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醫生亂開藥打傷醫生 男子一審獲刑5年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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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醫生亂開藥導致其父親換上尿毒症、丙肝等疾病,周某便到醫院伺機報復,將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包括醫生在內的3名員工打傷,製造了去年曾轟動南寧的“2.13”傷害案。

9月5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認為,雖然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其作案手段凶殘,社會影響惡劣,不宜對其減輕處罰。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5年半。

偏執精神病患者打傷醫生

現年30歲的周某是南寧人,本科文化,因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大學畢業後一直待業在家。因懷疑其父親在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該院醫生通過亂開藥的方式,使其父親患上尿毒症、肺結核、丙肝等疾病,並導致其與其母親被傳染,遂產生報復心理。

2018年2月13日16時許,周某從家中攜帶鐮刀、錘子、水果刀來到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進入醫院後,周某將該醫院收費員覃某、醫生黃某及醫院保安黃某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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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醫生亂開藥導致其父親換上尿毒症、丙肝等疾病,周某便到醫院伺機報復,將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包括醫生在內的3名員工打傷,製造了去年曾轟動南寧的“2.13”傷害案。

9月5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認為,雖然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其作案手段凶殘,社會影響惡劣,不宜對其減輕處罰。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5年半。

偏執精神病患者打傷醫生

現年30歲的周某是南寧人,本科文化,因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大學畢業後一直待業在家。因懷疑其父親在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該院醫生通過亂開藥的方式,使其父親患上尿毒症、肺結核、丙肝等疾病,並導致其與其母親被傳染,遂產生報復心理。

2018年2月13日16時許,周某從家中攜帶鐮刀、錘子、水果刀來到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進入醫院後,周某將該醫院收費員覃某、醫生黃某及醫院保安黃某打傷。

懷疑醫生亂開藥打傷醫生 男子一審獲刑5年半(圖)

▲周某在醫院內行凶。

經鑑定,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在該案中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當年5月17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周某被逮捕。

受傷醫生獲賠10萬元

被周某打傷的醫生黃某,傷情最為嚴重。治療結束後,黃某的上下頜骨部分牙槽缺損,伴牙齒缺失14枚以上。而開顱手術後,黃某的面顱骨部分缺損,已被毀容。經鑑定,這些損傷致使黃某構成七級殘疾、十級殘疾、十級殘疾(多等級傷殘)。黃某向周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索賠各項損失41萬餘元。

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周某的家屬代其向黃某一次性賠償10萬元,黃某自願撤回附帶民事訴訟。

凶手雖患精神疾病仍獲刑

法院認為,周某持凶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級,二人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該案中,並無證據證實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在對周父行醫履職過程中存在任何不妥及過錯,從法律法規規定及醫療從業倫理出發,醫生的合法履職應予保障,周某因懷疑醫院醫生亂開藥而在醫院持凶器行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均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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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醫生亂開藥導致其父親換上尿毒症、丙肝等疾病,周某便到醫院伺機報復,將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包括醫生在內的3名員工打傷,製造了去年曾轟動南寧的“2.13”傷害案。

9月5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認為,雖然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其作案手段凶殘,社會影響惡劣,不宜對其減輕處罰。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5年半。

偏執精神病患者打傷醫生

現年30歲的周某是南寧人,本科文化,因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大學畢業後一直待業在家。因懷疑其父親在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該院醫生通過亂開藥的方式,使其父親患上尿毒症、肺結核、丙肝等疾病,並導致其與其母親被傳染,遂產生報復心理。

2018年2月13日16時許,周某從家中攜帶鐮刀、錘子、水果刀來到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進入醫院後,周某將該醫院收費員覃某、醫生黃某及醫院保安黃某打傷。

懷疑醫生亂開藥打傷醫生 男子一審獲刑5年半(圖)

▲周某在醫院內行凶。

經鑑定,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在該案中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當年5月17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周某被逮捕。

