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開銷:一代文豪的錢是這樣花出去的

在民國時期的文人中,魯迅通過在教育部任職、在高校授課、稿費和版稅等獲得了大量收入。有學者認為,魯迅在“1912 年 5 月到 1936 年 10 月的總收入近 12 萬元”(韓大強:《魯迅由北京官場轉向上海文場的心路歷程》)。這20餘年間,中國市場上以銀圓為主要貨幣,物價雖有上漲,但幅度比較緩慢。按照陳明遠的說法,1911年,上海米價大約為3.4分錢,1元錢可以購買30斤大米,1936年漲到6分多,1元錢可以購買16斤。以大米價格為參照,1元的購買力隨著時代不同,大約在今日之35—70之間(關於購買力的計算說明,見頁後注)。由於魯迅的收入主要集中在1929年之後,因此他24年的總收入摺合為今天的幣值,應該在500餘萬元。

24年完成了500餘萬收入,無論如何不能說魯迅“窮困潦倒”。可是為什麼魯迅給人留下的印象,卻遠遠稱不上“殷實”呢?

從1912年5月5日到北京入職教育部,至1936年10月19日在上海去世的24年間,魯迅留下了8800餘條日記記錄。這些日記記錄中固然有大量的開支沒有寫上,但從留下的豐富信息中,我們仍能看出魯迅的花錢方式如何。

魯迅的開銷:一代文豪的錢是這樣花出去的

(一)大量購置書籍

魯迅日記中,購書是一項魯迅樂此不疲長期記錄的內容。他不但詳細記載購書日期、書名和書價,還在每年“書賬”的最後統計當年買書花費。

魯迅一生之中有多少藏書?根據統計,“現存魯迅畢生藏書共4062種,計14000餘冊”( 陳青慶:《魯迅藏書研究的歷史與現狀》),其中外文書甚多,達到三千餘冊。葉淑穗在《魯迅藏書概況》中說,魯迅藏的日文書有995種1889冊,俄文書共86種96冊,包括德文、法文、英文等文種的西文書,共有778種1182冊。

外文書的價格相比國內書籍更高。魯迅曾經對內山完造說,他去商務印書館的外文書部取徵訂的一部德文書,店員只收四元五角錢。魯迅認為“怎麼說這書都應該賣四十元以上啊,於是我提出讓他查一下看有沒有弄錯”,因為這本書售價四十馬克,換算過來至少也得四五十塊錢(內山完造:《我的朋友魯迅》,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2年版,第36頁)。換算成如今的物價,這一本書的價格超過千元,堪稱“天價”,按照當時的物價,足夠一個人舒舒服服地過一個月中等生活。收藏這麼多書,無疑是非常靡費的。

1929年後,由於版稅收入增多,生活無虞,魯迅購書費用急劇增加,1930年耗費2404.5多元購置圖書,1931年購書花費1447.3多元。兩年購書費用3851.8元,按照魯迅向增田涉所說,他每個月在房租、伙食、傭人工錢上開支大約二百元的話,這兩年買書的錢已經夠他生活一年半了。

(二)購置碑帖書畫等藝術品

買碑帖書畫諸物,也是魯迅開銷的大頭。

陳漱渝說,“僅魯迅博物館保存的魯迅遺物中,就有美術品(包括版面、素描、剪紙、國畫、油畫、書法藝術作品等)四百五十一件,拓片四千三百一十七件,古代藝術品(如土偶、弩機、古鏡等)七十件,藝術類圖書三百九十七種。”(見楊永德、楊寧編:《魯迅最後十二年與美術》,代序)這批美術作品數量如此之多,可謂身家殷富,可以撐起一個規模不小的展覽館。以至於當魯迅於1926年抵達廈門大學時,還利用手中的石刻拓片在廈門大學陳列室做了一個小型展覽,展出的“大多數為六朝隋唐造象”(《廈大週刊》第159期)。

