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保
在公司上班4年的小A美女最近遇到了很讓人刺手的麻煩,原本在公司工作4年的她,由於年前請了一個月的事假,結果年後再回到公司時才發現自己的文員崗位已被人替代了,電子公司裡的領導讓其到線上去做普工,她接受不了這種改變,於是主動申請離職,結果一分失業保險也領取不到。對於這樣的事情,相信不少人也遇到過,今天就隨小編一起來學習關於領取失業保險的相關知識。
什麼是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本期內容分析:
1、失業保險的參保條件和繳費標準
2、失業保險的領取條件和所需資料
3、失業保險的領取金額和其他注意事項
一、失業保險的參保條件和繳費標準
1、參保條件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
2、如何參保?
符合失業保險覆蓋範圍的群體,其所在企業或者單位需根據相關規定必須強制為其職工辦理失業保險。
3、繳費標準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單位和個人繳費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失業保險的領取條件和所需資料
1、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其中第1點比較好理解,需要注意第2點與第3點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主要有這麼幾種情況:
(1)勞動合同終止
包括“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包括過失性辭退與無過失性辭退及經濟型裁員(如企業破產重整、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需要裁員的情況。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單位未及時或足額給付工資、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等情況。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是指:有求職意向,失業保險金領取人需要到當地職介所辦理登記,標明自身有求職意向,如果有工作推薦,還需要參加技能培訓。
2、所需材料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申領表》,並出示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材料;
三、失業保險的領取金額和其他情形
1、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按月領取,每月領取的金額要根據所在地的標準來確定,通常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90%,在領取月份上,有以下規定: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2、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情況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3、其它注意事項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
(2)失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係證明,向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併領取。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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