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1263戶人家注意,國家給每戶2萬多元做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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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脫貧攻堅工作部署,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關於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開發〔2019〕1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進一步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83號)和《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關於加快推進2019-2020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19〕11號)有關要求,現就加快推進2019-2020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脫貧攻堅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充分認識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對於實現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總體目標中貧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的重要作用,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如期實現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標。

二、明確4類重點對象改造任務

按照省、市脫貧攻堅、“三深化三提升”活動以及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部署,把建檔立卡貧困戶擺在突出位置,加快推進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以下簡稱“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將各縣(市)現有4類重點對象危房存量1263戶全部納入2019-2020年度改造計劃(任務見附件1),2019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並將補助資金髮放到戶,為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提供堅強支撐。

三、落實對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補助政策

省以上補助資金,對各縣(市)納入2019-2020年度改造計劃的4類重點對象補助標準為:鹽山、海興、南皮、孟村、吳橋、東光、獻縣七個貧困縣(含貧困退出縣),新建每戶平均補助2.3萬元,修繕加固每戶平均補助0.8萬元;其他縣(市),新建每戶平均補助2萬元,修繕加固每戶平均補助0.6萬元。

對非省財政直管縣(市)滄縣、黃驊,市級補助資金每戶平均補助500元。

在市以上補助資金的基礎上,縣(市)要落實投入責任,加大支持力度,進一步減輕貧困群眾負擔。各縣(市)要統籌各級補助資金,以及整合相關資金,根據新建、修繕加固農房的具體情況以及農戶經濟貧困程度等因素,確定當地分類分檔次具體補助標準。對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極弱的特困農戶,要制定兜底解決基本安全住房的具體辦法,通過控制面積、因地制宜推廣適宜改造方式和技術等方式,做到政策託底,切實保障特困農戶的基本住房安全。

四、精準確定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戶

各縣(市)要認真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房屋危險等級鑑定“回頭看”,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依據扶貧、民政、殘聯提供的現有4類重點對象名單,逐戶開展房屋危險等級鑑定,確保4類重點對象住房鑑定全覆蓋。採取掛牌等形式,逐戶標明房屋危險性等級、鑑定時間及鑑定單位等信息。縣(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扶貧、民政和殘聯等部門的工作協調聯動,夯實基礎工作,精準確定改造對象。

各縣(市)要在建立4類重點對象危房戶臺賬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列入2019-2020年度改造計劃的補助對象身份信息、住房狀況進行復核,做到改造對象身份信息準確無誤、住房狀況鑑定結果科學準確。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複核以縣級扶貧部門認定為準,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複核以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為準,貧困殘疾人家庭身份複核以縣級殘聯會同扶貧或民政部門認定為準,房屋危險性複核以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複核為準。

五、確保改造質量及退出戶“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嚴格農村危房改造標準。貧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對於現居住在C級、D級危房的貧困戶等重點對象,通過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證其不住危房。要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印發的《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相關規定,堅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設標準,引導農戶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農戶經濟負擔。

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消除不安全隱患,落實抗震安全要求,保證改造後農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齊全。各縣(市)可根據當地的民族風俗、氣候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細化建設標準,要注重滿足節能保溫要求,因地制宜選擇適宜的改造方式和技術。

(二)強化質量安全檢查和竣工驗收管理。堅持農戶自建為主的建設方式,對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農戶可採用統建方式。農村危房改造採用自建方式的,農戶和施工隊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採用統建方式的,建設主體和建設單位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各縣(市)要制定政策和技術要求明白卡,免費發放給危房改造戶;開展建築工匠培訓、施工現場巡查、指導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後,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指導建設方進行竣工驗收並提交建房備案書,確保改造各項要求的落實。

(三)規範脫貧退出戶“住房安全有保障”管理工作。建檔立卡貧困戶退出時,其住房在選址、基礎、主體結構、抗震構造措施、建築材料等方面應滿足質量安全要求。要指導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當地扶貧部門提供的擬退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逐戶組織住房安全性評價,對住房安全的,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確保不發生錯退問題。住房安全有保障證明材料,應及時進行歸檔。

六、規範管理工作

(一)實施精準檔案管理。各縣(市)要落實“一戶一檔”要求,逐戶建立檔案,按要求填寫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並將4類重點對象身份證明文件和房屋危險等級評定結果等材料存檔。實行一村一彙總、一鎮(鄉)一臺賬的管理制度,在建立並保存紙質檔案的基礎上,將檔案信息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形成電子檔案。危房改造完成後,應及時將工程實施、補助資金髮放、竣工驗收等材料存入農戶檔案,相關信息錄入危房改造檔案系統後完成銷檔。對危房改造臺賬及信息系統內的4類重點對象危房戶,改造一戶、銷檔一戶,確保列入改造計劃的全部實施改造。

