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爽快投入14萬買婚房,分手後她卻用了12年去維權'

瓊海 海南 購房 海拔資訊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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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符雄助 通訊員 陳海霞)9月12日,在海南一中院的指導下,瓊海法院對一起債權糾紛案件進行強制執行。由於事前準備充分,僅用一個小時就執行完畢,房屋當場交付買受人。誰能想到,這一條維權路,她走了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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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符雄助 通訊員 陳海霞)9月12日,在海南一中院的指導下,瓊海法院對一起債權糾紛案件進行強制執行。由於事前準備充分,僅用一個小時就執行完畢,房屋當場交付買受人。誰能想到,這一條維權路,她走了12年。

當初爽快投入14萬買婚房,分手後她卻用了12年去維權

2007年,樑某蓮與王某戀愛期間協商以兩人名義在海南省瓊海市嘉積鎮黑石橡樹灣購買房屋,以便結婚居住。2008年3月,原告樑某蓮委託其妹妹將14萬元轉匯給被告王某,王某以其個人名義與海南黑石置業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合同。後因兩人感情不和,未能結婚,樑某蓮要求王某返還14萬元。但被告未予以退還,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王某返還樑某蓮14萬元,王某不服判決,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省一中院審理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因王某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樑某蓮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法院依法查封王某在海南省瓊海市嘉積鎮黑石橡樹灣購買的房屋。執行過程中,申請人李某武以申請執行人樑某蓮將本案全部債權轉讓給其為由向法院申請變更為本案的申請執行人。法院依法重新評估、拍賣被執行人王某上述房屋,買受人郭某以56.9萬元的最高價競得。

該房屋現已無人居住,為維護司法權威,保障買受人的合法權益,瓊海法院決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為保障騰退房屋的順利進行,瓊海法院執行局召開會議,針對房屋狀況及騰退存在風險制定了執行方案,確保執行工作順利完成。9月12日上午9點半,執行幹警及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對搬遷物品進行逐一登記、核對,並對騰退工作全程錄像,同時邀請市人大、市政協、市檢察院、城北派出所、中原派出所、龍利坡居委會等單位人員監督此次執行。整個過程分工有序、規範合法。經過一個小時的緊張工作,房裡的物品被清騰完畢並順利交付給買受人。

本次強制執行行動充分展現了法院執行的行動力和威懾力,有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和買受人的合法權益。下一步,瓊海法院將依法採取各種強制措施,打擊規避、抗拒執行行為,提高執行效率,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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