為什麼魯迅對碑帖等古代藝術品如此迷戀?這是有其社會背景的。

首先,清代是我國古代金石學集大成期,湧現出許多金石名家、金石著作。各地文物出土愈多,學者和收藏家們都樂於收集、研究金石拓片,這種風氣一直持續到魯迅生活的民國時期。文人間流行賞玩碑帖,時代氣氛如此,魯迅也難免受此影響,這種愛好延續到魯迅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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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玄祕塔碑,只能拍出這個效果了……

1914年之後三四年,是魯迅蒐集碑拓的高潮期。他經常去琉璃廠等地觀看購買,尤其注意收集六朝拓片。1917年以後,蒐集有所減少,但每年他還是能新增不少藏品。根據日記,他僅僅在1924年就獲得了:河南信陽州出永元十一年斷磚拓片一枚,花磚拓片十枚,河南信陽州出;《吳[蔡]氏造老君象》四枚,《張僧妙碑》一枚;雜造象拓片四種四枚;《蒼公碑》並陰二枚,《大智禪師碑側畫象》二枚,《臥龍寺觀音象》一枚;《石佛衣刻文》拓本二枚等等。

當時朋友間互相交換、贈送拓片還很流行,魯迅曾購買《顏勤禮碑》拓片十份,分送給李慎齋、季市(許壽裳)、徐思貽、戴螺舲等人。此外,還贈許壽裳魚龍陶瓶一,四喜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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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開銷:一代文豪的錢是這樣花出去的

西安碑林顏勤禮碑

其次,魯迅在教育部工作期間,一方面收入豐厚,頗為有暇,另一方面所處為社會教育司,魯迅所主管的業務就是保存文化遺產,關涉於博物館、展覽館等。研究這些古代文物的分佈和保存狀況,瞭解其內涵,注意其研究趨勢是他分內之事。這就產生了《吶喊·自序》中我們所熟悉的段落,魯迅寓居於紹興會館中“鈔古碑”:

那時偶或來談的是一個老朋友金心異,將手提的大皮夾放在破桌上,脫下長衫,對面坐下了,因為怕狗,似乎心房還在怦怦的跳動。

“你鈔了這些有什麼用?”有一夜,他翻著我那古碑的鈔本,發了研究的質問了。

“沒有什麼用。”

“那麼,你鈔他是什麼意思呢?”

“沒有什麼意思。”

對魯迅當時醉心碑帖拓片之事,周作人還在《抄碑的目的》中解釋說:在袁世凱復闢帝制時期,“北京文官大小一律受到注意,生恐他們反對或表示不服,以此人人設法逃避耳目,大約只要有一種嗜好,重的嫖賭蓄妾,輕則玩古董書畫,也就多少可以放心”。因此,鈔錄古碑是示意對政治漠不關心以自保。

按照魯迅日記,每張拓片價格在數角至一二元不等,如1915年12月5日下午往留黎廠買高慶、高貞、高盛碑,《關勝頌德碑》,《比丘道造象記》拓本各一枚,共三元,12月11日午後至留黎廠買王僧、李超墓誌共三枚,三元五角,12月《西門豹祠堂碑》並陰二枚,一元五角;《曹恪碑》一枚,二元。無論是何種原因,魯迅一生蒐集拓片四千餘份,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三)引進和推廣版畫

1930年,張中孚尋訪拓印南陽漢畫拓片,請時任河南博物館張關百益撰成《南陽漢畫像集》。魯迅閱讀之後,大感興趣。1935年至1936年間,魯迅通過友人臺靜農、王冶秋轉託楊延賓等人在南陽一帶尋找碑拓,除第一次寄給魯迅的十份樣品外,又分四次寄給了魯迅,總計二百四十一幅(含樣品)。當時魯迅要求用比宣紙更好的連史紙拓印。在收到樣品以外的第一批65張拓片後,魯迅誇讚這些拓片“紙墨俱佳”。魯迅得知南陽城北魏公橋、七孔橋除了橋上欄杆有畫像石以外,橋底水面上下石基亦有圖案,他連夜回信說:“橋基石刻,亦切望於水消後拓出,遲固無妨也。”孰料兩個多月後,魯迅即逝世了。

