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孔子殺少正卯合法嗎?

《荀子·宥坐》: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

這個事件歷來成疑,就連孔子門人也不理解。不但與孔子一貫宣講的“仁”相牴觸,是否合情合理?也一直被質疑是否符合當時他的職位權力,也就是說,魯相七日誅殺少正卯,並曝屍三日,是否合法?

孔子誅殺少正卯這事,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

荀子說有這事,韓非子說有這事,實際上都是為了給法家尋找聖人也嚴刑酷法的證據。我們知道荀子名義上是個儒家,實際上是儒家裡面另開一枝創立法家,但是在當時非儒即墨的文化環境下,法家要迅速壯大,利用孔子的名聲和模糊的事情為自己的觀點論證,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荀子如此,韓非子也是如此。

春秋戰國時,孔子殺少正卯合法嗎?

因為時代久遠,很多附會在聖人身上的事情因為聖人形象的不可動搖,變成了“事實”。

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孔子誅殺了少正卯,甚至根本沒有證據證明有少正卯這個人的存在。

按有關的記載,“少正卯”是當時的學問家,是魯國的聞人,甚至後來附會到姓“聞”的是他的後人。少正是官名,卯才是他的名。他和孔子一樣開辦私學,其學術影響遠大於孔子,他講課的時候孔子那邊就沒人了,讓孔子的學校“三盈三虛”。

與這麼一個影響巨大的人物不相稱的是,先秦典籍裡關於少正卯的文字少之又少,孔子三千弟子、七十二賢人,那少正卯的弟子只能比孔子多,有成就的弟子也不會少,但歷史上並沒有關於少正卯弟子活動的任何記載。作為一個教育家,有影響的思想家,少正卯的思想、言論,沒有被諸子百家的任何一家所引用。

少正卯這個人的存在,好像是專門為了被孔子七日而誅存在的。

孔子的儒家之學是以“仁”為中心的,就算他不得已誅殺了少正卯,還能把他的整個學術流派都剿滅?不可能也不現實的事情。

春秋戰國時,孔子殺少正卯合法嗎?

我們退一步講,少正卯真的存在,並且因為講學或者因為“五惡”(孔子給門人講誅殺少正卯的理由)讓孔子下了狠心要除掉,孔子能不能做到?孔子有沒有權利清除他,合不合法?

孔子在魯國當的官有各種說法,司空,大司寇,還有說是“相”。不過我們瞭解史籍的話,就知道,他的官是越當越大,是後人給加封的。最初是“司空”,這個相當於建設部長,“七日而誅少正卯”?開玩笑了吧。後世編書者也覺得不大合理,就加封他為“大司寇”,後來覺得還是不夠,乾脆封“相”,反正已經是孔聖人了,除了僭越王位,多大的官不敢當?

但是附會者忽略了一點,司空、司寇,都是宗法制度下的小官兒,是為以血統為標誌的統治者打工的。而“相”,更不是秦國和秦漢時期的“宰相”,僅僅是“儐相”,打雜而已。春秋時期,還是以血統為主的封建宗主模式,是以宗法制度為主幹的行政管理模式,無論是周王朝還是諸侯王廷,都是以血統為主的合議模式。孔子作為一個布衣,躋身魯國官僚系統,地位和根基未必高,影響力成疑。

而“少正”是鄭國的官職,記錄中魯國並沒有這個官職。就算是有,那麼也是個士大夫,大家都是同事,你咋地就能上來就把人家誅殺?短短七日,要進行合議,取得所有人的同意,沒有明確罪名,痛下殺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這種事情哪怕是到了後來集權王朝,都不現實。

再退一步講,少正卯不是少正,只是姓“少正”,布衣之身辦私學,那更不能殺了,姓“少正”就直接證明了他是世卿之後,哪裡可能說殺就殺?

春秋戰國時,孔子殺少正卯合法嗎?

所以說,孔子殺少正卯根本不合當時的法,甚至是沒有的事。

法家作為儒家衍生支流,既要尊重孔子,又要突出論證自己觀點,所以荀子讓孔子也出來殺個人,以體現聖人也是主張殺伐的。韓非子更是大肆渲染。《孔子家語》在編撰的時候,也在眾口鑠金中加入了這些雜言。

《史記》的記述原則是必須有文獻參考,而司馬遷的文字與《孔子家語》接近,雖不能說司馬遷就是採用《孔子家語》的文獻,至少說明與《孔子家語》同源。他很可能借鑑參考的本身就已經是偽文獻了。一旦入了《史記》,便基本“坐實”,而漢儒以後的儒家,更是喜歡儒家聖人手握生殺大權的故事,把這事作為正能量來宣傳。比如《淮南子》:“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之邪塞;子產誅鄧析而鄭國之奸禁。”

這就是殺得好,該殺。至於殺沒殺過,都不重要了。

春秋戰國時,孔子殺少正卯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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