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但是,各位親
我們善意提醒
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尤其是公職人員
否則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但是,各位親
我們善意提醒
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尤其是公職人員
否則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貴州標準又是多少呢?
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但是,各位親
我們善意提醒
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尤其是公職人員
否則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貴州標準又是多少呢?
依據《貴州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標準(一)》第一章第四節第71項規定:
1.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下的。
處罰標準: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3)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4)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參與賭博的;
(6)聚眾賭博的。
處罰標準: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誘騙、脅迫或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3)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坐莊,或者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的;
(4)因賭博引發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罰標準: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但是,各位親
我們善意提醒
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尤其是公職人員
否則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貴州標準又是多少呢?
依據《貴州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標準(一)》第一章第四節第71項規定:
1.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下的。
處罰標準: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3)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4)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參與賭博的;
(6)聚眾賭博的。
處罰標準: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誘騙、脅迫或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3)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坐莊,或者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的;
(4)因賭博引發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罰標準: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敲重點!
單注金額十元以上
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
均屬於賭博行為 !!會被懲罰的!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會付出什麼代價
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但是,各位親
我們善意提醒
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尤其是公職人員
否則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貴州標準又是多少呢?
依據《貴州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標準(一)》第一章第四節第71項規定:
1.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下的。
處罰標準: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3)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4)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參與賭博的;
(6)聚眾賭博的。
處罰標準: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誘騙、脅迫或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3)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坐莊,或者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的;
(4)因賭博引發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罰標準: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敲重點!
單注金額十元以上
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
均屬於賭博行為 !!會被懲罰的!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會付出什麼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節在家遠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這是參賭人員的共同代價。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賭博被抓後還會有什麼代價?
1.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但這意味著不能打麻將嗎?
當然不是~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但是,各位親
我們善意提醒
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尤其是公職人員
否則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貴州標準又是多少呢?
依據《貴州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標準(一)》第一章第四節第71項規定:
1.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下的。
處罰標準: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3)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4)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參與賭博的;
(6)聚眾賭博的。
處罰標準: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誘騙、脅迫或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3)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坐莊,或者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的;
(4)因賭博引發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罰標準: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敲重點!
單注金額十元以上
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
均屬於賭博行為 !!會被懲罰的!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會付出什麼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節在家遠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這是參賭人員的共同代價。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賭博被抓後還會有什麼代價?
1.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但這意味著不能打麻將嗎?
當然不是~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少量”究竟是多少?
沒有標準,但是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此外,如果你有家人或朋友開棋牌室,下面這點也記得提醒他
每逢有空
對於不少人來說
打打麻將已是休閒
既娛樂又聯繫感情
但是,各位親
我們善意提醒
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尤其是公職人員
否則可能會被開除公職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貴州標準又是多少呢?
依據《貴州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標準(一)》第一章第四節第71項規定:
1.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下的。
處罰標準: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3)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4)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參與賭博的;
(6)聚眾賭博的。
處罰標準: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誘騙、脅迫或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3)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坐莊,或者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的;
(4)因賭博引發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罰標準: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敲重點!
單注金額十元以上
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
均屬於賭博行為 !!會被懲罰的!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會付出什麼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節在家遠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這是參賭人員的共同代價。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賭博被抓後還會有什麼代價?
1.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但這意味著不能打麻將嗎?
當然不是~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少量”究竟是多少?
沒有標準,但是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此外,如果你有家人或朋友開棋牌室,下面這點也記得提醒他
棋牌室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年5月13日)中有這樣的表述: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打麻將娛樂一下無可厚非
但是觸及法律的賭博還是遠離吧
這個暑假多涼快
還是多陪陪家人,不要以身試法
來源:當代先鋒網、貴州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