這次蒐集南陽碑拓,看起來似乎是魯迅早年蒐集碑帖的繼續,但實際上,意味大有不同。

早年魯迅蒐集碑帖,所研究的仍然不離清代延續下來的金石之學,但是到了此時,他的目的轉為通過研究漢畫像來探索版畫發展之路。1935年,魯迅在致李樺的信中說:“惟漢人石刻,氣魄深沉雄大,唐人線畫,流動如生。倘取入木刻,或可另闢一境界也。”他很可能是希望通過研究漢唐時期的石刻、線畫,尋找出一種取法於中國古代藝術、有中國文化內涵的新式版畫技巧。他說“我的意思,是一位倘參酌漢代的石刻畫像,明清的書籍插畫,並且流行民間所賞玩的所謂‘年畫’,和歐洲的新法融合起來,也許能夠創出一種更好的版畫。”

版畫即以刀或化學藥品等在木、銅、鋅等版面上雕刻或蝕刻後印刷出來的圖畫。魯迅所主張的並非古代時就已經存在的複製版畫,而是寄託有藝術家現實情懷的創作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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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維·斯達耶柯夫,紙本黑白木刻,1934,中國美術館藏

1928年魯迅、柔石等建立文學社團朝花社,這成為推廣版畫的一大陣地。魯迅說,“創作木刻的介紹,始於朝花社,那出版的《藝苑朝華》四本,雖然選擇印造,並不精工,且為藝術名家所不齒,卻頗引起了青年學徒們的注意。”他認為,版畫是“現代社會的魂魄”,反映出“作者和社會大眾的內心的一致的要求”(《全國木刻聯合展覽會專輯》序)。魯迅對版畫的熱烈歡迎,其實是他在《摩羅詩力說》所要求的藝術之戰鬥性的再次強調

之後,魯迅不斷開拓中國現代木刻運動。內山完造說,他利用魯迅的藏品,在北四川路上舉辦了一個小型的“世界版畫展覽會”,“據說在中國這是第一次有人舉辦版畫展覽會。”(內山完造:《我的朋友魯迅》,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2年版,第43頁)1931年,內山完造的胞弟內山嘉吉來上海旅遊,他是東京成城學園的手工老師。在魯迅的努力下,內山嘉吉為十三名青年開設了木刻培訓班,魯迅親自充任翻譯。

此外,魯迅還自費編輯、出版多種版畫集,購置大量中外版畫等等,耗費了大量錢財。內山完造記錄道,俄國大使館運來了數百種大小的木刻畫,由俄國大使館主辦,在中國各地舉行木刻畫展覽會,“魯迅先生也接到了使館方的邀請,……每次參觀回來,心情總是大好。”魯迅對內山完造說:“我看到很多作品都想買下來,可是一幅畫就要五十元、一百元,我的錢包實在是負荷不了呀!只定了四五幅,等送來的時候你記得幫我簽收下。”(內山完造:《我的朋友魯迅》,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2年版,第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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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與內山完造

1935年11月,魯迅致孟十還信:“那本畫集(即《死魂靈百圖》)決計把它買來,今託友送上大洋二十五元,乞先生前去買下為託。”雖然魯迅的藏品不是件件都像俄國木刻畫、《死魂靈百圖》等動輒上千(摺合如今物價),但數量如此龐大,不知魯迅花費多少金錢才能收集到如此程度。

值得一提的是,魯迅極其喜愛德國版畫家珂勒惠支的作品。他在《寫於深夜裡》中說:“一九三一年——我忘了月份了——創刊不久便被禁止的雜誌《北斗》第一本上,有幅木刻畫,是一個母親,悲哀的閉了眼睛,交出她的孩子去。這是珂勒惠支教授(Prof. Kathe Kollwitz)的木刻連續畫《戰爭》的第一幅,題目叫做《犧牲》;也是她的版畫紹介進中國來的第一幅。”這幅《犧牲》,是為了紀念遇害的青年作家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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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珂勒惠支,網絡圖片

