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釧到晴雯,怎一個“攆”字了得

從金釧到晴雯,怎一個“攆”字了得

作者

雲象一裳

閆紅在《丫鬟為何最怕被攆出去:論賈氏企業的薪酬與機遇》一文中寫道:

《紅樓夢》裡主子懲罰奴才最狠的一招就是攆她出去......所謂攆出去也就是放還回家,終止地主階級對她們的剝削,還她們自由,這樣的大好事,為何竟成丫鬟們的命門所在?......而那些被攆出去的丫鬟,也無不尋死覓活,如同失業下崗,且無再就業的機會。

林梅朵在《登高跌重不敢行》(“紅樓夢學刊”公眾號,2019年4月21日)一文中也寫道:

“金釧只看見了賈府的軒昂威武,看到首席丫鬟的地位讓人豔羨,從沒想到要過自己的日子。”

這都是從當下的社會意識出發,以功利的角度來解說《紅樓夢》,忽略了人物所處的時代和作品所想要表達的思想內涵。

《紅樓夢》中丫頭因被逐而致死的例子僅有金釧和晴雯(前八十回)。

從金釧到晴雯,怎一個“攆”字了得

金釧的被逐,是因為說“錯”了話:

“有你的只是有你的”,“你往東小院子拿環哥兒和彩雲去”(第三十回)

晴雯的被逐,是因為長“錯”了貌:

“妖妖趫趫”、“輕狂樣子”、“浪樣兒”、“妖精似的東西”(第七十四回)

在道統的王夫人心裡,為了保證賈寶玉的性認識不被喚醒,大丫環們“說錯”與“長錯”,都是罪孽。

就如閆紅所說,賈府裡懲罰奴才最狠的一招就是“攆出去”。

這一招既如王熙鳳治家之苛,也不肯輕易施行。

第七回中焦大當眾罵出“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這樣“沒天日”的話來,王熙鳳也不過是要“打發他遠遠的莊子上去就完了”——雖是因焦大對先人有功,但畢竟未攆出;

第四十四回鳳姐生日,賈鏈趁機偷腥,望風的兩個小丫頭雖被鳳姐打罵,也未見逐出;

第四十五回周瑞兒子因在鳳姐生日那天“先醉了”,“坐著罵人”,又失手“撒了一院子饅首”,反“罵了彩明好一頓”,簡直“無法無天”,鳳姐本想攆出,在周瑞家的求情和賴嬤嬤的“評理”下,也就只“打他四十棍”,仍舊留著——可見攆出去的懲罰性質是要比打板子還要重的多的。

除釧、晴被逐外,文中兩起被逐案都是因犯了“盜”罪而起:第五十二回墜兒偷金,被晴雯攆出,——之前有個良兒偷玉,應也是被逐出。

至於第八回的寶玉之慾攆他乳母,第三十一回的攆晴雯,則都是小孩子的胡鬧。

而因“楓露茶”而去的茜雪,在第八回並未寫明是被寶玉所逐,當時的寶玉只是“立刻便要去回賈母攆他乳母”。

第十九回李嬤嬤說“打量上次為茶攆茜雪的事”,第四十六回鴛鴦說“去了的茜雪”——似是茜雪之出其主動性更多,李嬤嬤只是臆定。

可見,在君臣主僕有人身依附關係的皇權社會,主對僕的人身權利雖尚未到君臣那樣“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地步,但主子對犯錯的奴僕施行扙打與攆逐、甚至買賣、轉讓都是可以的。

第七十四回抄檢大觀園,惜春攆入畫:

“快帶了他去,或打、或殺、或賣。”

實是無情至極。

但文中也只是寫尤氏吩咐“叫人將入畫帶了過去”,也並未言及被逐——對下人施以“攆出去”的這種“極刑”是輕易不用的。

金釧與晴雯的被逐,是因為在王夫人的眼中,二人都涉“風化”問題。

從金釧到晴雯,怎一個“攆”字了得

中國向是恥於談“性”的民族,在近代方始有改觀。

千年以來,國人的意識中“性”是下流骯髒的東西。

面對著“我從哪裡來”這個最無法迴避的事實,孔聖人不得已嘟囔了一句“食色性也”,然後象“不語怪力亂神”一樣緘默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先秦時的先人們未受教化汙染,“思無邪”的眼睛裡尚能看到兩性之美。