受傷醫生獲賠10萬元

被周某打傷的醫生黃某,傷情最為嚴重。治療結束後,黃某的上下頜骨部分牙槽缺損,伴牙齒缺失14枚以上。而開顱手術後,黃某的面顱骨部分缺損,已被毀容。經鑑定,這些損傷致使黃某構成七級殘疾、十級殘疾、十級殘疾(多等級傷殘)。黃某向周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索賠各項損失41萬餘元。

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周某的家屬代其向黃某一次性賠償10萬元,黃某自願撤回附帶民事訴訟。

凶手雖患精神疾病仍獲刑

法院認為,周某持凶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級,二人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該案中,並無證據證實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在對周父行醫履職過程中存在任何不妥及過錯,從法律法規規定及醫療從業倫理出發,醫生的合法履職應予保障,周某因懷疑醫院醫生亂開藥而在醫院持凶器行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均較大。

懷疑醫生亂開藥打傷醫生 男子一審獲刑5年半(圖)

▲庭審現場。

因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在該案中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另外,周某歸案後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後,周某的家屬代其賠償黃某10萬元,在量刑時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法院還認為,周某雖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案發時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其尚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身的行為能力。其僅因主觀臆斷便肆意對醫生行凶報復,動機卑劣,犯罪對象明確,且在作案時用錘子捶打被害人頭部等要害部位,手段凶殘,社會影響惡劣,不宜對其減輕處罰及適用緩刑。由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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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醫生亂開藥導致其父親換上尿毒症、丙肝等疾病,周某便到醫院伺機報復,將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包括醫生在內的3名員工打傷,製造了去年曾轟動南寧的“2.13”傷害案。

9月5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認為,雖然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其作案手段凶殘,社會影響惡劣,不宜對其減輕處罰。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5年半。

偏執精神病患者打傷醫生

現年30歲的周某是南寧人,本科文化,因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大學畢業後一直待業在家。因懷疑其父親在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該院醫生通過亂開藥的方式,使其父親患上尿毒症、肺結核、丙肝等疾病,並導致其與其母親被傳染,遂產生報復心理。

2018年2月13日16時許,周某從家中攜帶鐮刀、錘子、水果刀來到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進入醫院後,周某將該醫院收費員覃某、醫生黃某及醫院保安黃某打傷。

懷疑醫生亂開藥打傷醫生 男子一審獲刑5年半(圖)

▲周某在醫院內行凶。

經鑑定,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在該案中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當年5月17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周某被逮捕。

受傷醫生獲賠10萬元

被周某打傷的醫生黃某,傷情最為嚴重。治療結束後,黃某的上下頜骨部分牙槽缺損,伴牙齒缺失14枚以上。而開顱手術後,黃某的面顱骨部分缺損,已被毀容。經鑑定,這些損傷致使黃某構成七級殘疾、十級殘疾、十級殘疾(多等級傷殘)。黃某向周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索賠各項損失41萬餘元。

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周某的家屬代其向黃某一次性賠償10萬元,黃某自願撤回附帶民事訴訟。

凶手雖患精神疾病仍獲刑

法院認為,周某持凶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級,二人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該案中,並無證據證實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在對周父行醫履職過程中存在任何不妥及過錯,從法律法規規定及醫療從業倫理出發,醫生的合法履職應予保障,周某因懷疑醫院醫生亂開藥而在醫院持凶器行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均較大。

懷疑醫生亂開藥打傷醫生 男子一審獲刑5年半(圖)

▲庭審現場。

因周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在該案中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另外,周某歸案後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後,周某的家屬代其賠償黃某10萬元,在量刑時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法院還認為,周某雖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案發時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其尚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身的行為能力。其僅因主觀臆斷便肆意對醫生行凶報復,動機卑劣,犯罪對象明確,且在作案時用錘子捶打被害人頭部等要害部位,手段凶殘,社會影響惡劣,不宜對其減輕處罰及適用緩刑。由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懷疑醫生亂開藥打傷醫生 男子一審獲刑5年半(圖)

▲庭審現場。

庭審結束後,周某承認自己有錯,但堅持認為是醫生亂開藥所致。主審該案的張法官表示,周某的懷疑沒有根據,因為其父親並未患上尿毒症、肺結核等疾病,周某目前仍處在發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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