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2、本次股東會議無否決提案的情況。
3、 本次大會未出現新增臨時提案情形。
4、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基本情況
1、會議的通知: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了《關於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17)。
2、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時間。
3、股權登記日: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
4、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湖南省岳陽市七裡山西門公司會議室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中一種表決方式。
7、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祝恩福先生
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6人,代表股份404,909,891股,佔公司總股份的71.4127%。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404,898,191股,佔公司總股份的71.4106%。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11,7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0021%。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754,3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1330%。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742,6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1310%。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11,7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0021%。
3、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事及董事會祕書出席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及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議案進行表決,審議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404,902,391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對7,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1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46,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0057%;反對7,5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994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4、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5、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特別決議需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 以上通過,此議案已經特別決議審議通過。
6、審議通過了《修訂〈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7、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授權董事長簽署相關文件》的議案。
8、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公司2017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9、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10、審議通過了《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11、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其它重大交易情況和2017年度為控股子公司擔保的議案》。
12、審議通過了《調整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
四、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獨立董事向股東大會作了 2016年度述職報告。
《獨立董事2016年度述職報告》於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經辦律師現場見證並就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所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會議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湖南凱美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