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取消困難群眾大病保險起付線 加強醫療救助與大病保險有效銜接

近日,六盤水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扶貧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六盤水市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該項惠民政策旨在為實現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充分發揮醫療救助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的基礎性作用。

《方案》規定,對特困供養人員、20世紀60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肇事肇禍的精神障礙患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參保,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進行補貼;對城鄉醫療救助對象中除上述人群外的其餘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脫貧攻堅規劃整合相關資金予以資助,確保將困難群眾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範圍。

《方案》明確,對已明確身份的特困供養人員、60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享受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等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實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傾斜性支付政策。對參加新農合的醫療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醫藥費用由新農合統一按80%的比例報銷後,剩餘政策範圍內自付醫藥費用不設起付線、封頂線,由大病保險按75%的比例賠付。對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由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原基礎上提高10%,剩餘政策範圍內自付醫藥費用不設起付線,由大病保險按80%的比例賠付。同時,對已明確身份的醫療救助對象全面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救助對象出院時只需支付自負醫療費用。醫療救助資金由民政部門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方案》指出,對城鄉醫療救助範圍內患省、市衛生計生部門認定的重大疾病病種的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仍有困難的,按規定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符合救助條件的重大疾病患者產生的個人自付合規住院費用,先按基本住院救助比例予以救助,對超過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額且尚未實施救助的部分,救助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救助限額為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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