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沒公車不下鄉”的說辭

摩托車 時政 中國網 2017-04-26

吳桂桃

江西鄱陽縣凰崗鎮轄內有一座危橋,村民稱會隨時坍塌。4月21日,中國江西網記者和縣水利局聯繫並反映情況時遭多部門推諉,其中一位建設管理股程股長竟稱沒有公車沒辦法下鄉。問題曝光後,當地縣委、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痛批縣水利局“孫連城”式工作作風。

沒公車接送,出行不方便,這是事實。但以此為理由少下鄉、不下鄉,不履行該盡的職責,未免牽強附會。回想新中國成立初時,幹部下鄉只需一雙草鞋,便可走遍千家萬戶。上世紀末本世紀初,幹部腳踏自行車,或騎摩托車,也照樣深入群眾,奔赴工作第一線。鄱陽縣破敗老橋,事關群眾過往安危,極易引發橋塌人亡事故。管理部門卻以沒有公車為由,不履行職責,說到底,是思想深處沒有群眾,不拿群眾生命當回事。

出門必公車,是享樂思想在作祟。少數幹部生怕泥土粘了鞋底,不願汗水溼了衣襟。不乘坐公車,顯示不出身份“高貴”,在群眾面前沒有威風,在朋友面前沒面子,凡事想著車來車往,追求“舒適”狀態下開展工作。幹部舒適了,群眾能舒適嗎?進村一陣風,出村一溜煙,隔著車窗玻璃,怎能貼近群眾?

民心需用腳步丈量,問題要用雙手解決。“挑水不到井邊”,豈能瞭解民情、掌握民意?怎能把惠民政策完完整整地送到群眾手中,焉能和群眾打成一片?個別幹部把自己從普通群眾中“抽離”,眼中的百姓疾苦自然也就顯得“不那麼緊迫”,“解決百姓疾苦”就很有可能為“其他工作”讓路。

事實上,公車根本不應成為橫亙在幹群間的障礙。況且,公車改革配套了相應的車補。車補並非福利,更不是工資收入的一部分,而是專門用於出差、下鄉的補貼。從政策出發點而言,是鼓勵幹部多下鄉,深入群眾辦實事。

眼下,當地雖“亡羊補牢”對工作作風進行了整改、對危橋進行了加固維修,但“沒公車不下鄉”的說辭,仍舊傷害了民心。其他地方當謹記這一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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