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貴銀業: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金貴銀業 深交所 投資 法律 金融界 2017-05-12

日期:2017-05-12附件下載

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作為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

《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

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

定,我們認真審核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會議材

料,基於個人客觀、獨立判斷的立場,現就本次會議所審議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

見:

一、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

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資金,相關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

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

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與使用管

理制度》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公司預先以自籌資金投入募投項目是為了確保募投

項目順利實施,符合公司發展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未變相改

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存在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置換時間距募

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 6 個月,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公司以募集資

金 27,482.35 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的自籌資金。

二、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

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並聽取了公司關於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的相關說明後,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滿足公司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的資金需求,同時,也不會

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的相關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公司使用 70,000 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

三、關於向關聯方購買辦公用房產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1、同意公司與控股股東發生的該關聯交易事項;

2、董事會審議該關聯交易事項議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關聯董事進行了迴避表

決,表決程序合法;

3、我們認為,本次關聯交易是為了滿足公司日常辦公需要,能有效改善公

司辦公環境,強化公司信息化建設,提高辦公效率。關聯交易價格以市價為基礎,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相關程序確定。控股股東及公司應確保交易價格公正、公

允,不損害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上述關聯交

易對關聯方形成重大依賴,不會影響公司獨立性,對公司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

果無影響。

綜上,我們同意上述關聯交易事項。

(以下無正文,系《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系《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名:

唐武軍:

張洪民:

趙德軍:

2017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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