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華 | 如何理解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

金融 經濟 銀行 投資 註冊制 中國人民銀行 新財富雜誌 2019-05-02
丁安華 | 如何理解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丁安華 | 如何理解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

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的核心是推動金融供給服務實體經濟,其內涵極為豐富。理解這一改革思路的關鍵在於正確認識當前金融供給的主要結構性矛盾所在。總結而言,一是通過發展資本市場調整實體部門的資本結構;二是實行“競爭中性”原則改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三是鼓勵社區銀行發展提升普惠金融服務水平。

來源:新財富(ID:newfortune)

作者:丁安華 | 招商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丁安華 | 如何理解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務、防範金融風險舉行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會議提出要正確把握金融本質,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平衡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精準有效處置重點領域風險,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堅決打好防範化解包括金融風險在內的重大風險攻堅戰,推動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這是中央最高層首次提出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思路,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討論。

理解金融供給側改革這一命題,需要我們重回金融的本質。有人認為金融就是資產交易,通過交易實現資本回報,這是一種廣泛存在的誤解。因為資產交易特別是二級市場交易本身並不產生多少經濟增加值,反而可能催生資產價格泡沫和金融風險。李克強總理在兩會後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也就是說,服務實體經濟才是金融的本質。理解這點相當重要,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關鍵,就是要從金融供給的角度,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這無疑是目前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務。

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的關係,是一組金融供給與實體需求的關係。金融體系向實體經濟提供信用和資本,將社會儲蓄轉化為投資和消費,推動實體經濟增長,從而在服務於實體經濟的同時獲得資本收益。與此同時,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也是一組矛盾,主要體現在風險與回報的關係之上。本質上,金融體系的風險和回報都源於實體經濟的運行,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如同血液與肌體之不可分割。

所以,回顧一下實體部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有啟發意義的,我國實體部門的主要矛盾是傳統行業的產能過剩,所以從供給端去產能就成為改革的主要線索。有人認為高槓杆是實體部門的主要矛盾,雖不能說錯,但也不完全準確。因為高槓杆問題既是產能過剩的結果,本身又是一個結構問題,大而化之地總量判斷並沒有意義。正是由於認識上的差異,實體經濟部門的改革措施效果不一。迄今為止,實體經濟的供給側改革,依靠的主要是行政化的“去產能”和環保督查限產手段,成效不能說不明顯。但從金融供給的角度而言, “去槓桿”和“緊信用”在一段時期成為金融供給政策的主線,實體經濟部門所經歷的卻是金融供給的明顯收縮,背後邏輯是認定金融供給存在過剩。應該說,這種簡單收縮政策的效果不彰,值得我們深刻反思,在這種背景下提出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正當其時。

什麼是我國金融供給側的主要矛盾?我認為並非是金融供給總量過剩,而是供給結構失衡。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從實體部門的資本結構而言,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結構失衡。債務資本為主,其結果導致宏觀槓桿率上升,債務風險壓力加大。映射在金融供給側的問題,就是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失衡。間接融資即銀行貸款佔據主導地位,而直接融資特別是權益融資的佔比較低,這又與金融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的發育不足相關。

第二,金融資源向國有大中型企業過度傾斜,而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面臨融資難的困局,金融供給同時存在局部過剩和局部短缺的結構性矛盾。

三是金融供給過於粗放,商業銀行發展片面追求資產規模增長和跨區域擴張,中小銀行特別是紮根於社區的普惠金融服務欠缺。

如果上述判斷是正確的,那麼就不難判斷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對我國的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可能產生的深遠影響。

首先,要化解實體部門資本結構的失衡,金融體系需要深刻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應該是:提高直接融資在社會融資中的比重,相應降低間接融資的比重。減少對銀行貸款的依賴,進一步培養和發展資本市場,在金融供給側改革框架下具有全新的使命。一方面,隨著發展模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傳統的銀行信貸模式難以適應創新經濟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減少對銀行信貸的依賴,也是宏觀去槓桿、穩槓桿的需要。加快發展資本市場,提升股權融資佔比,改善實體部門的資本結構,是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從這個意義上講,科創板開通、註冊制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因為它為進一步推進主板和創業板的制度改革提供借鑑。

其次,要解決金融供給過剩與短缺並存的結構性矛盾,改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這當然是一項困難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恆。對於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如何踐行“競爭中性”的原則,是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難點所在。事實上,央行對如何加大金融扶持小微和民營企業可以說是費盡思量。央行多次定向降準,置換MLF(中期借貸便利)鼓勵商業銀行向實體企業貸款,創設TMLF(定向中期借貸便利)工具為小微民企紓困解難。這些都可以看作金融供給側改革的有益嘗試。在競爭中性的原則下,需要淡化所有制標籤,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平衡風險與回報的關係。

最後,要推動社區銀行和普惠金融的發展,明確中小銀行的角色和定位。金融供給側是一個複雜的體系,中小銀行的定位非常關鍵。金融供給側改革將鼓勵民營銀行和中小銀行進一步發展,我認為改革的重點並非是增加中小銀行數量,亦非鼓勵中小銀行跨區域擴張,而是明確中小銀行紮根社區、服務社區定位。一直以來,我國的銀行體系都是強調規模增長,地方性的中小銀行都存在跨區域異地擴張的動機,造成金融供給區域間的不平衡。改革的方向應該是鼓勵紮根於區域發展的社區銀行,推動普惠金融服務能力的提升。這就要求地方性銀行迴歸社區本源,服務該區域的實體經濟發展。

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的核心是推動金融供給服務實體經濟,其內涵極為豐富。理解這一改革思路的關鍵在於正確認識當前金融供給的主要結構性矛盾所在。總結而言,一是通過發展資本市場調整實體部門的資本結構;二是實行“競爭中性”原則改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三是鼓勵社區銀行發展提升普惠金融服務水平。可以預見,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將有利於提升資本市場的活力,增加實體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融資供給,從而幫助中國經濟在年內企穩回升。從長期看,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將有利於穩槓桿和去槓桿,從而有效地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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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

新財富雜誌2019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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