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英: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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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代表團代表 王鳳英

概要

在國家宏觀政策導向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從零起步,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累計產銷量已超過100萬輛;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成為全球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第一大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體系也已基本建立,創新能力持續提升。但在地方政策環境中仍有不利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因素存在,對產業下一步發展的不利影響日趨明顯,亟待提升與改進。

站在新能源汽車產業正在從政策驅動向政策與市場雙輪驅動的關鍵時期,我國需要構建公平競爭與標準統一的市場環境,理順整個新能源汽車生態鏈的發展環境。因此建議:

第一,堅決貫徹國務院相關文件精神,清查地方政府設置的不合理的地方准入制度或備案制度,努力構建統一的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

第二,研究調整汽車行業稅制結構,逐步提高汽車使用環節和保有環節的稅賦,降低生產和購買環節的稅賦,從根本上改變地方政府對本地企業提供保護的做法;

第三,明確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購車環節提供現金補貼,鼓勵地方政府將購車補貼轉變為使用環節的補貼;

第四,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專項基金,為充電樁進小區掃清障礙;

第五,地方政府應轉變管理思路,改“替用戶做選擇”為“助用戶做選擇”。

一、目前現狀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從零起步,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總體上仍處於爬坡過坎、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

(一)市場方面。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全球領先,累計產銷量已超過100萬輛;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成為全球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第一大國。2017年,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態勢良好,增幅強勁。2017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達到79.4萬輛和77.7萬輛,同比分別增長53.8%和53.3%,2017年新能源汽車市場佔比2.7%,比上年提高了0.9個百分點。2018年1月,我國新能源汽車銷售達到3.8萬輛,同比增長4.3倍。

(二)產業方面。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體系已基本建立,創新能力持續提升。動力電池、驅動電機、整車平臺產業鏈上下游全部貫通;動力電池出貨量達到30Gwh,全球市場份額超過70%;本土產動力電池全套裝備在部分企業實現應用。在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帶動下,全球汽車產業近幾年的電動化進程明顯加快。

(三)企業方面。行業骨幹汽車企業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行業整體在新能源汽車技術、產品、配套服務能力等方面有了較大提高,整車品質性能大幅度提升。國內年產銷量過10,000輛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已超過12款,產業發展態勢已由政府強力推動開始轉變為企業主動開發產品,開拓市場。雖然取得了一系列成績,但現階段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對政策的依賴度依然很高,產業整體處於市場化的初期階段,相關企業在生產佈局、研發投入、品牌和產品推廣和銷售服務各環節都處於爬坡過坎、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與此同時,全球圍繞新能源汽車發展制高點的競爭日益激烈;跨國汽車公司的技術積累、人力資本積累等均比我國強。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和企業參與全球競爭,如同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二、面臨的主要問題

儘管國家層面的宏觀政策導向明確,但在地方政策環境中仍有不利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因素存在,對產業下一步發展的不利影響日趨明顯,需要認真應對。主要表現在:

(一)地方保護依舊存在,國內新能源汽車大市場的優勢無法發揮,產業環境亟需進一步優化。

從2010年我國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示範工程以來,一直實施中央和地方財政兩級配套共同補貼的機制,其本意是鼓勵產業發展,但國家政策在執行中被刻意歪曲,部分地方政府為保護本地企業的利益,為外地車企進入本地市場設置重重障礙, 地方補貼申領也呈現出標準不統一的情況。

最常見的做法有如下兩種:第一,以產品試驗為由,設立地方目錄,或設定高於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阻礙外地企業在當地推廣新能源汽車;第二,對想進入本地的外地新能源車企設置障礙,如設置子公司或建廠,甚至有地方官員在與外地企業的商談中明確表示如果不在當地設廠,就無法獲得地方補貼。

類似的地方保護破壞了新能源汽車形成全國統一市場的進度,使得有競爭力的企業在許多區域市場的競爭中處於劣勢,客觀上保護了落後,扭曲了資源配置效率。

而行政權力通過地方目錄插手市場競爭的結果,影響了產品進入目標市場的速度,降低了企業的運營效率,讓當地消費者難以享受到質優價廉的產品與服務。

(二)地方政府在購車環節提供現金補貼的弊病日益顯現,政策的不連續性、不完善性影響了企業的終端經營決策,扭曲了資源配置效率。

目前新能源汽車銷售時的通常作法是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扣除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款項後開票銷售。但如果補貼額度不確定,企業就無法確定該如何向用戶收取購車款。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16年12月發佈的《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文)的精神,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不過在實踐中,各地政府出臺財政補貼政策的時間表不確定,補貼的額度不確定,讓企業無所適從,難以制訂行之有效的市場營銷策略。

