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的“七宗罪”

清朝 慈禧 中國近代史 中國歷史 老王歷史匯 2017-03-29

慈禧(1835年11月29日—1908年11月15日)即孝欽顯皇后,葉赫那拉氏,她是咸豐帝的妃嬪,同治帝的生母。慈禧做為清朝晚期的實際統治者,統治長達47年之久,將大清王朝推向滅亡,也開啟了近代中國的屈辱史。

一、垂簾聽政,獨斷專權

咸豐帝死後,皇子載淳即位,定年號“祺祥”。葉赫那拉氏與皇后鈕祜祿氏並尊為皇太后。咸豐皇帝臨終前將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景壽、協肅順、穆蔭、匡源、杜翰、焦佑瀛八人任命為贊襄政務王大臣,輔佐同治帝處理政務。慈禧擁有強烈的權利慾望,為了大權在握,她聯合恭親王奕訢,發動辛酉政變,逮捕了顧命八大臣,並判處怡親王載垣和鄭親王端華自裁,肅順斬立決,其他人革職。1861年12月2日,慈禧改年號“同治”,開啟了她長達47年的垂簾聽政。

慈禧的“七宗罪”

二、破壞戊戌變法

戊戌變法,又稱百日維新,是以康有為、梁啟超為首的中國知識分子,效仿日本明治維新,企圖通過學習西方的先進技術,發展工業、農業和商業,讓中國和日本一樣走向富強。但是改革必然損害舊有利益集團,以慈禧為首的頑固派開始強烈反對變法,並於1898年9月21日慈發動戊戌政變,僅僅持續103天的變法失敗。梁啟超和康有為分別逃亡法國、日本,光緒帝被囚至中南海瀛臺。

慈禧的“七宗罪”

光緒帝

三、殺害戊戌六君子

戊戌變法失敗後,慈禧逮捕了譚嗣同、康廣仁、林旭、楊深秀、楊銳、劉光第,並將其殺害,史稱戊戌六君子。譚嗣同在變法失敗後本可以逃走,但是他決定為變法流血,並對勸他離開的人說:“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而成,今日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請自嗣同始。"譚嗣同在獄中寫下了《絕命詩》

望門投止思張儉,忍死須臾待杜根。

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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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六君子

四、簽訂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慈禧掌權的47年中,同西方獵槍簽訂了許多喪權辱國的條約,包括《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中法新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等,使中國割讓大量土地和鉅額賠款,加劇了中國的衰落。

五、殺死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殉職的記者

1903年,沈藎經過多方努力,通過政務處大臣王文韶之子搞到了《中俄密約》草稿的原文。沈藎迅速將《中俄密約》草稿寄給了天津英文版的《新聞西報》。《新聞西報》收到後當即原文刊登。隨後,國內外各大新聞媒體紛紛轉載,日本新聞界還專門為此出了一期號外。《中俄密約》的內容公之於眾後,國內外輿論一片譁然。全國人民群情激憤,紛紛斥責清政府的賣國行徑,進一步促進了全國範圍內革命運動的深入開展,清政府則陷入了非常難堪的狼狽境地。在國內外強大輿論的壓力下,清政府不得不放棄簽訂《中俄密約》的計劃。慈禧惱羞成怒,查找原因,逮捕了沈藎並將其杖刑而死。

《泰晤士報》駐華記者莫理循把慈禧叫做“那個該殺的凶惡老婦人”。在沈藎送給他的照片背面寫下:“沈克誠,杖斃,1903年7月31日,星期五”。

慈禧的“七宗罪”

六、生活糜爛,驕奢淫逸

慈禧過六十大壽花銷高達一千萬兩白銀,其中置辦首飾花費黃金一萬兩,白銀三十八萬兩,置辦衣服花掉黃金二十三萬兩,各種景觀設置又花掉白銀二百多萬兩等等。

慈禧生前驕奢,死後更是揮霍。死後的慈禧頭戴鳳冠,脖戴三掛朝珠,嘴含夜明珠,身穿金絲禮服,冠上有大如雞蛋的珍珠,這僅僅是慈禧隨葬品的冰山一角。

慈禧的“七宗罪”

慈禧陵墓

七、最大的錯誤就是沒有治國之才,卻有治國之權。

如果慈禧安心做她的皇太后,不會有人把晚清的腐朽算在她的身上,也不會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但是她的權利慾望太強,架空皇帝、垂簾聽政,而又沒有治國之才!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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