經過後世道學家的演繹,到了漢代《毛詩序》裡,便僵化地注以“后妃之德”:

“歷來講《周南》最大的錯誤就是將其中說到女性皆歸之後妃,凡說到男性皆歸之文王。”(《顧隨講詩經》)

聖人既不言兩性之事,男女之別便漸漸演化到“不雜坐”、“不親授”的地步了(《禮記.曲禮》)。

林黛玉初進賈府,王夫人從這個具足女性美的女孩子身上嗅到了危險,警告她“以後不用睬他(賈寶玉)”、不要“沾惹”他。

而林黛玉則不卑不亢地回以:

“我來了,自然和姊妹同處,兄弟們自是別院另室的,豈得去沾惹之理。”(第三回)

賈寶玉之有機會和女孩子們耳鬢廝磨,只因為尚在年幼的原因。

即便如此,在更為嚴苛的皇家規範面前,如元春省親時,寶玉也是“無諭,外男不敢擅入”(第十八回)的。

賈府日常家宴,男客女客截然分開。

第四十二回王太醫進賈府給賈母看病,看見“碧紗廚後隱隱約約有許多穿紅著綠戴寶簪珠的人”,“便不敢抬頭”。

清虛觀打蘸,姑娘們下車時,“眾婆娘媳婦圍遮的風雨不透”。

第二十五回,被馬道婆施了魔法的鳳、寶二人性命攸關之時,驚動了賈府上下男女人等一起湧入大觀園看視,混亂中薛蟠尚記掛著恐妹妹寶釵“被人瞧見”。

從金釧到晴雯,怎一個“攆”字了得

在上千年的“禮治”社會中,男女之大防如是。

而在詩禮大族中,“禮”的規範尤被重視。

當然,在實際生活中,卻已是“禮崩樂壞”了,現實中的“髒唐臭漢”,小說中賈珍等的糜爛生活都是如此——“禮”統其實是在某些方面只剩下一個虛名罷了。

而漢儒、宋儒、以至明清的“禮”治是否是先秦之前的“聖人”之“禮”本就很可疑。

所以作者借寶玉之口說出:

“除四書外,杜撰的甚多。”(第三回)

又說:

“除明明德外無書,都是前人自己不能解聖人之書,便另出己意,混編纂出來的話。”(第十九回)

諸如後人對“存天理,滅人慾”的理解,難道不就是“混編纂出來的”?

《禮記.樂記》載“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慾”,這裡的“窮人慾”是指人的貪慾過度膨脹,以至違背自然規律,喪失理性。

而縱觀整個“禮”治時代,是不是走到了解讀的另一極端?

男女要“不雜坐,不同椸,不同巾櫛,不親授......叔嫂不通問......姑姊妹女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禮記.曲禮》)

這些在今天看來無比荒唐的言論,曾被著“禮教”的外衣,打著“聖人言”的幌子,形成千年以來國民的整體意識形態。

釧、晴被逐,就是在這樣“禁慾”的“禮教”背景下。

金釧的話和晴雯的貌,本身並沒有什麼錯,放在今天簡直不是事。

在“談性色變”的傳統中,她們甚至連“談性”都算不上,就引發了王夫人的性聯想。——

魯迅所謂“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是也(《而已集.小雜感》)。

在王夫人這對涉“性”的恐懼中,美變成了醜,而金釧和晴雯,便淪為“勿聽”、“勿視”的犧牲品。

從金釧到晴雯,怎一個“攆”字了得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王夫人雖對賈寶玉防“性”如防虎,意在打造一個無“性”的真空環境,但她冤死了兩個無辜清白女孩,但她卻被真象矇蔽,親手冊立了早就與賈寶玉有染的花襲人為“預備”姨娘。

作者以辛辣之筆向我們展示了真假美醜的轉換:

“小娼婦”(第三十回,“下作小娼婦”)、“狐狸精”其實是無辜的,衛道者(花襲人)才是苟且者。在這裡,真與美被毀滅,假與醜得以留存——“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打碎給人看。”(魯迅《再論雷鋒塔的倒掉》)

那麼,被以“風化”為由攆逐的釧、晴二人,被“終止地主階級對她們的剝削”,有了“自由”,為何“卻只看見了賈府的軒昂威武,從沒想到要過自己的日子”?