此外,地方政府對於地方補貼的發放僅作原則性規定,沒有明確發放時限,有部分地方政策更以種種理由拖延發放進程。由於汽車生產企業需要為用戶先行墊付財政補貼款,當政府補貼款長時間無法兌現時,會相應地加大企業的財務成本,增加企業負擔。

(三)對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便利性還有待改進,不同充電運營商各自為戰情況仍然存在,用戶難以自建充電樁的問題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根據相關行業組織的統計,截至2018年1月,我國有約34%的新能源汽車在售出時未能配建充電樁,其中約40%是因為“物業不配合”、“無固定停車位”等因素而無法配建充電樁;純電動乘用車的車樁比為1.8∶1。能否配建充電樁直接決定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的體驗,進而決定全社會對新能源汽車的接受程度。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配建充電樁難的問題,新能源汽車下一步的推廣難度會日趨增加。

此外,國內公共充電樁運營企業在一些地區還在存在各自為戰、互不兼容的情況,充電接入、支付費用需使用不同方式,給用戶充電帶來不少麻煩。通過大數據車聯網平臺,建立兼容性車聯網平臺,建立整體充電網絡信息服務,實現不同充電運營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刻不容緩。

三、具體措施建議

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推進成效明顯,但仍有很大的提升和改進空間。作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目標不僅是讓國人使用高品質新能源汽車產品,享受高質量的服務,更要成為我國國民經濟新的支柱產業,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同時,新能源汽車產業還要作為我國先進製造業的代表,參與國際競爭。

因此,站在新能源汽車產業正在從政策驅動向政策與市場雙輪驅動的關鍵時期,我國需要構建公平競爭與標準統一的市場環境,理順整個新能源汽車生態鏈的發展環境。對於屢禁不止的地方保護等阻礙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因素,一方面需要中央政府修訂完善相關政策,並加強監管和問責;另一方面,也需要地方政府轉變行政思路,簡政放權,調整政策著力點。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切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相關精神,清查地方政府設置的不合理的地方准入制度或備案制度,努力構建統一的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使中國汽車企業能夠抓住發展窗口期,進一步增強實力。

一是堅決貫徹國務院相關文件精神,落實其提出的“堅決清理取消各地區不利於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的違規政策措施”等政策要求,並要求進一步細化原則,同時加強監管和問責。如對地方政府涉及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方面有違反市場公平競爭的,給予包括經濟、行政方面的處罰,同時將此類事項納入對黨政幹部的問責體系。

二是中央政府主管部門應切實落實各項政策,不要選擇性執法。例如前述《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文)中明確規定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但從2017年的實踐看,多個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違規,但中央政府主管部門對此並不主動干預,聽之任之。

三是強化對汽車產品標準和充電設施標準的建設,堅持中央政府的權威。產品標準和充電設施標準是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基礎性標準,不同企業可以有不同的技術選擇,但必須遵守統一的標準要求。在這些底層標準上,不應再允許地方在國家標準之外出臺和實施地方性標準。應進一步改革汽車行業的標準制定和形成機制,增加產學研多方參與性和不同方面的代表性,確保制定過程的透明度。

(二)研究調整汽車行業稅制結構,逐步提高汽車使用環節和保有環節的稅賦,降低生產和購買環節的稅賦,使地方政府的支持重心從生產環節轉向使用環節,唯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地方政府對本地企業提供保護的做法。

建議中央政府調研考慮將車輛購置稅等消費環節的稅費還給地方,專款專用於構建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等領域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藉此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汽車的使用環境,推動更多消費者選購新能源汽車。

(三)明確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購車環節提供現金補貼,鼓勵地方政府將購車補貼轉變為使用環節的補貼,如用電補貼、高速公路通行費補貼等,並將補貼直接付給用戶。同時,地方政府應鼓勵用戶多用新能源汽車,減少燃油車使用頻率,可為新能源汽車的個人用戶提供不限購、不限行的非貨幣補貼,對法人用戶給予相應的政策傾斜,從而鼓勵用戶真正用車,既推動產業發展,又能將節能減排落到實處。

(四)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專項基金,用於改造老舊小區電力容量不足、佈置充電樁產生的工程改建成本等,為充電樁進小區掃清障礙,從而方便更多的消費者選購新能源汽車。

(五)地方政府應轉變管理思路,改“替用戶做選擇”為“助用戶做選擇”。相信市場的力量,加大競爭才能讓企業真正重視用戶利益與訴求。進一步簡政放權,政府管理的重心從事前轉向事中、事後,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將工作重點聚焦在為開放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市場提供基礎配套設施的推廣、支持、管理、協調,對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安全性、一致性、故障率等技術性能監督和核查,以及對售後服務的監督和投訴處理,並定期公示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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