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金融發展史:從資產證券化到STO

世界金融發展史:從資產證券化到STO

作者: 區塊鏈星球

資產證券化的起源

在距今500年前的荷蘭,一家叫做東印度的公司為了讓能獲得足夠的資金髮展實體經濟,將代表公司權利的票據(股權)印在紙上,讓其成為可以交易的標的,由此產生了我們人類史上第一個資證券化平臺,也就是股票交易市場,人類資產證券化的開端從此被打開。

資產證券化的載體和表現形式並不重要,只要其能夠交易,代表錢,代表財富即可,資產證券化後可以進行交割,在交割的過程中又會產生利益,因此世界的金融發展史可以說就是一個被不斷證券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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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之前就有人說,我們現在使用的紙幣終將會消失,在我看來,這是必然的。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依託於電子技術和信息網絡的日益更新,證券已完成了由“有紙化”向“無紙化”的徹底轉換。然而,經過幾百年的發展,證券市場也遇到了侷限。

STO出現的必要性

當前全球傳統金融資本市場發展遇到明顯的瓶頸,最重要的體現是流動性匱乏,退出困難。

首先,在股權市場上,主要原因是傳統資本市場主要依靠IPO的退出方式完全不能滿足投資人的訴求。IPO比例低,週期長,使得全球積累了超過70萬億美金的股權資產無法得到有效流通。

在債務和房地產市場,主要原因在於投資門檻過高,使得大量人員無法參與其中的投資,市場積累了100萬億美元債權資產、230萬億美元房地產資產無法得到有效流通。

第二大原因在於全球各國對金融市場的保護而帶來的分裂。金融市場是各國強監管的領域,制定了各種外國人准入限制門檻,使得中國人不能順利的在美國市場購買資產;美國人也不能方便的在日本購買資產。這種金融的國家保護使得資產的流動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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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當前的證券體系已經不能滿足人們對證券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Security Token,給了證券進一步進化的機會。

Security Token的誕生

誕生於2017年的ST,開始只是在美國受到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嚴密關注的區塊鏈Token產品,它受到矚目的焦點也在於是應該被豁免還是被納入證券體系,而那時的矚目者更多的是幣圈人士和一些對區塊鏈有所好奇的華爾街資本大佬。

當從業者們不斷地開始演繹ST的用途,完善它的模型後發現,它與證券天然匹配。區塊鏈的特性——公開透明、分佈式存儲、不可篡改等,使得ST可以完美地幫助現在的證券體系進行進一步進化。

首先,它可以以Token為載體,以區塊鏈為依託,將任何資產(有形資產+無形資產)進行證券化

其次,它可以有效地解決流通問題。一方面,Token化可以使整個交易更加便捷,跨境流通完全不是問題,7*24小時、交易即清算、T+0等等都是現有的證券體系所不具備的。另一方面,區塊鏈的屬性可以將資產切割為微小顆粒,這同樣是現有證券所不具備的。用Habor首席執行官 Josh Stein的話說就是,“鎖定資本,而不鎖定投資者”,這大大降低了投資門檻。

再次,它可以讓監管變得相對容易。區塊鏈屬性的協議層面自動化管理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代碼即法律。各個國家對待區塊鏈的態度不盡相同,並不影響ST本身自帶的約束屬性。

STO監管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即證券型通證發行,目的是為了在合法合規的監管下進行具有證券性質的通證發行。因此發行的證券型通證,通常具有傳統證券的屬性,如利潤分配、股利分配、投票權、資產抵押擔保債券等,發行的形式為非公開募集和公開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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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看到Token這種區塊鏈產生的新物種後,決定將其納入證券監管而形成的。

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始,到前幾天香港證監會發布相關規定,越來越多的國家出臺的專項政策或相關說法表明,Security Token納入到金融監管體系中,並明確為證券體系的一部分,已是大勢所趨。

監管的細則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指明瞭未來STO的發展方向或者行業機會所在,儘管目前的監管政策並不完備,且存在諸多政策差異,但階段性的指導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Security Token的表現形式

ST是證券Token化的金融實踐,Security Token有以下四種形式:

1、通證化風險投資基金(Tokenized VC Funds),一個通證化的風險投資基金為通證持有人提供對基金份額的索償權。

2、類股票通證(Share-like Tokens),可以具有諸如對某一實體享有所有權份額、LP份額、投票權、股息、利潤份額或對未來成功的某一實體享有利益等特徵。

3、資產支持通證(Asset-Backed Tokens),可以用於可替換或不可替代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資產可能需要一層抽象層。該層採用截然不同的資產並將其捆綁在一起,類似於房屋抵押貸款組合在一起以創建證券的形式。

4、加密債券(Cyprto-Bonds),消除中間商和註冊機構,減少結算時間並降低運營風險。

STO四大核心角色

STO的核心參與者包括資產方(進行Token化的資產擁有者)、交易機構(資產通證化後的發行和交易平臺)、搭建者(資產通證化的技術搭建者)、投資者(合格的投資人或機構)。

資產方:STO生態中最為重要的一環。沒有資產方就沒有STO,不論資產證券化,還是證券通證化,其背後都是資產。

交易機構:STO生態中的重要平臺。對比傳統的證券交易機構和數字貨幣交易所,各有利弊,前者在強監管之下具備公信力,而後者則因為監管缺失屢屢被質疑;前者因為中心化等問題不夠民主和透明,而這恰恰是後者所具備的屬性。因此,如何監管STO交易機構,使其既具備公信力又能獲得區塊鏈所賦予的公開、透明、可追溯等特性,是能否促進證券通證化這一金融實踐獲得成功最為關鍵的一環。

搭建者:STO生態中的技術驅動和核心推動力。通過鏈改和幣改將資產上鍊完成通證化,並對接到交易機構中,是搭建者的任務。就技術而言,資產的通證化並無太多困難之處,但對於監管而言,這卻是最難的。因為區塊鏈自身的屬性導致監管不可能像傳統證券那樣,按照各個國家壁壘森嚴、分割進行。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搭建者給監管者提出了一個全球性的難題。

投資者:STO生態生態發展的驅動力。沒有投資者的STO只能停留在實驗階段,所以合格投資者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不論是個人還是機構,在不同國家的認定標準並不相同。

區塊鏈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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