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的不是茅臺,而是貪官屢禁不止的“倔強”'

茅臺 白酒 倔強 新聞 中華香菸 光明網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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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提示】江蘇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光明網評論員:近日有媒體梳理髮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1個省份紀委監察網站分別設置“監督曝光”或者“曝光臺”欄目,不定期發佈典型案例。去年以來至今年9月10日,這些網站通報的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中近500起與“酒”有關,包括工作期間喝酒、公款吃喝、違規接受吃請、用公款購買高檔白酒等。其中,特別刺眼的是,40起案例中有33起提及茅臺酒數量,最少1瓶,最多570瓶,共有1111瓶。

這顯然不是一份“完全”名單,但並不妨礙公眾從新聞中窺見一些普遍現象、獲得一些基本認知。比如,高檔酒仍是公款吃喝的主角;又如,儘管不斷加壓,公款吃喝仍難以禁絕,在個別地方甚至十分猖獗等等。當然了,任何一個官員出事,都不會是孤立和單純的。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王琦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五糧液酒、茅臺酒和中華香菸等高檔菸酒;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陳豔芳使用公款購買茅臺酒用於公務招待;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朱立軍甚至花掉57萬公款購買570瓶茅臺用於接待……不客氣地說,每一瓶酒,都對應著一股不正之風,都在撩撥刺激民眾的情緒。

在反腐力度不斷升級的當下,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涉事官員與高檔白酒扯到一起?這或許與被查官員的口味癖好有關,但更多的恐怕還是出於一種炫耀性的宣示。當茅臺酒對於絕大多數國民仍屬奢侈消費的時候,官員的“只喝茅臺”“只喝茅臺年份酒”更像是這一種權力下的放縱,於觥籌交錯中達到炫耀、甚至是以酒謀私的目的。

同樣,茅臺的價格與其消費附加值、收藏價值等,也具有某種隱祕的聯動可能。越貴越喝,越喝越貴;越貴越藏,越藏越貴。這中間,市場供給與消費需求之間形成了某種奇妙的博弈關係。而這也每每成為民眾詬病的話題。十多年前,“河北第一祕”李真贓物展覽時,也曾有不少茅臺酒,眾目睽睽之下,那一瓶瓶酒就像一個個歎號,沉默而張揚。

其實,說到底,茅臺等高端白酒不過是一件商品而已,這幾十年來卻常常與問題官員扯在一起,如影隨形。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其他如拉菲、字畫、古董、黃花梨等等,都一樣,本身都不過是器物而已。真正需要正視的,還應該是如何管住官員手中的權力。

官員濫權,則總會找到貪腐的依託。此前《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列舉貪官“八大雅”:入會所、打高爾夫、跳華爾茲、養寵物、品拉菲、抽雪茄、玩玉石、喝年份茅臺。客觀地說,這些“雅”無論哪一樣都是好東西,但當貪官濫用公權力、動用公共資源享用這些“雅”的時候,就會出問題。

酒喝了,瓶還在;瓶處理了,賬還在;官員處理了,劣跡還在……反腐就該馳而不息、一查到底。這些年來,從上到下厲行“反四風”,嚴查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可以說,黨風、政風得到了極大改善,之前一度猖獗的公款吃喝問題也越來越少,但這並不意味著此類問題就得到了根治。至少從此次新聞中暴露問題看,管住官員的“饞嘴”,仍任重道遠。

一句話,沒有不好的物件,只有管不住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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