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宇:明朝覆亡的真正原因

前言

公元1644年4月25日北京落入流寇或農民起義軍手中,對明朝遺民來說,是令人涕泣的日子。中高級官員殉身者不可勝計,宮女約兩百人自溺而死。顯而易見的,明朝並沒有完全失去其軍民的擁戴。但是,面對李自成的攻勢為何卻只有極弱的抵抗呢?


黃仁宇:明朝覆亡的真正原因

公元1644年,明代流寇李自成向北迂迴至長城經昌平而入北京。當他取得外城將入皇城之際,明帝朱由檢自縊而死。他的遺旨稱:“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今日故宮的景山,亡國之君懸頸之樹已不復在,只是小山坡上有牌匾標明約三百五十年前悲劇終結之處。南望北京城,垂楊與璘瓦相間,旅遊者猶可想見當年情景。

1644年的春天,明軍部隊唯一可能防制這悲劇演出者,為山海關總兵吳三桂。當北京危急時,曾有旨召吳三桂勤王,只是這計劃尚未能付諸實施,京城業已失陷。吳三桂於是開關讓滿洲兵進入。

各方傳說吳對明朝及崇禎帝朱由檢全不關心,他原有意降李自成,聽說李在北京已奪其愛妾陳圓圓才改變初衷降清,於是影響到數億中國人今後幾個世紀的命運。

這說法逐漸為人所信,甚至登入歷史之門,主要原因是因為有當日名士的一首詩,內稱“痛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辭意含糊似若影射。作詩人吳梅村自己就降清,後為國子祭酒,亦即新朝代國立大學之校長。

這傳說縱使確實,仍不能解答當前基本的問題,不過和其他傳聞一樣,這種故事倒反映著當日亡明的群眾心理。

當這朝代初建立時,其組織之原則稀少,可是這簡單結構之下的複雜問題,卻不能得到解決。自我抑制和對人謙恕實際上妨礙了合理的爭辯,每個人甚且不能將本身的利益道出。

明代官僚既缺乏技術上的能力去解剖“硬”的問題,轉而以爭辯對付“軟”的問題,於是涉及道德標準與皇位之繼承。而對於朝代覆亡的責任,也以同樣方式對付,亦即避堅而從柔,在各種傳說之中夾雜著理智上取巧之處。

明代覆亡時,其變幻之速超過一般人的意料,事實之演進令人驚詫。當時人可能因為歪曲的報告使他們對實際發生的情形視而不見,或者有意自圓其說,以便甩脫他們的內疚和狼狽。總之,以後人目光批判,這種心理不能算作正常,也不健全。

公元1644年4月25日北京落入流寇或農民起義軍手中,對明朝遺民來說,是令人涕泣的日子。

當日戶部尚書倪元璐在家中懸樑自盡,一門同時殉身者十二人;其他高級官員自殺者有工部尚書,副都御史(監院副院長),刑部侍郎(副部長),大理寺卿(最高法院法官),中級官僚殉身者不可勝計,宮女約兩百人自溺而死。

顯而易見的,明朝並沒有完全失去其軍民的擁戴。可是,何以李自成僅在入北京之前兩個半月在西安稱帝建國號大順,此後渡過黃河,通過山西省的全境,取得長城上的堡壘,如入無人之境,即攻京師也只遇到極弱的抵抗?

滿清入關之後,地方上之抵抗首先在長江下游零星展開,以後又在湖廣與廣西持續進行。看來要是有合適的領導,各地方人士不是沒有犧牲的決心。那麼他們何以當初又如此的短視不慷慨捐囊,籌募適當的人力與物力拒敵於千里之外,及至清兵犯境才倉促舉兵?

這一類的問題沒有簡單直捷的答案。

此悲劇牽涉之廣泛,使我們不得不重新檢討當中主要的幾段發展。歷史家似有公議,認為明代之覆亡由於財政之破產。迄至1644年明軍欠餉達白銀數百萬兩,很多士兵已經年累月領不到餉。

一般看法則又稱,自軍興加餉以來,各地稅收過高,可是實際上並不是賦稅有附加,超過全國納稅人力之能及,而是現有的財政機構本身,力量脆弱,經不起動員的壓力,在執行任務時先已拖垮。

其崩潰有好幾個原因在。

第一,當明帝國兩面作戰的時候,軍費應由比較豐裕的地區擔當,可是既無適當的統計數字,又缺乏執行時的威權,戶部只好將額外徵收數平均分攤在全國各州縣上,其計算則根據各省的耕地。這數字既不正確,且早已過時,結果使某些原來應受接濟的縣份更為不堪。

早在1632年各處繳解中央政府的欠稅數即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以縣計即已為全國縣數的四分之一,當中有一百三十四縣分文未繳。

第二,即在各縣之內,新增稅也是以同等稅率加於所有納稅人頭上。過去捐資納捐可以使某些納稅人一次向政府整數貢獻,之後就得到了優免的特權。迄至朝代覆亡前夕,有些縣份一縣即有如此的特權戶數一千戶以上,所以付稅的責任只有被轉嫁到低門下戶間去,而他們最無力應命。

第三,所有軍費,極少例外,概用白銀支付,而大部分出自長江以南。每年北運數預計約為兩千萬兩。當日全國民間所有之銀,據時人估計,可能為一點五億兩,所以其賚付之數量過於龐大。

第四,即使此龐大數目之銀兩如計劃北運,其運轉也缺乏民間經濟的支持。在16世紀末期,原來南方各省每年向北京及北方邊鎮輸銀五百萬兩,接收之地區即用此數購買棉花、棉布以及其他產自南方的物品,使銀兩回籠。可是因軍需而北運銀兩突增的時候,卻沒有另作安排,保證此數目之南還。向從來罕用銀兩之處拋散大批銀兩隻有使物價昂貴。

即在公元1619年,總督熊廷弼已提出在遼陽縱有銀兩亦無法買得所需之衣服裝具,因他親見士兵裸體穿甲,無內衣可言。茲後監察官員報告,發付之銀兩並未正常使用而為將領所中飽,並隨即將銀兩送回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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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摘自《中國大歷史》作者:黃仁宇出版:九州出版社

內容簡介:

作者以二十餘萬字的篇幅,從夏商周開始,闡述了中國兩千年的文明史,勾畫了中國歷史數千年的全貌。其中涉及政治經濟體制、軍事戰役、藝術思想等方面,而作者更為重點著眼的則是——政治經濟體制的發展。

他認為,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體制是以中央集權為特徵,繼而形成百年不變的官僚體系,而維繫上下級的管理規則,則是一種以儒家為基礎、幾經修正的道德倫理的意識形態。此種統治形態,歷經千秋的朝代更迭未曾改變。此種統治形態,產生於夏,基本形成於宋,而極致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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