(二)加強補助資金監管。嚴格執行《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16〕216號),規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防止擠佔挪用和截留滯留等問題發生。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支付給農戶的資金,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按比例足額支付到農戶的“一卡通”賬戶。支付時間不應晚於竣工驗收後30日。

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效益。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的內容(附件2),切實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對於縣(市)因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動態變化、改造方式變更以及由於取消資格收回補助資金等因素出現的省級以上補助資金結餘的,應統籌用於本縣(市)省下達任務之外動態新增的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貧困縣統籌整合農村危房改造資金集中用於脫貧攻堅工作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完善信息公示制度。落實縣級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危房改造任務分配結果和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鎮村兩級公開。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製作並免費發放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要暢通反映問題渠道,及時調查處理群眾反映問題。

七、統籌推進其他農戶危房改造

(一)完善政策措施。各縣(市)要結合建立精準防貧機制,統籌推進4類重點對象以外、唯一住房為危房的其他農戶危房改造。重點對納入防貧監測範圍的危房戶給予適當資金補助,對條件較好、具備自我改造能力的農戶主要通過技術指導服務給予支持,採取多種措施。其中,實施改造的,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成。各縣(市)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審核,明確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確認程序、資金管理等政策措施,縣(市)實施方案由縣(市)政府批准後施行,並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備案。

(二)強化監督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補助對象,補助對象認定條件、程序及結果要進行公開。各縣(市)要建立其他危房戶臺賬,住房安全問題解決一戶、銷號一戶。對納入資金補助範圍的其他危房改造戶的質量安全管理、竣工驗收、補助資金髮放、檔案管理等,執行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管理要求。

(三)規範資金使用。省已下達的其他農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統籌用於當地其他農戶危房改造補助,其補助標準不得高於當地同類改造方式4類重點對象的補助標準。因改造對象動態變化、改造方式變更等因素出現省級以上補助資金結餘的,應統籌用於本縣(市)新增其他危房戶的改造。

八、強化監督檢查

縣(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提高貧困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要持續開展專項治理,認真整改巡視、扶貧成效考核、審計等發現的問題,並舉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堵塞漏洞,從源頭上防止問題發生,紮實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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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脫貧攻堅工作部署,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關於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開發〔2019〕1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進一步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83號)和《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關於加快推進2019-2020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19〕11號)有關要求,現就加快推進2019-2020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脫貧攻堅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充分認識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對於實現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總體目標中貧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的重要作用,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如期實現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標。

二、明確4類重點對象改造任務

按照省、市脫貧攻堅、“三深化三提升”活動以及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部署,把建檔立卡貧困戶擺在突出位置,加快推進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以下簡稱“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將各縣(市)現有4類重點對象危房存量1263戶全部納入2019-2020年度改造計劃(任務見附件1),2019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並將補助資金髮放到戶,為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提供堅強支撐。

三、落實對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補助政策

省以上補助資金,對各縣(市)納入2019-2020年度改造計劃的4類重點對象補助標準為:鹽山、海興、南皮、孟村、吳橋、東光、獻縣七個貧困縣(含貧困退出縣),新建每戶平均補助2.3萬元,修繕加固每戶平均補助0.8萬元;其他縣(市),新建每戶平均補助2萬元,修繕加固每戶平均補助0.6萬元。

對非省財政直管縣(市)滄縣、黃驊,市級補助資金每戶平均補助500元。

在市以上補助資金的基礎上,縣(市)要落實投入責任,加大支持力度,進一步減輕貧困群眾負擔。各縣(市)要統籌各級補助資金,以及整合相關資金,根據新建、修繕加固農房的具體情況以及農戶經濟貧困程度等因素,確定當地分類分檔次具體補助標準。對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極弱的特困農戶,要制定兜底解決基本安全住房的具體辦法,通過控制面積、因地制宜推廣適宜改造方式和技術等方式,做到政策託底,切實保障特困農戶的基本住房安全。

四、精準確定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戶

各縣(市)要認真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房屋危險等級鑑定“回頭看”,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依據扶貧、民政、殘聯提供的現有4類重點對象名單,逐戶開展房屋危險等級鑑定,確保4類重點對象住房鑑定全覆蓋。採取掛牌等形式,逐戶標明房屋危險性等級、鑑定時間及鑑定單位等信息。縣(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扶貧、民政和殘聯等部門的工作協調聯動,夯實基礎工作,精準確定改造對象。