魯迅對珂勒惠支的版畫如此喜愛,以至於斥巨資進行購買。他日記中記載:1931年4月7日上午,託A.Smedley(史沫特萊,魯迅說史沫特萊與珂勒惠支原極熟識的)寄K.Kollwite(凱綏·珂勒惠支)一百馬克買版畫。5月24日下午收Kollwitz版畫十二枚,值百二十元;7月24日下午得Kollwitz版畫十枚(《紡織工人暴動》六枚,《農民戰爭》四枚),共泉百十四元。摺合成如今物價來看,這些藝術品雖還未到“天價”的程度,但也算是“價格不菲”。魯迅在其中的財力投入,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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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勒惠支,面朝右側的自畫像,紙本石版,拍攝於中國美術館

(四)購置房產與補貼家用

魯迅對住房的要求頗高。在北京期間,魯迅有兩次購房。1919年購下北京西城的八道灣院子又加修葺。這座院落規模不小,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說:“這宅子不但房間多,而且空地極大。魯迅對我說過:‘我取其空地很寬大,宜於兒童的遊玩。’我答:‘誠然,簡直可以開運動會。’”曾是周作人學生的任訪秋提到這個宅院時說,“八道灣位於西直門內,街道比較偏僻,大門裡有一株幾丈高的白楊,微風一吹,即嘩嘩作響。”可見宅邸之宏大。

這座宅子的購房與修葺費用達到4000元,其中固然有賣掉紹興老屋的錢(就是《故鄉》的那次),但也掏空了魯迅的積蓄。1924年,魯迅因為周作人之妻羽太信子等原因被“趕”出八道灣之後,又在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買下21號小院,房款1000元中倒有800是借的。

到了上海之後,魯迅只租房不購房。但他手頭寬裕以後,希望能租到好房,這種房子的租金相當昂貴,他在1930年4月8日日記中記載,北川公寓的“頂費”一項就要交500元。吳建華說,“所謂頂費,就是舊時上海租住,須向原住戶付一筆作為讓渡承租權利的酬金。”(《魯迅收入與消費考據》,《求索》,2006年第9期)。郁達夫曾說:“一二八戰事後,他從京雲裡搬了出來,住在內山書店斜對面的一家大廈的三層樓上,租金比較的貴,生活方式也比較的奢侈,因而一般平時想要尋出一點弱點來攻擊他的人,就又象是發掘得了至寶”( 郁達夫:《回憶魯迅》、《文人筆下的文人》,嶽麓書社,1981年版,第36頁)

除了房費以外,魯迅作為家中長子,必須為母親魯瑞、名義上的妻子朱安和弟弟們的生計考慮。他的收入很有一部分拿出來應付家用。在北京的教育部任職之後,魯迅手頭寬裕,每月給在紹興的母親和妻子等寄去生活費100元,這已經不是一筆小數目。許廣平還說,“魯迅除了負擔八道灣絕大部分家用之外,連日本人信子們的父親羽太家:每月家用的接濟,兒子重久三次到中國和在日本不時的需索以及軍營的所需費用,及第三個女兒福子的學費,也都是由魯迅每月收到工資,即行匯出的。”(許廣平:《魯迅回憶錄》,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年版,第64頁)花登正宏指出,按照1912年7月、1917年12月的日記記載來看,他每月還要給弟弟周作人夫人的孃家即羽太家寄“日銀十圓”即10日元補助,可以印證許廣平之說。花登正宏又說,1912年,日本警察初次任職的月薪是15元,1918年才漲到18元,當時可供3、4口人的家庭居住的房屋的房租不過9日元,可見魯迅為羽太家分擔不少壓力。(花登正宏著,解澤春譯:《魯迅的經濟生活》,《魯迅研究月刊》,2006年第5期)這種說法可作參考。

