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口吞下了寫給朋友的3萬元借條,還當著法官的面!

普安 貴州 刑法 貴陽 黔西南 貴州長安網 2019-06-15

為了試圖抵賴不還錢,貴州省普安縣一男子在庭前調解時,竟然一口將法庭出示的借款證據吃了,吃了……

6月12日,貴州省黔西南州普安縣人民法院興中人民法庭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發生了這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

他一口吞下了寫給朋友的3萬元借條,還當著法官的面!

據瞭解,2018年5月 ,被告楊某向朋友楊某某借款了30000元,雙方約定2018年10月8日返還。而在借款到期後,被告楊某未按約定返還楊某某借款,經楊某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將楊某訴至普安縣人民法院。

當天,被告楊某為了毀滅證據,先是在興中法庭主持的庭前調解時,提出要求查看借條原件。而在楊某拿到工作人員遞來的借條原件後,一瞬間,他竟然迅速撕毀借條並一口吞了下去。

他一口吞下了寫給朋友的3萬元借條,還當著法官的面!

楊某原以為這樣毀了證據就可以不還錢,哪知調節室內的監控把其從頭至尾的一舉一動全程錄了下來。

現場,庭前調解的法官見其態度十分惡劣。該案承辦法官立即告知楊某,剛才的行為已嚴重妨礙了民事訴訟,擾亂了法庭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他一口吞下了寫給朋友的3萬元借條,還當著法官的面!

隨後,在法院主審法官的訓誡和批評教育下,楊某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並寫下了具結悔過書。

最終,在法庭的主持調解下,楊某某和被告楊某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楊某分兩次限期向原告楊某某償還借款,共計35000元。

來源:貴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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