、歷史當代、喜怒哀樂、雄強悲壯,都可以一瀉千里,盡情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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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另一共同點是程式化。古典戲曲的許多動作,如甩髮、投袖、合步、對打等,都有一定規則。程式,既有限制主體的一面,也有更充分地發揮其藝術特色優勢的一面,任何藝術都必須在嚴格的限制中得到突破、發展。

書法的運筆、結字,都是程式,唯其有程式的規範,才使得善於運用程式的書家能自由地揮灑。

否則,書藝無根,揮筆成字,聚墨成形,就如同連臺步還不會走的戲曲演員,想進一步創造是根本不可能的。

著名的書法家很少有不懂戲曲者,中國著名戲曲表演藝術家亦幾乎無不在書法上下過苦功,由此可見,二者的關係是何等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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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最基本的特徵,是通過人的動作姿態、節奏表情來表現人的情感。它的基本手法是節奏、表情、構圖、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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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連續性動作,通過節奏的快慢、強弱、輕重等對比來表現。這與書法極其相似。杜甫曾以驚心動魄、雄妙神奇讚頌公孫大娘的《劍器舞》,並把它與張旭的草書聯繫起來,其核心,是節奏感。

舞蹈有起伏、有高峰,書法也有變化和整篇的高峰。這是時間的流動、藝術的流動、美的流動,“流美者,人也”,總之,是人心靈的流動。

舞蹈的亮相,如同書法中用筆的停頓;舞的旋轉,又像用筆的翻轉與疾行,就在這節奏的流動中,人們感知到了美,獲得了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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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裡必須再強調一下,所謂“張旭觀公孫大娘舞劍”“書藝大進”之說,並不是說張旭的書法在形體上像舞劍動作。這種觀點是最低層次的表現,它把書法簡單地與客觀事物等同起來,而未從審美的基本規律和更高的意境層次上去理解。

現在,一些大的歌舞劇團排演了“書法舞”,以書法中狂草線條的節奏,韻律為其內蘊,以長長的綢子作道具,忽高忽低,時長時短,旋轉、停頓、交錯,這是書法給予舞蹈的啟示。藝術,總是有其相通之處的。



無冥冥之志者,無昭昭之明;無惛惛之事者,無赫赫之功。——荀子《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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