周作人回國後數年,謀得了北京大學的職位,也來到北京八道灣。魯迅對這位弟弟非常照顧。如果是讀過周作人散文的人,一定記得他寫的《山中雜信》《西山小品》等閒適文章。但許廣平眼裡可根本不閒適:“ 1921年6月,周作人患肋膜炎在西山碧雲寺靜養一年,他日夕需要佛書披覽,魯迅就三天兩日地奔走於城鄉之間,僕僕於佛書的輸送。勞累之餘,自己也患項痛,也大病過一陣。過不幾天,又照樣地為之奔走了,真是鐵打似的。不但這樣,回來還要譯稿換錢給西山療養的人設法。”(許廣平:《魯迅回憶錄》,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年版,第22頁)周作人的閒適背後,是魯迅的奔走操勞。何況1921年、1922年間,教育部拖欠薪酬,魯迅的收入本就不高,年入連名義薪酬的一半都拿不到,在家用上捉襟見肘。

對周建人,魯迅也非常大方。兩家合住時固然魯迅多分擔生活費,時而還有金錢補貼。1929年魯迅向北新書局追討欠發的版稅成功後,手頭寬裕,11月25日即“以商務印書館存款九百五十元贈克士”。一次性就送給三弟九百五十元,這可是一筆大數目。

魯迅的開銷:一代文豪的錢是這樣花出去的

周建人,網絡圖片

說起來,魯迅的生活態度從來都不算吝嗇。自從在北京教育部任職以來,魯迅的花費看不出特意地嚴格控制。他並不一味追求省儉,也曾購置一些比較昂貴的生活用品。比如1921年的日記中就記載,他購置30元的皮裘一襲,還去瑞蚨祥購買16元的鬥蓬一襲,20.8元的馬卦一件。北京冬天天氣寒冷,因此在經濟寬裕的條件下,魯迅不吝於購置這些價格不菲的物品。他也常在北京的著名飯莊如廣和居、大陸春、宣南春、同和居等吃飯,對當時剛剛興起的西餐頗有興趣,常去一家名叫益錩的西餐館“食麵包、加非”,“食歐洲餅餌”。魯迅日記中常常記載購買“餅餌”,往往都在一元以上,如今看來也不便宜了。

不過,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花起錢來,比魯迅狠得多。與周作人等同住八道灣時,有一段時間由羽太信子主持家政,魯迅和周作人的薪水全數交給羽太信子。羽太信子揮霍無度,竟然到了要借債度日的地步,使魯迅在金錢上的壓力很大。這可能也是魯迅和周作人兄弟反目的由頭之一。

(五)幫窮扶困

雖然魯迅因為少年時在紹興老家時的遭際,對親戚頗為冷淡,但對於關係比較密切的親屬,包括妻子朱安的紹興孃家,也有一些關照。

此外,魯迅的大量錢財用在幫助、接濟窮困青年學生上。在1914年1月4日的日記中寫道:“商契衡來談,言願常借學費,允之,約年假百二十元,以三期付與,三月六十元,八月,十二月各三十元。”他答應每年為商契衡提供120元學費,摺合如今的物價,大約超過5000元錢。

對青年的這種幫扶成為魯迅一生的習慣,許廣平說,“魯迅被趕出八道灣之後,常常感嘆地說:‘我幸虧被八道灣趕出,生活才得有預算,也比較的不愁生活了。’對照以往生活的緊張情況,後來可以量入為出,也可以接濟一些急需求學的青年,可說利用資財得更有意義了。”(許廣平:《魯迅回憶錄》,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年版,第64頁) 魯迅曾經提供過經濟幫助的青年,僅在日記中提及的就有韋素園、韋叢蕪、李霽野、廖立峨、柔石、張友鬆、葉紫、蕭軍、蕭紅等許多位。他常常資助各種青年組織、為年輕人的展覽捐款,還曾對左聯交款。

對身邊的朋友,魯迅亦不吝錢財。1929年8月10日,許欽文來信告知陶元慶於6日午後8時逝世,年僅36歲。這是魯迅非常重視的一位畫家朋友。9月8日,魯迅直接交給許欽文三百元,為陶元慶買冢地。這筆錢摺合成現在的物價應當上萬。

魯迅的開銷:一代文豪的錢是這樣花出去的

魯迅有多部作品使用了陶元慶設計的封面

增田涉曾回憶說:

