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費潛規則由暗轉明!山東永馳商務奔馳等4S店還在強制“捆綁出售”車險

金融服務費潛規則由暗轉明!山東永馳商務奔馳等4S店還在強制“捆綁出售”車險

經濟導報記者 王雅潔 “維權車主‘金融服務費’獲全額退款,我要退費該找誰呢?”西安奔

“維權車主‘金融服務費’獲全額退款,我要退費該找誰呢?”西安奔馳維權事件雖已和解,但目前眾多分期貸款購車的消費者被引發“共鳴”。

日前經濟導報記者暗訪發現,繳納金融服務費、且在店內購買車險這一分期貸款購車的“後遺症”依舊個別存在,分期購車捆綁消費的“潛規則”已由暗轉明。

其中,山東永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山東永馳商務奔馳”)、德州匯眾汽車銷售公司(下稱“德州匯眾汽車”)兩家汽車銷售商,仍存在“必須繳納金融服務費和購買首年車險”問題。淄博世紀嘉園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淄博世紀嘉園汽車”)也存在“捆綁”保險的違規銷售行為。

經濟導報記者在對山東省相關職能部門的採訪過程中瞭解到,汽車自身質量問題、購車被強制消費、金融機構的收費標準,是分屬不同部門管轄的。不過,這些部門也反映,由於相關規定不明確,職能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難題。

而在法律界人士看來,西安奔馳維權事件的和解結果還遠遠不夠,個案的處理應作為制度建設的修訂樣本。

全款提車得等一個月

“五一”假期前夕,濟南汽車市場正值“小陽春”。在經歷了週末的車展後,4月18日下午,經濟導報記者在濟南之星奔馳(全稱“濟南之星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山東永馳商務奔馳等4S店內看到,仍不斷有消費者前來諮詢購車,似乎並沒有受到西安奔馳維權事件的影響。

“這款奔馳商務是廠家主推的可辦理分期貸款的‘金融車型’。服務費肯定是有的,因為雖然客戶選擇貸款,但公司是需要墊款的。”山東永馳商務奔馳工作人員介紹,“因為是‘金融車型’,第一年保險也需要在這裡買。全款也可以,就是提車慢,得等一個月吧。”

面對經濟導報記者的諮詢,濟南另外兩家奔馳4S店濟南之星奔馳和濟南廣匯奔馳(全稱“濟南廣匯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皆表示,按照相關要求,現在貸款買車,除利息外不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其他費用。保險的話,建議在4S店內購買,但不強求。

不過,據濟南市民王融向經濟導報記者反映,其於2018年11月在濟南廣匯奔馳分期貸款購車時,曾在該4S店樓上的“奔馳金融”繳納過貸款手續費(即金融服務費),第一年的車險也被強制在店內購買。

手續費是不收了

保險還得在店裡買

經濟導報記者調查發現,除濟南外,德州等地個別汽車經銷商同樣也存在收取貸款手續費以及強制購買保險等違規行為。

德州市民劉洋回憶,今年2月春節假期還未結束,她在位於德州市大學西路的德州匯眾汽車購買了一輛“高爾夫7 1.4T”型號的大眾品牌汽車。選擇“大眾金融”分期付款的她,在交費時才被工作人員告知,須繳納6000元的服務費,另須在店內購買7000餘元的車險。

“車險費用中,5000元是第一年的保費,2580元是防盜搶配件費用。”劉洋告訴經濟導報記者。

“跟之前一樣,分期貸款購車政策沒有變化,貸款手續費還是得交。”4月19日,面對經濟導報記者的諮詢,德州匯眾汽車的工作人員回覆稱,車險第一年是要在4S店內購買的,第二年的車險,消費者可比較後自行選擇。

青島市民王建峰的異地購車遭遇,則更為糟心。去年1月,他選擇在價格較低的淄博世紀嘉園汽車分期貸款購買了一輛雪弗蘭SUV後,被迫為防盜搶配件(4800元)、三年車險聯保押金(約3000元)、4S店介紹的異地落戶中介費(700元)“埋了單”。

“除了貸款手續費是銷售人員在演示分期時曾標明的,其餘費用等都是在繳納首付後才被告知的。”王建峰告訴經濟導報記者,交了首付款後,他與該4S店交涉數月未果,最終只能按照對方的“霸王條款”來做。期間他也撥打了淄博12345以及當地工商部門的電話,但職能部門均未出面受理。

那麼,現在淄博世紀嘉園汽車的購車條件如何呢?