她們的尋死覓活,是因為再難找到象賈府這樣有極好的“薪酬與機遇”的“好單位”嗎?

“首席丫鬟的地位讓人豔羨”,或者是因為她們認為即便再回來,也要因為年齡的問題,要“從優雅的前臺小姐變成灰撲撲的勤雜工,資歷機會俱不如人,這輩子可不就作廢了”?(見篇首兩文)

這個想法,襲人或者有之;然加之為釧、晴致死的原因,則未免膚淺。

金釧之出,“含羞忍辱”——

“我跟了太太十來年,這會子攆出去,奴才這還見人不見了呢。”(第三十回)

賈環向賈政獻讒,誣告寶玉對金釧“強姦未遂”(第三十三回)。

凡事情都要有一個原因。

“跟了太太十來年”的金釧,該怎樣對人解釋突然被逐的原因?在那樣一個女子“名節”大過性命的時代?

被逐的晴雯,不服的是“並沒有私情蜜意”勾引寶玉:

“如何一口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

即便是她的姑舅嫂子,也自承一見了“我們姑娘下來”時:

“也料定你們素日偷雞摸狗的。”(第七十七回)

“姑舅嫂子”尚有澄清的機會,對外界呢?

在那樣一個時代,那樣一個家族,犯了“作風”問題的未婚女性,其實已在死路上了。

從金釧到晴雯,怎一個“攆”字了得

《今古奇觀·陳御史巧勘金釵鈿》中講了一個悲慘的故事:

江西贛州府石城縣有個魯廉憲,與同縣顧僉事累世通家,魯家一子名學曾;顧家一女名阿秀,兩下面約為婚。

後因廉憲病亡,魯學曾陷入窮困,衣食不周,顧僉事便有悔婚之意。

無奈其女不從,顧母便出計讓學曾偷偷到顧府,意欲私贈錢物助其娶親。

不想學曾窮酸,向其表哥借體面出門衣帽,耽擱時間又走漏消息,被其表哥趁夜冒充,騙取財物並誘姦了阿秀。

第二日學曾到顧府,真想大白,不堪”失節”之辱的阿秀自縊而死。

在某一個時期,女子“失節”問題,是大過性命的。

“男女不以禮交謂之淫”(《廣義》),即便這問題是由男人引起,承擔後果的也唯有女性——看看二尤之死。

“貞節”是隻打在女性身上的標籤,一旦失去,便是死罪。

《紅樓夢》中對奴僕“攆出去”的懲罰接近“極刑”,真正被施以這種懲罰的良、墜、釧、晴、司棋、芳官等,良、墜涉盜,餘者皆涉“淫”。——所謂“誨盜誨淫”。

出了“作風”問題的釧、晴二人,在社會上已沒了立足之境,就象司棋一樣,人生已走到了“死棋”。

同樣是被“攆”,只有涉“淫”(風化)的女孩子們死的死,出家的出家。

魯迅在《狂人日記》中寫道: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來,滿本上都寫著兩個字“吃人"。

《紅樓夢》通過對釧、晴、司棋、二尤之死的描寫,鞭撻了這一吃人的“禮教”,為“千紅一哭”。

而對於“家生子”金釧和自小便被賈母收留的睛雯,賈府對她們來說與其說是一個“好單位”,不如說更象一個家,——紫娟試玉的原因之一,就是“閤家在這裡”,不想“棄了本家”(第五十七回)。

第六十二回,眾人議生日,連“家生子”都不是的襲人竟然說黛玉“不是咱家的人”——一個丫頭在賈府的存在感要大於這家的親戚。

失了“工作”,失了“家”,最重要是失了“名節”的金釧、晴雯、司棋等,出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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