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角說」竟然想獨家壟斷“哪吒”,電影發行方想錢想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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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說」竟然想獨家壟斷“哪吒”,電影發行方想錢想瘋了吧?


《哪吒之魔童降世》成為 2019 年最爆款的電影,發行方光線傳媒憑藉該片賺足了錢,但他們似乎仍然不滿足,8 月 9 日到 27 日之間,光線竟然一口氣註冊了 1818 個與哪吒相關的商標。

這是我寫的關於這部電影的第四篇文章了,誰能料到它會這麼有話題性。今天的新聞和電影本身無關,和商標有關,哪吒的發行方一口氣註冊了 1818 個商標。這意味著哪吒要向電影周邊市場進軍了,他們擔心如果自己不下手,就會被別人下手。

有一個詞不知道大家聽過沒有?叫做"惡意搶注商標",什麼意思呢?百度百科解釋說:以獲利等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

"惡意搶注"多發生在以"申請在先"為授權原則、能帶來一定經濟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權利領域,故多發生於商標、域名及商號。劃重點,搶注商標的關鍵是"申請在先",有人要是先註冊了,你再用就得跟人家商量,否則人家就有權利告你。

當然,法律對於"惡意搶注"也不是沒有防範,《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這個意思就是,人家弄火了一個品牌,你卻去搶注商標,那對比起,這個商標不能歸你。

有這條法律攔著,大多數惡意搶注行為會被擋在門外,但還有一種惡意搶注讓人防不勝防。這些人不去搶注那些已經創立的品牌,而去搶注一些通用語和流行符號。2017 年有一篇題為《一個"惡意商標"挾持 700 萬件商品 這跟勒索沒區別》的文章,說的就是這個事。

文中舉了一位在淘寶開了三年鞋店的辛先生的例子,辛先生表示,"懶人"、"一腳蹬"、"內增高"全都被註冊成了商標,現在都找不到詞來形容要發佈的鞋了!2016 年開始,因在商品名稱中使用"懶人"、"一腳蹬"等詞,其店鋪商品多次遭惡意投訴並被勒索數萬元。

可能有人會問,難道就拿這幫商標流氓沒辦法嗎?我看不容易,如果把商標註冊門檻提得太高,那會對市場發展造成阻礙。而且商標註冊量太大,也不能每一個都來打官司吧?那法院不用幹別的了。

有了這樣的前車之鑑,你就知道光線傳媒為什麼急吼吼地把和哪吒有關的商標註冊個遍了。如果被人搶了先,那麼後續的商業推廣都進行不下去了,得花費大力氣去和人扯皮。

然而光線傳媒這麼幹也有它的問題,註冊了 1818 個商標,你們倒是放心了,可這不是把其他想用哪吒這個招牌賺錢的人給擋住了嗎?回頭誰要是一不留神用了,又得被光線傳媒投訴,那光線傳媒不也變成"惡意搶注"了嗎?那句話怎麼說?最終,你變成了自己討厭的人。

對於這件事情,我個人的看法很簡單,哪吒的故事和形象,包括神話傳說中的敖丙、混天綾、太乙真人等等等等,都不應該被註冊成商標。如果我們把這一切都看做是一筆文化財富的話,那麼它早就過了知識產權的保護期了,它屬於所有人。不能說你拍了個電影,就可以獨佔它。

這讓我想起前些年關於茶葉品牌"金駿眉"的商標之爭,武夷山市正山茶葉有限公司想要壟斷這一商標名,但其他茶商則不同意。2013 年 12 月 24 日,北京市高院針對由"金駿眉"商標引發的商標異議複審案做出二審判決,最終認定"金駿眉"是一種紅茶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不應作為商標註冊。

僅僅創立了十幾年的茶葉品牌尚且如此,流傳了幾百年的神話故事你們卻想獨家壟斷?想錢想瘋了吧?40 億的票房花完了嗎?當然我們也不用著急,光線傳媒還只是申請註冊,我覺得大概率通不過。

新文化報評論員 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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