他熱愛青年,總是站在青年一邊不惜一切給予援助。受到政府方面壓制的青年在逃跑時來要錢他就給,記得是比那時(1931年前後———筆者注)稍早一點兒,有一次他給我說,到現在差不多拿出了八千元到一萬元左右吧。(花登正宏著,解澤春譯:《魯迅的經濟生活》,《魯迅研究月刊》,2006年第5期)

在1931年以前,魯迅就拿出八千到一萬元贈款。如果把魯迅在1912—1936年間的總收入按12萬元計,其中大約3萬元是1932年及之後的收入,這就意味著魯迅接濟他人的錢款佔總收入的1/10,這無論如何不能說是一筆小數目。

以上諸項,除了購置房產、家用之外,其他四項是平常人家所不常開支的。但作為藝術之導師、文學之巨匠、青年之領袖的魯迅,卻在這些方面花費了大量錢財,這對他的生活水平必然有不小的影響。也只有這樣博學、這樣胸懷的魯迅,看起來才能像陳丹青所說的“看上去一臉的清苦、剛直、坦然,骨子裡卻透著風流與俏皮”吧。

注:

魯迅生活期間的一元錢,摺合成如今的物價,說法很多。如果按購買力來算,陳明遠認為1911年,上海米價大約為3.4分錢,1936年漲到6分多。但根據魯迅日記,1931年魯迅買米每次都是買50磅(1磅=0.9072市斤),價一般在5元9角,合每斤1角3分左右,1元錢只能買大約8斤。當然,可能米有優劣,店面有薄利厚利。

王錫榮在《魯迅生平疑案》一書中談到,對魯迅的收入進行判斷時,有幾點要注意:

第一,當時作為農業國的中國,工業品價格很貴,而農副產品相對便宜。以當時的普通飲食價格與現在的價格作比較時,可能會誇大魯迅的收入水平。比如魯迅和許廣平剛到上海時,通過“包飯作”(相當於路邊小飯店)包飯,每餐三菜(二葷一素)一湯4角,二葷一素2角5分。這相當於炒菜,不是現在的盒飯快餐,換到現在來看,50塊錢不一定能拿下,這樣就會換算出1:200的比率,實際上不能以此為準。1927年魯迅在廈門購買箱子一個,5元。現存魯迅與許廣平到上海時用的小皮箱,怎麼看都不值上千元。

第二,王錫榮認為,每月幾百元的收入,是“收入水平”而不是“生活水平”。哪怕按照1:50來計算,魯迅在上海期間月均收入超過600元,也就是3萬以上收入,但實際上魯迅的生活水平卻趕不上今天3萬收入的上海人(忽略房價問題。當時上海的房價雖高,但與現在的上海房價沒有可比性。魯迅1933年春搬入大陸新村,房租大約45兩,約合60餘元,是魯迅月均收入的1/10)。當時《世界日報》四版,1元2角,魯迅所自行編印出版的書,每本1元左右,《北平箋譜》六冊,收錄332幅作品,定價12元,如果按照1:200的比例,一份4版報紙就是8塊錢,書就更加天價了。他購買的那本德文書,他認為值四五十元,如果按照1:200,一本書就是8000塊?以魯迅的月總收入也只能買15本德文書,現在有哪本德文書能賣這麼貴呢?看起來魯迅的收入水平很不錯,但生活水平大約只相當於現在入能敷出、小有積蓄的中上之家,遠遠稱不上“富豪”,最多也就是“富裕”,中產階級罷了。只是當時中國人普遍貧困,能實現這種中產階級生活的亦不多矣。

另外,我個人認為,由於當時主要還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底層民眾的生活需求比較低,僅需食物以餬口,何況有的傭工膳食等花費由僱傭者承擔。因此計算比率時,當時傭工薪水不能直接摺合於今天的工人工資。

總之在這百年間,有的物價在收入中所佔的比例在下降(如書籍、工業品),有的物價在收入中所佔的比例在上升(如飲食)。不能專以後者的標準來衡量魯迅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否則會得出一個虛高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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