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集團從出走叛國到建立漢奸政權,分裂了中國的抗日陣營,破壞了中國人民的抗戰事業,對中華民族犯下了滔天大罪

抗日戰爭 汪精衛 日本 中國近代史 經濟 影像中國史 2018-11-30

1939年4月25日深夜,汪精衛偷偷潛出河內,在日軍的協助下,乘船駛往日本佔領下的上海。汪精衛在從河內到上海的船上,向影佐禎昭等日方人員提出,放棄重光堂會談時所提在日軍尚未佔領的中國南部地區建立政權的設想,改為在日軍佔領區“建立和平政府”。

汪精衛等人到上海後,住進日軍控制的地區,開始著手建立漢奸政權。他們先以《關於收拾時局的具體辦法》擬定建立政權的具體步驟,同時作為與日方談判的基本條件。汪精衛雖是在日本卵翼之下才得以立足的,但他們仍要些“顏面”遮羞,希望能盜用“國民黨”、“國民政府”的名義為未來的偽政權張目。

《關於收拾時局的具體辦法》提出,“收拾時局辦法的根本精神在於籠絡人心,因此,不變更政體和法統,而以變更國策收拾此次時局為要務”。其步驟為先召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以國民黨決議的形式作為政權建立的基礎;由汪精衛出面組織“中央政治會議”,決定“政府”建立的時間、五院院長及下屬各機構的負責人選;“國民政府”還都南京,所有偽政權統一於汪精衛領導之下。

在籌建偽政權過程中,汪精衛等基本上是照上述辦法進行的。其活動大致可分為三項:

簽訂“汪日密約”

爭取日本支持是汪偽政權建立的最重要前提。對汪精衛等人來說,沒有日本的許可,什麼事也辦不成。所以他們積極向日本乞憐,以換取組織政權的可能。

1939年5月31日,汪精衛率周佛海等大小漢奸嘍囉前往日本談判建立偽政權的條件。雖然日本在華有直接利益的各機關,如陸軍省、海軍省、外務省、興亞院等在幫助汪精衛建立一個統一的漢奸政府問題上是一致的,但在一些細節,如怎樣保證本機關在以後對華決策中的主導權,如何利用此次機會迫使汪精衛出賣更多的中國權益等問題上卻有分歧。

為統一意見,日本政府在與汪精衛等會面前特召開由首相平沼騏一郎主持的“五相會議”,協議通過了《樹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針》作為與汪精衛談判時的依據。該方針規定,未來的“中央政府”須由汪精衛、吳佩孚、其他變節的重慶政權分子、已有的臨時和維新兩個漢奸政權等共同組成;須事先完全接受日本所提《調整日華新關係原則》;同時還提出了許多日本在華的“特殊要求”。

在談判中,汪精衛面對日本的酷苛要求也頗感失望,不甘心只做全無實權的傀儡,他要求日本能遵守“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完整”的諾言,幫他組成一個統一的、有實權的、一定程度“獨立”的“中央政府”,並做了有限度的抗爭。但在日本的軟硬兼施之下,最終不得不放棄自己的設想,“沒有達成實質性的協議”,幾乎是空手而返。

日本對汪精衛集團採取的是步步引誘的策略,所索取的要求也是層層加碼,它在偽政權成立前利用漢奸們急於粉墨登場的心理,再次進行敲詐。興亞院以汪日雙方要“締結條約奠定基礎”為藉口,制訂了《日華新關係調整綱要》等文件,作為汪必須接受的酷苛條件,內容包括了日本對中國的一切都有控制權,連今井武夫等日方人員也覺得條件太嚴苛,違背了日華雙方的“重光堂密約”,“超出了第三次近衛聲明的精神”,“不過是赤裸裸地暴露了帝國主義設想的要求而已”。

1939年11月,日汪之間依興亞院的條件為基礎進行談判,汪精衛等對日方的貪得無厭感到震驚,他提醒日本注意,所提條件“似與近衛聲明宗旨有相當差異”,一些人為此痛感失望,已脫離“和平陣營”。談判過程中,汪精衛希望能得到較多的“獨立自主權”,以裝飾門面,而日方則強迫汪全盤接受,一度發生了激烈的爭辯,致談判中斷。談判持續了兩個月,日方只在細節上稍有退讓,汪精衛在日本軟硬兼施的威逼之下,被迫在自稱為“賣身契”的密約上簽字。

汪精衛以全盤接受日本的酷苛條件換取了日方對其組織漢奸政權的支持。日本依密約獲得了在中國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的各種特權,由於條約太酷苛,暴露了日本滅亡中國的野心,雙方約定對其內容“永不公佈”。

