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的真正“黑洞”:買家付費也難規避侵權風險

三個跌停一個漲停,然後繼續下跌,這一週,視覺中國的股價坐上了過山車。4月11日開始,因給“黑洞”“國旗、國徽”照片打上版權水印,視覺中國被全國輿論口誅筆伐,並引來天津市網信辦約談,責令全面徹底整改,關閉網站,並罰款30萬元。截至4月18日,視覺中國已經停擺8天。

維權式營銷、法務變銷售,做著版權生意卻給不屬於自己的照片打上水印,是視覺中國這次“犯眾怒”的根源,但股價的回升說明一個現實問題,至少在目前,視覺中國依然是圖片版權網站中的“老大”,資本對版權未來的市場前景依然看好。

然而,沒有誰會是永恆的贏家。4月14日,人民網發出倡議,旗下的“人民圖片網”願與全國主流媒體在圖片採編、使用和版權交易等方面攜手探索聯動機制。勁敵來襲,光靠此前積攢下的“家底”,視覺中國能一直獨佔鰲頭嗎?

更重要的是,在“黑洞”事件中,視覺中國暴露出的不僅僅是身為圖片版權網站對版權的忽視和對權利的濫用,更將自身在版權代理方面的專業能力短板暴露無遺,這意味著,即使向視覺中國付費購圖,買家也無法完全規避侵權,這才是視覺中國製造的最大“黑洞”。

4月18日晚,視覺中國發布致歉聲明:將嚴格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平臺內容和產品服務進行全面篩查,確保權屬標示清晰明確,授權機制合法合規。

一問:

“鷹眼”為何沒看出黑洞照片沒版權?

此次“黑洞事件”中,視覺中國最大的問題在於,將未取得授權的圖片也納入自己的圖庫,並以此向使用者收費。作為一家以版權為生的圖片網站,這是最被人詬病的一點。

攝影師阮先生去年有一張圖片入圍國外搞笑野生動物大賽Finalist,然而不久前,他發現自己的這張照片被《中國日報》使用,而圖片來源寫了“視覺中國”。“我從未簽約視覺中國,網站也從未和我溝通過,”阮先生告訴《IT時報》記者,自己在參加比賽時曾和大賽英國主辦方簽訂合同,約定沒有阮先生的書面授權書,賽事方不得轉讓參賽作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但他在視覺中國上查詢發現,自己這張照片被明目張膽地打上了視覺中國的水印,並公開銷售,“這是純粹的流氓行徑。”

阮先生的遭遇和“黑洞”照片如出一轍。同樣都沒有授權,同樣都被打上視覺中國的logo售賣,以維護版權為名展開業務的視覺中國,為何對別人的版權如此忽視?

自媒體作者霍炬指出,既然視覺中國的“鷹眼”系統可以在互聯網上尋找侵權圖片併發起訴訟,為什麼沒有用這套系統來審核自己圖庫裡的照片是否有版權呢?

視覺中國的財報顯示,2017年,視覺中國建立起一套系統,用於維護自身的版權利益,這一系統是視覺中國基於圖像大數據與人工智能技術自行研發的圖像版權網絡追蹤系統(也稱“鷹眼”),可以利用自動全網爬蟲、自動圖像比對、授權比對自動生成報告等方式,自動處理約200萬/天以上的數據,追蹤並提供授權管理分析、在線侵權證據保全等一站式的版權保護服務。

但令人疑惑的是,“鷹眼”這套神奇的系統並未用於自身圖片庫的審核清理,反而成為視覺中國加強線上線下客戶運營的獲客“神器”。根據視覺中國2017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視覺中國通過“鷹眼”發現的潛在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有超84%的增長,新增年度協議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增長超54%。

視覺中國被質疑“放水養魚”並非毫無依據,不少自媒體人在被視覺中國起訴之後都表示,自己在互聯網上下載圖片時,根本沒有看到圖片上有水印,而那些提供侵權圖片的網站長期存在,如果視覺中國真的希望打擊盜版,為何訴訟的對象都是使用者,而不是這些盜版圖片網站呢?“鷹眼”只看他人,不看自己,在霍炬看來,是因為“這些不專業的行為不影響其利潤,甚至有可能增加其利潤。”

二問:

“鍋”都甩給簽約供稿者,平臺為何不審核?

4月12日,PRphoto創始人儲璨璨在微信公眾號PRphoto《單純的攝影師朋友們:視覺中國不是你們想的那麼無辜》一文中明確表示,2018年PRphoto受一汽大眾的委託拍攝了一場寶來新車發佈會,現場拍攝的圖片被委託方用於發佈媒體通稿使用。但不久後一家汽車媒體意外收到了視覺中國發來的律師函。律師函中明確表示該媒體的官方網站、微博使用了157張視覺中國享有著作權相關權利的版權圖片,該媒體將依法承擔未經授權使用版權圖片的相應責任。但PRphoto內部有嚴格規定,嚴禁攝影師向圖片庫傳圖。後經調查發現,原來是一山東攝影師樑孝鵬將一汽大眾發給媒體公關稿中的圖片上傳到視覺中國,才有了這一出“鬧劇”。

視覺中國對PRphoto質疑的處理結果是下線圖片、解約攝影師,而在網友對其將國旗國徽也拿來授權銷售的事件中,也簡單表示“經查該圖片由視覺中國簽約供稿人提供,視覺中國作為平臺方有審核不嚴的責任。”輕飄飄一句話,便將上傳問題圖片的“鍋”甩給了簽約供稿人,但問題果真如此簡單嗎?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是視覺中國大規模維權的“尚方寶劍”,根據此判決,權利聲明和水印,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作為著作權的證明。這意味著,視覺中國只要在圖片上打上水印,就擁有了著作權,並因此擁有了向侵權者索賠的權利。巨大的利益,讓視覺中國對簽約供稿者大開“綠燈”。

