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家的車,除了賠修車錢,還得賠租車錢!

汽車租賃 交通 法律 轎車 每日交通集錦 2017-06-18

我們知道,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一方需要承擔對方的醫療、救援、維修等一系列補救費用。其實除此之外,如果無責任方因車輛維修耽誤了正常的使用,甚至還可以請求維修期間租車的錢。

撞了人家的車,除了賠修車錢,還得賠租車錢!

2008年蘇州發生過這樣一起事故:被告人袁某,由於在禁止掉頭處掉頭,與某休閒用品公司的一輛奧迪轎車相撞,經交警認定,袁某全責。事故發生後,該公司將車送至4S店維修,由於該車為進口新款車,國內當時缺乏配件,須從德國訂購,預計需要半年時間。由於該休閒用品公司日常經營需要接待客戶,只好從汽車租賃公司臨時租用車輛,租賃合同中約定月租金為15000元,實際共租用了7個月。

蘇州市平江區人民法院經過評估後,判決袁某支付某公司維修費用345000元,及3個半月的租車費42000元,共計387000元。袁某不服,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租車費用不應由自己承擔。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因維修時間較長,受害人在車輛受損害另行租賃符合常理,且符合該公司商務場合的使用利益,故租賃車輛的費用應當作為交通事故的財產損害範圍,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個案件聽起來,賠完修車錢之後還要賠租車的錢,似乎很不公平。我們把車換成人,如果因事故致人受傷,那麼除了醫療費之外肯定還要賠償誤工費,這樣就比較容易理解了:車輛維修期間所花費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費用就相當於誤工費而已。

這下你知道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後果有多嚴重了吧!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