與其他偽政權的討價還價

汪精衛等人原本看不起在日本刺刀下建立的臨時政府、維新政府等漢奸組織,認為它們名聲太臭,不願與它們合作。然而,日本則堅持新“中央政府”要包含所有新舊漢奸政權,並強迫汪精衛立即開始和它們會商合併事宜。

汪精衛先試圖聯絡日本正在拉攏的吳佩孚,但兩人對“中日和平”內涵的見解有差異,“立場不無稍異”,對未來新政權權位的分配也各有打算,吳佩孚對汪的人格也頗蔑視,表現較冷淡,甚至對汪不無戲弄,他在汪所送去邀請參加偽政權的信上寫道:“公離重慶,失所憑依。如虎出山入柙,無謀和之價值!果能再回重慶。通電往來可也。”吳佩孚雖是失意軍閥,但終於未落水當漢奸。

此後,汪精衛在日軍的安排下著手與華北“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委員長王克敏、華中“維新政府”行政院長梁鴻志協商合作建立“中央政府”事宜。王克敏等自恃投靠日本在先,不肯輕易就範,他們同汪爭“獨立地位”和在未來政權中的職位。經過幾番討價還價,最後以“臨時政府”改為獨立性極大的“華北自治委員會”,對“維新政府”的要員委以高官才得以結束。新老漢奸終於合流。

汪精衛集團從出走叛國到建立漢奸政權,分裂了中國的抗日陣營,破壞了中國人民的抗戰事業,對中華民族犯下了滔天大罪

(華中“維新政府”行政院長梁鴻志(左)與華北“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委員長王克敏(右))

召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汪精衛為使其建立漢奸政權獲得“黨統”根據,於1939年8月28日在上海開了“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當時汪精衛集團已臭名昭著,正直的人們恥與為伍,因而就是東拉西拽也未能湊夠預定的人數。

汪精衛在會上正式提出“和平反共建國”的口號,為其叛國行為辯護。會上通過的《整理黨務案》宣稱,自1939年1月以後的國民黨中央“所有一切決議及命令,完全無效”;各級黨務機關須“聽候改組”;廢止國民黨內總裁制,改設主席一人,行使“總理”職權。會議選舉汪精衛為國民黨的“主席”。

汪偽“六大”之後,汪精衛又拉了幾個“合法政黨領袖”及“社會名流”,於1940年3月20日拼湊召開“中央政治會議”,討論通過偽政府的各種機構設置、“組織條例”和人事安排,決定完全仿照重慶國民政府的結構組建偽國民政府,並用“還都南京”的名義在南京正式登場。汪精衛稱會議確定了和平與憲政兩大方針,“從此以後,和平運動已確立穩固基礎,將來當努力克服困難,負責救國家民族之責任,實現東亞永久和平”。

汪精衛集團從出走叛國到建立漢奸政權,分裂了中國的抗日陣營,破壞了中國人民的抗戰事業,對中華民族犯下了滔天大罪

(1942年12月,汪精衛與東條英機會面)

1940年3月30日,中國近代史上最大的漢奸政權———汪精衛的偽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其主要頭目分別是:國民政府代理主席汪精衛(主席一職仍留由重慶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擔任)、行政院長汪精衛(兼)、立法院長陳公博、司法院長溫宗堯、監察院長梁鴻志、考試院長王揖唐,其他大小漢奸也各得其所,如周佛海出任財政部長、褚民誼任外交部長等。

當天發表的“還都宣言”中不隱諱其傀儡地位,稱該政府要與日本共同努力,“本於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之原則,以掃除過去之糾紛,確立將來之親善關係”。重慶政府已是“非法”,“如仍對內發佈法令,對外締結條約協定,皆當然無效”。要求重慶政府的軍隊必須立即對日軍停戰,黨政人員必須到南京向偽政權報到。同日,“臨時政府”、“維新政府”宣佈解散。

汪偽政權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傀儡政權。日本在其政府的各級機構中均設有“顧問”進行控制。它在日本的壓力下訂立了賣國的《中日基本關係條約》,進一步把中國變成日本侵略者的殖民地。

汪精衛集團從出走叛國到建立漢奸政權,分裂了中國的抗日陣營,破壞了中國人民的抗戰事業,對中華民族犯下了滔天大罪。他們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汪偽政權成立後,全國掀起了聲討漢奸賣國賊的浪潮。重慶國民政府懸賞十萬元緝拿汪精衛,稱汪通敵禍國觸犯懲治漢奸條例,“公然與敵人簽訂喪權辱國條約,狂悖行為,益見彰著,亟應盡法懲治,以正視聽”。

編輯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施祺、別畢卉、金玲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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