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發行方註冊1818個商標,為了圈錢還是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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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至8月27日,也就是《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的第15天開始,該電影的發行方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共註冊了1818個與《哪吒》相關的商標。這批商標名稱幾乎全部與電影有關,諸如吒兒、混天綾、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等。目前,部分申請狀態為等待實質審查,部分未能顯示詳細信息。在中國商標網上,此前,“孫悟空”“豬八戒”“盤古女媧”“玉皇大帝”等神話人物已經有被商家成功註冊成商標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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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至8月27日,也就是《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的第15天開始,該電影的發行方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共註冊了1818個與《哪吒》相關的商標。這批商標名稱幾乎全部與電影有關,諸如吒兒、混天綾、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等。目前,部分申請狀態為等待實質審查,部分未能顯示詳細信息。在中國商標網上,此前,“孫悟空”“豬八戒”“盤古女媧”“玉皇大帝”等神話人物已經有被商家成功註冊成商標的案例。

《哪吒》發行方註冊1818個商標,為了圈錢還是自我保護

混天綾、殷夫人、敖丙,甚至連孫悟空、豬八戒,都可以註冊成商標?對於這樣的操作,很多網友難以理解,此事在輿論場上,質疑聲也比較多。比如,有網友表示,這些是老祖宗留下的公共資源,豈能被個別企業獨佔,還有網友戲言,秦始皇、劉邦、李世民正在瑟瑟發抖。網友們的邏輯在於,從常理來看,這些名字屬於中華民族的共同財富,動漫中的人物形象可以屬於相關企業,但這些名字不行。

但若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國商標法中目前沒有明文規定神話人物和歷史人物名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再者說,使用神話歷史人物註冊商標,並不意味完全壟斷相關名字的使用權,只是在相關行業,只有註冊方才能使用相關商標而已。而現實中,國漫電影元素註冊商標且成功情況,也不是個例。還有,86版孫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齡童家人的公司,也在一些行業申請了“六小齡童”、“孫悟空”等商標。這樣看,申請神話歷史人物為商標的行為,沒有法律約束,在現實中也比較常見。

其實,《哪吒》發行方註冊商標的問題癥結,不在於是否使用神話人物名字,而在於是否存在惡意囤積商標的嫌疑。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中寫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雖然國漫電影元素註冊商標很常見,但一下子註冊近2000個商標的情況,還聞所未聞。而且,《哪吒》發行方註冊商標所涉及的行業,也都與其涉及的行業無關。一方面,《哪吒》發行方商標註冊數量過多,很難使用過來;另一方面,與所涉行業無關,沒有真實使用用途的可能性較大,如此可見,該行為確有惡意囤積商標的可能,之後再高價賣出相關商標,藉機牟利,這也是現實中比較常見的套路。若真如此,這近2000個商標,也有淪為《哪吒》發行方“圈錢工具”之嫌。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在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猖獗的大環境下,《哪吒》發行方如此做,屬於防禦性註冊,自己可能不用,但要阻止他人註冊和使用。這樣的解釋也有一定道理,畢竟如果相關商標被不相干的人搶注,再來告《哪吒》發行方,這不得不說是對版權保護事業的一種諷刺。再加上現實中各類影視產品衍生品盜版氾濫,侵權成本較低而獲益較高,也都會給相關作品的發行方帶來困擾以及實質性損失。尋求自我保護,這也可能是《哪吒》發行方瘋狂搶注商標的原因之一。但無論如何,申請近2000個商標,說其過猶不及,過於功利,也不過分。

光線影業短期內大量註冊的這些商標,到底能否獲得法律認可,目前尚且成謎,有待相關部門檢驗。但就現實而言,其盲目激進的勢頭得控制住,避免走入非法牟利圈錢的地步,當然商標被他人搶注以及侵權成本低等問題,還需要法律和監管,進一步給出答案,提供保障。否則,影視作品發行方類似過猶不及的行為,還會出現的。

成都商報簽約作者 默城

編輯 餘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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