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大病不用慌 政府幫——南陽市對困難群眾實施“醫保救助工程”

社會保險 藥品 民生 社會 南陽報業傳媒 2017-06-26

得了大病不用慌 政府幫——南陽市對困難群眾實施“醫保救助工程”

6月22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進一步發揮醫療保險對困難群眾的保障功能,切實解決困難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從7月1日起,我市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大病補充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困難群眾實施“醫保救助工程”。

根據規定,救助對象為具有我市戶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特困人員集中救助供養對象(以下簡稱困難群眾)。困難群眾脫貧後,“醫保救助工程”待遇延續一年,到期後自動終止。

困難群眾門診慢性病(19個病種)患者,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大病補充保險報銷的基礎上,剩餘合規醫療費用按70%給予補助,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元。

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門診(10個病種)患者,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大病補充保險報銷的基礎上,剩餘醫療費用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分別按70%、60%給予補助,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2000元。困難群眾門診重特大疾病醫療補助實行定點管理,原則上不出市,以市、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為主。

困難群眾患病在市內鄉鎮衛生院和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大病補充保險報銷的基礎上,合規自付費用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分別按85%、80%、70%給予補助,不設封頂線。通過以上報銷後,剩餘部分由民政醫療救助按規定進行救助或由慈善機構給予救助。

各定點醫療機構對我市困難群眾實施住院“先診療後付費”服務模式,切實減輕困難群眾墊資壓力和費用負擔。各級醫療機構要有效控制目錄外藥品和診療項目的使用,確保把一級、二級、三級醫院目錄外費用分別控制在2.5%、7%、10%以內。

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曹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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