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就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答記者問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社會保險 基金 民生 時政 開封網 2017-06-10

目前,我市正在實施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政策保障之後,醫療費用可再次報銷,進一步減輕看病就醫負擔。

據悉,建立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省委、省政府將此項工作列入2017年度十件重點民生實事之首。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困難群眾中的大病患者產生的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醫療保障制度,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補充。這一工作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日,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同志。

記者問: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能享受怎樣的待遇?

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答:凡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按照規定享受三項醫療保險保障。

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以醫療保險;

2.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3.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可享受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記者問:怎樣繳費?

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答:1.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金額為150元(2017年);2.大病保險每人32元/年,省級統籌個人不需繳費;3.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每人60元/年,由各級財政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

記者問:請介紹一下待遇標準和結算方式?

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答:困難群眾患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後,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再次給予報銷。

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即時結算,起付標準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額度不超過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017年度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2017年度城鄉居民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見附表。

14週歲以下(含14週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其他參保居民年度內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第二次及以後住院,起付標準減半。

2.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1)參保患者住院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一起同步實行即時結算。

(2)在省外就醫或省內非即時結報參保患者,憑有效身份證明、轉診證明覆印件和城鄉居民住院補償費用結算票據到戶口所在地保險公司指定的服務網點辦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手續。

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

參保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出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比例分段支付:1.5萬元~5萬元(含5萬元)支付50%;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支付60%;10萬元以上支付70%。

3.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困難群眾住院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一個參保年度內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內(含)的部分,直接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按政策報銷;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險報銷,剩餘部分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按政策報銷。

(1)困難群眾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起付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直接結算。

(2)經批准在暫不具備即時結算條件醫療機構就醫,且醫療費用達到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支付標準的,由困難群眾本人或委託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轉診轉院或異地就醫證明覆印件、城鄉居民住院報銷費用結算票據原件或加蓋原件保存處紅章的複印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或)大病保險信息系統的結算單,以及社會保障卡(參保證/卡)複印件、銀行卡(折)複印件等,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服務窗口辦理報銷手續。

(3)困難群眾住院就醫,符合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支付條件而當年未能及時進行報銷的,原則上應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以前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服務窗口辦理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手續。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起付線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報銷;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報銷;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報銷,不設封頂線。

記者問:請介紹一下醫保服務窗口及聯繫電話?

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答:

開封市醫保中心:23239613;

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開封分公司:22882006

杞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28980101

尉氏縣社會醫療保險中心:22711623

通許縣社會醫療保險中心:24992952

禹王臺區社會醫療保險中心:23386795

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社會醫療保險中心:22688519

祥符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26668533

鼓樓區社會醫療保險中心:23993061

龍亭區社會醫療保險中心:22786299

順河回族區社會醫療保險中心:23389321

服務窗口:開封市民之家四樓社會保障服務大廳,各縣區醫保中心(服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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