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增量指標

6月29日,海南省一則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增量指標的消息令人著實“心癢”,網友直呼“北京快跟上”。

海南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增量指標

海南省公安廳發佈的通告指出,海南省將於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及數量。單位和個人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資格條件及數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限制》,可按需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按照《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此前在海南獲得新能源汽車指標需要通過排號方式取得,在新能源汽車指標配額方面,海南省對新能源汽車指標採取優先配置的原則,在每年增量指標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先滿足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申請。

事實上,海南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增量指標並不意外。今年6月6日,發改委曾印發《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通知在“增強市場消費活力,積極推動更新消費”中提到,要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鼓勵地方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給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停車費等方面給予新能源汽車優惠,探索設立零排放區試點。

上述通知不僅對新能源汽車消費“解綁”,還放寬了乘用車消費。通知指出,堅決破除乘用車消費障礙,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汙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結合路段擁堵情況合理設置擁堵區域,研究探索擁堵區域內外車輛分類使用政策,原則上對擁堵區域外不予限購。

在此之前,廣州、深圳已經搶先一步。 6月2日,廣州交通運輸局發佈公告稱,從今年6月至2020年12月,廣州將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額度,增加的額度原則上按1:1比例分別配置普通車競價指標和節能車搖號指標。另外,深圳將每年增加4萬個中小客車指標,其中1萬個採取搖號方式配置,3萬個採取競價方式配置。

有分析認為,我國對新能源汽車不實行限行、限購,部分地區放寬汽車增量指標背後,實則是希望拉動汽車消費。進入2019年以來,我國車市持續低迷,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5月國內汽車累計產銷量分別為1023.7萬輛和1026.59萬輛,同比下降13.01%和12.95%。

而在廣州、深圳、海南等地對汽車限購相繼鬆綁後,“其他省市是否會跟進”的討論甚囂塵上,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對汽車進行限購的一線城市。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祕書長崔東樹認為,“交通擁堵一直是北京市的‘老大難’問題,相對於其他城市,北京有其特殊性,如果要完全放開,難度很大。”

(責任編輯:潘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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