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一戶多宅”違法?實際上在四種情況下是合法的

農村 不完美媽媽 跳槽那些事兒 農權律師事務所 2019-07-10
農村宅基地“一戶多宅”違法?實際上在四種情況下是合法的


一戶一宅”和“一戶多宅”,很多年輕的城市居民對著兩種說法可能沒有很關注,但是居住農村的朋友卻常常聽到一戶一宅”和“一戶多宅”這兩個名詞。尤其是在全國範圍內開始推行土地確權的進程中。簡單來說,我國的土地確權的基本原則為“一戶一宅”,即一戶一戶口,只能有一處宅基地。所以,有人就說:如果哪個家庭出現了“一戶多宅”這樣的情況,那是完全不能被承認的。

確實,在“一戶一宅”的土地確權的大政策,但是這並不是說所有的“一戶多宅”都屬於違規。實際上,在土地確權的過程中還存在著合法的“一戶多宅”,對於這樣的情況,土地確權也是可以得到保證的。

以下對四種合法的情況進行簡單的介紹:

第一種,每一戶的宅基地的面積總和小於確權標準面積的

這種條件是說:如果一戶人家擁有多處房屋,但是這幾處房屋的面積總和如果小於確權的面積標準的話,這樣的一戶擁有多處宅基地的情況就是合法的,這幾處宅基地可以被認為是一處宅基地,從而得到確權。

第二種,有關部門自身工作問題而導致的

有的“一戶多宅”的情況是由於管理部門的工作時銜接工作做得不到位,國家已經出臺的意見指示,對於這一類的“一戶多宅”要進行合法保護,不能說管理部門自己出了問題,反過頭來還要老百姓為他們買單,這是萬萬不行的。

舉個例子就是,有的農村戶口的孩子,出於求學等原因把戶口從本地遷出,後來又想遷回來。這個時候,有關部門工作銜接不好,造成了一個戶口的多處房屋的事實。由於有關部門直接工作原因失誤造成的一戶多宅就可以被合法確權。

第三種,由於父輩離開造成的

在我國,宅基地不同於一般的房屋,是不能夠被有效繼承的,但是農房的繼承是被保護的。因此,如果是由於父輩離世,子輩接手而造成子輩的“一戶多宅”,這樣的情況下孩子的幾處房屋也都是可以得到確權的。

第四種,由於宅基地的交易形成的

在農村,合法的進行宅基地的交易,是合法的。孩子如果要成家,很難能夠申請到宅基地審批,這時候大家就會選擇宅基地的私下交易。這樣的情況下,沒有分戶的話,就形成了上文提到的“一戶多宅”的事實。這個時候,只要儘快分戶,一般來說,宅基地的分戶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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