數據顯示,視覺中國在線可提供超過2億張圖片、1000萬條視頻素材和35萬首各種曲風的音樂或音效,但對於這些圖片的版權要求,視覺中國只通過一紙協議進行約束。《IT時報》記者在一張網上流傳的《視覺中國攝影社區網絡服務使用協議》圖片中看到,第7.7條明確顯示“由於視覺中國攝影社區用戶的作品均由用戶自行上傳,視覺中國攝影社區沒有能力亦無責任審查作品是否存在侵權等情節,用戶上傳的作品涉及的侵權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上傳用戶本人承擔。用戶同意,如因下載使用其他用戶上傳的作品發生侵權等法律糾紛,視覺中國攝影社區不承擔任何責任,用戶不向視覺中國攝影社區提出任何索賠。”

視覺中國簽約攝影師辰凡(化名)告訴記者,視覺中國不僅要求供稿人是所提交的版權素材的創作人和唯一著作權人或授權代表,而且還要求提交的素材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第三方其他合法權利、不含任何違法內容以及要求版權素材不能為職務作品,但這些要求都只在簽約內容中體現,至於視覺中國是否會進行審核,或要求攝影師提供證明材料,“至少我並沒有遇到過。”

而在國外,這方面規定非常嚴格,阮先生表示,在參加國外有關攝影作品的比賽時,如果攝影作品中涉及人物肖像,主辦方會要求參賽者附上被拍攝者的書面同意證明。

一方面對上傳的圖片素材不加審核,另一方面卻用“鷹眼”維權,促進銷售,視覺中國的“版權生意”做得風生水起。近幾年,視覺中國涉及的民事案件高達上萬件,作為原告的視覺中國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在全國各地密集地開展法律訴訟。

三問:

為何向視覺中國付費也無法規避侵權風險?

在霍炬看來,視覺中國最大的問題在於不專業,沒有能力履行版權代理人的職責。

所謂版權代理人是作品權利人將自己享有全部或者部分著作權委託給代理人,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權利人的名義行使權力。一方面,他們與作者簽署版權合同,幫助作者尋找作品出版和發表的機會從而獲得一定的收益。另一方面,他們也在為作品的購買者規避不確定的風險,幫助購買者拿到作品的使用權授權。

在國外,一家專業的版權代理公司,需要對圖片進行清晰的版權確認。霍炬指出,如果照片中出現了人物肖像,在不能確認這張照片擁有其肖像權和藝術品使用權的情況下,圖庫甚至會要求作者將這些要素塗掉。在此期間,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則是,當攝影師向圖庫公司上傳圖片時,作為版權代理人的圖庫公司應當在審核照片的階段就看出照片內容中潛在的風險。

但從視覺中國目前的操作模式來看,無論有意還是無意,這種專業操作沒有體現出來。事實上,即使是一名視覺中國圖片的購買者,他也無法通過從平臺購買圖片而規避風險。

以阮先生被侵權的圖片為例,視覺中國並沒有獲得真正著作權人的授權,那麼,《中國日報》在事實上是否造成侵權?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識產權律師遊雲庭認為,《中國日報》、視覺中國均侵犯了阮先生的版權,如果阮先生通過法律途徑向《中國日報》維護自己的權利,《中國日報》可以在經過法院同意之後追加被告的責任,即要求視覺中國一起承擔責任。視覺中國在未經阮先生許可的情況下將其圖片放在網站上銷售屬於性質惡劣的侵權行為,需要為此賠償阮先生及《中國日報》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深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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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一個專業的版權代理者?

目前,在圖片版權管理方面,許可認證種類分為RF(免稅金許可)和RM(受管理版權)兩種。二者的區別在於,後者受到非常多的使用限制,其中包含時間限制、使用場合的限制等諸多需要考慮的條件,RF則所受限制較小,圖片素材質量稍低。霍炬認為,視覺中國在售賣圖片時,將RF和RM混為一談,而且混雜著照片肖像權、商標權不清問題,公共領域和非商業授權作品的問題,“面對海量的圖片素材,視覺中國尚不具備一個合格的版權代理人的綜合能力。”

一位版權經紀人向記者表示,國內目前有版權經紀公司,但大多是出版公司或影視公司代為行使版權經紀之職,“要出現知名的版權經紀人並非一日之功,而賺快錢的氛圍之下,少有的幾家經紀公司還大多是打著版權經紀旗號,行融資、培訓、投資之實,直接後果是,很多作者不信任版權經紀會維護其版權,很多買家也質疑版權經紀會哄抬價格、無法保證權利清晰。”

而且,如果要做到專業版權代理,視覺中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位視頻行業人士告訴記者,原先在做一部宣傳短片時,製作方要求她必須聯繫到片中音樂的版權所有人,並獲得其授權才可使用,而為了做到這點,她用了大量的時間尋找和確認。

但在前文2014年最高院判決中也指出,“如果對初步證據要求過高,比如對每一張圖片都要求取得攝影師的授權證明,或者每一張圖片去做著作權登記的話,對權利人而言無疑是巨大的負擔。”

可供參考的是,在音樂授權方面,目前國內採取著作權集體管理的方式,由國家許可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開創“一攬子授權主渠道合作”的方式,通過海量使用者與集體管理組織達成“一攬子授權主渠道合作”,來解決音樂海量使用授權難的問題。

但音頻版權確認相對圖片更加簡單,對視覺中國而言,成為一家真正值得尊敬的圖片版權公司,並不是養一支法律團隊那麼簡單。

(責任編輯: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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