各縣(市)要在建立4類重點對象危房戶臺賬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列入2019-2020年度改造計劃的補助對象身份信息、住房狀況進行復核,做到改造對象身份信息準確無誤、住房狀況鑑定結果科學準確。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複核以縣級扶貧部門認定為準,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複核以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為準,貧困殘疾人家庭身份複核以縣級殘聯會同扶貧或民政部門認定為準,房屋危險性複核以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複核為準。

五、確保改造質量及退出戶“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嚴格農村危房改造標準。貧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對於現居住在C級、D級危房的貧困戶等重點對象,通過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證其不住危房。要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印發的《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相關規定,堅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設標準,引導農戶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農戶經濟負擔。

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消除不安全隱患,落實抗震安全要求,保證改造後農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齊全。各縣(市)可根據當地的民族風俗、氣候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細化建設標準,要注重滿足節能保溫要求,因地制宜選擇適宜的改造方式和技術。

(二)強化質量安全檢查和竣工驗收管理。堅持農戶自建為主的建設方式,對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農戶可採用統建方式。農村危房改造採用自建方式的,農戶和施工隊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採用統建方式的,建設主體和建設單位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各縣(市)要制定政策和技術要求明白卡,免費發放給危房改造戶;開展建築工匠培訓、施工現場巡查、指導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後,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指導建設方進行竣工驗收並提交建房備案書,確保改造各項要求的落實。

(三)規範脫貧退出戶“住房安全有保障”管理工作。建檔立卡貧困戶退出時,其住房在選址、基礎、主體結構、抗震構造措施、建築材料等方面應滿足質量安全要求。要指導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當地扶貧部門提供的擬退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逐戶組織住房安全性評價,對住房安全的,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確保不發生錯退問題。住房安全有保障證明材料,應及時進行歸檔。

六、規範管理工作

(一)實施精準檔案管理。各縣(市)要落實“一戶一檔”要求,逐戶建立檔案,按要求填寫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並將4類重點對象身份證明文件和房屋危險等級評定結果等材料存檔。實行一村一彙總、一鎮(鄉)一臺賬的管理制度,在建立並保存紙質檔案的基礎上,將檔案信息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形成電子檔案。危房改造完成後,應及時將工程實施、補助資金髮放、竣工驗收等材料存入農戶檔案,相關信息錄入危房改造檔案系統後完成銷檔。對危房改造臺賬及信息系統內的4類重點對象危房戶,改造一戶、銷檔一戶,確保列入改造計劃的全部實施改造。

(二)加強補助資金監管。嚴格執行《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16〕216號),規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防止擠佔挪用和截留滯留等問題發生。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支付給農戶的資金,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按比例足額支付到農戶的“一卡通”賬戶。支付時間不應晚於竣工驗收後30日。

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效益。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的內容(附件2),切實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對於縣(市)因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動態變化、改造方式變更以及由於取消資格收回補助資金等因素出現的省級以上補助資金結餘的,應統籌用於本縣(市)省下達任務之外動態新增的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貧困縣統籌整合農村危房改造資金集中用於脫貧攻堅工作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完善信息公示制度。落實縣級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危房改造任務分配結果和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鎮村兩級公開。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製作並免費發放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要暢通反映問題渠道,及時調查處理群眾反映問題。

七、統籌推進其他農戶危房改造

(一)完善政策措施。各縣(市)要結合建立精準防貧機制,統籌推進4類重點對象以外、唯一住房為危房的其他農戶危房改造。重點對納入防貧監測範圍的危房戶給予適當資金補助,對條件較好、具備自我改造能力的農戶主要通過技術指導服務給予支持,採取多種措施。其中,實施改造的,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成。各縣(市)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審核,明確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確認程序、資金管理等政策措施,縣(市)實施方案由縣(市)政府批准後施行,並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備案。

(二)強化監督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補助對象,補助對象認定條件、程序及結果要進行公開。各縣(市)要建立其他危房戶臺賬,住房安全問題解決一戶、銷號一戶。對納入資金補助範圍的其他危房改造戶的質量安全管理、竣工驗收、補助資金髮放、檔案管理等,執行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管理要求。

(三)規範資金使用。省已下達的其他農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統籌用於當地其他農戶危房改造補助,其補助標準不得高於當地同類改造方式4類重點對象的補助標準。因改造對象動態變化、改造方式變更等因素出現省級以上補助資金結餘的,應統籌用於本縣(市)新增其他危房戶的改造。

八、強化監督檢查

縣(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提高貧困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要持續開展專項治理,認真整改巡視、扶貧成效考核、審計等發現的問題,並舉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堵塞漏洞,從源頭上防止問題發生,紮實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滄州1263戶人家注意,國家給每戶2萬多元做這個


來源:滄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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