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年限計算時具體問題的處理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保險 工作這一年 濟南可愛的小胖子 2019-04-17
社保繳費年限計算時具體問題的處理

1. 全民和縣以上集體單位原固定職工按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

2. 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青被招為合同制工人後,其軍齡及知青下鄉期間計算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為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免於補繳。

3. 臨時性質的工作人員被轉招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其按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年限,應按規定補繳養老保險。不補繳的,轉招前的年限,不計算為繳費年限。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