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從勞動合同改為勞務派遣,福利待遇不變,有什麼區別嗎?

社會保險 經濟 職場 外灘商學院 2018-12-13

其實對於勞動者來說,拿多少工資和福利待遇才是關鍵,如果用人單位給出的條件是福利待遇不變,我想多數人會允許的。畢竟勞動者在用工方還是屬於弱勢群體,不答應也很難。公司要求進行用人單位的轉化,實施勞務派遣,將會對職工產生很多負面影響:

第一,經濟補償金問題,讓人忽視。用人單位要求職工轉為勞務派遣,一般不會給職工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實際上,我們勞動關係主體單位發生了變化,職工的勞動關係是經歷了一次解除,再經歷了的一次招聘。轉換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且實際上是用人單位主動解除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用人單位肯定不會支付的,這樣勞動者以後再維權就非常麻煩。

第二,經濟補償的主體發生變化。如果用人單位退回勞動者,不需要解除勞動關係,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勞務派遣公司是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主體,只要勞務派遣公司不跟職工前解除勞動合同,安排其待崗或者到新的工作單位都可以。如果是條件惡劣的工作單位或者外地工作單位,勞動者都無法去,多數會主動離職,也就沒有賠償。


公司要我從勞動合同改為勞務派遣,福利待遇不變,有什麼區別嗎?


第三,躲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一個單位工作滿十年或連續簽兩次勞動合同,單位和個人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要想解除非常麻煩,而且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兩倍標準的賠償金。

第四,工資調整變化會更加自由。各種福利待遇沒有變動,不代表未來沒有變動。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是通過勞務協議的方式,支付勞務費。勞費高低變化的主體參與並不是職工,而是公司之間。但是如果是企業內部調整工資,必須要徵求職工代表大會意見。這樣,職工的工資待遇權益就得不到保障。

第五,有效躲避社保正常交費基數。未來勞務派遣公司,將通過對工資和勞務費進行劃分,實行有效躲避社保交費基數的會計操作行為。工資是需要交納社保的,但是勞務費不需要。如果都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這樣職工的待遇實際上是降低了。

所以,用人單位只要想將職工轉為勞務派遣,用工就都是不懷好意的,不要只看表面工資待遇不變現象。大家應當堅決拒絕。如果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者,這樣他還要支付相應的賠償金的,至少大家維護了自己的勞動權益。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