經濟導報記者撥打了該4S店的銷售電話,其銷售人員表示,“在奔馳車事件後,目前貸款手續費按要求是不允許收的,具體需要到店諮詢。不過,如果選擇分期貸款購車,車險是必須在店裡買的,且車險購買期限要覆蓋貸款期限。比如你貸兩年,車險也得買兩年。”

對於防盜搶配件的加裝,該銷售人員向經濟導報記者極力推薦且表示“降價了”,但並未明確是否為必選項。

中間手續費肯定不是銀行收的

奔馳維權事件之後,除上述經濟導報記者暗訪的山東永馳奔馳商務、德州匯眾汽車仍存在須繳納金融服務費現象外,山東的大部分汽車4S店對這一費用表示不收取。然而,必須在店內購買車險仍是普遍存在的一項“頑疾”。

據山東車主反映,此前消費者在對寶馬、奔馳、奧迪、大眾、雪弗蘭等品牌進行分期貸款購車時,所需繳納的金融服務費一般佔到貸款額度的3%左右;而個別經銷商對車險相關的聯保押金,一般收取2000到3000元不等,若第二年不選擇在4S店購買保險,則概不退還押金,此外還有數千元不等的配件費用。

“金融服務費並非法律所明確禁止,即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行為本身並不違法。”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但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不能強迫消費者選擇支付方式,全款還是貸款,消費者有選擇權。

其二,收取多少金融服務費,應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若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繳納了金融服務費,則4S店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查證屬實,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對此進行處罰,一般是警告,或者罰款。

“雖然商家通常宣稱‘分期購車0利息’,但0利息不代表0手續費,這是業界皆知的潛規則。”齊魯銀行的一位個貸部門經理告訴經濟導報記者,可以肯定的是,類似金融服務費的中間手續費一定不是銀行收取的,因為銀行沒有名目入賬。

在接受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山東銀保監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明確表態,“在消費者購車過程中,銀行機構如果存在收取貸款服務費(即金融服務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山東銀保監局將依法進行查處,歡迎消費者提供投訴線索。”

那麼,類似於山東消費者反映的“大眾金融”“上海通用金融”等收取金融服務費的情況,又該找誰投訴呢?

山東銀保監局方面表示,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銀保監會一直採取屬地管理原則。消費者若對汽車金融公司收取中間費一事存疑,可先確認該汽車金融公司的註冊地,再向所屬監管機構進行投訴。

消費者沒有充分知情

事實上,強制消費者上保險也並非保險機構所為,而是4S店的“霸王條款”。那麼,對於4S店的這種行為,消費者又該找誰投訴呢?

市場監管部門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汽車質量問題在其職能權責內,汽車銷售行為的約束則不在其管轄範圍內。

經濟導報記者留意到,陝西省市場監管局已對媒體誤傳的“退金融服務費不限時間、不限品牌”聲明稱,沒有下發相關退費通知,且需等待有關部門調查結果。

“商務部2017年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裡有明確規定,不允許車企在銷售過程中主動指定或者是強迫消費者選擇相關的金融服務。”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表示,問題的主要癥結出在了消費者沒有充分知情。

而此前消費者在分期貸款購車時遇到的繳納金融服務費、配件加裝費,以及在4S店的保險駐點機構購買保險的這些“必須”行為,恰恰是汽車經銷商在推薦辦理分期貸款時隱去的重要信息。

日前,陝西省商務廳市場體系建設處發佈通知,將於2019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在全省開展一次對照《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逐條逐項的現場檢查及抽查,主要針對轄區內汽車供應商、經銷商的銷售行為、銷售市場秩序和監督管理情況。

對於山東車主提出的購車過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問題,4月17日下午,經濟導報記者已向山東省商務廳反映,截至目前暫未收到該廳相關部門回覆。

經濟導報記者另從其他渠道獲悉,4月19日,山東省商務廳已赴山東省汽車流通協會開展專項調研,並將問題梳理上報商務部,商務部正在研究出臺相應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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